加快集聚人才资源 南宁市出台“强首府人才新政18条”

为加大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力度,加速集聚海内外各类人才资源,确保强首府战略取得实效,近日,南宁印发《关于加快集聚人才资源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的若干措施》。
加快集聚人才资源 南宁市出台“强首府人才新政18条”
加快集聚人才资源 南宁市出台“强首府人才新政18条”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才工作,2018年7月围绕人才引进、培养、服务、平台支撑,研究制定了“1+6”人才政策,构建了在全国具有竞争力的人才政策体系。面对强首府战略对我市人才工作提出的更高需求和期待,我市在现行“1+6”人才政策基础上,填补空白点、找准薄弱点、形成突破点,制定出台了“强首府人才新政18条”,以进一步加大人才激励力度和政策竞争力,为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提供更加有力的人才支撑。

该措施总体分为4个部分,分别围绕人才集聚、平台建设、管理机制、服务保障等4个方面内容提出18条具体措施,以强化人才资源的集聚力和引领发展的支撑力。

加速人才引进集聚部分包含更大力度释放人才政策红利、积极融入粤港澳大湾区人才开发合作、开发广西籍人才资源、鼓励用人单位积极引才、探索开展政府雇员制、加大金融人才培养力度、大力挖掘培育商业模式创新人才等7条措施。加大人才平台建设力度部分包括激发创业孵化载体活力、打造国际化学术交流平台、加大技能人才培养载体建设、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等4条措施。加快人才管理服务机制改革部分包括探索人才举荐制、实施同城高层次人才认定“免办”、打破人才流动壁垒、引导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等4条措施。加强人才干事创业服务保障部分包括建设人才诚信体系、加大人才生活安居保障和激励力度、提升高层次人才住房贷款支持力度等3条措施。

与“1+6”人才政策相比,“强首府人才新政18条”呈现几大亮点:

优化人才政策适用范围。通过措施优化了“1+6”人才政策的适用范围,将对南宁有经济贡献的中直、区直驻邕国有企业人才及南宁市创新创业的驻邕高校、科研院所各类人才纳入政策惠及范围,以进一步开发广西籍人才资源,吸引广西籍杰出人才为家乡发展献计出力。将青年人才年龄限定从35周岁调整为40周岁以下。持有《外国人工作许可证(A类)》的海外人才视为我市海外高层次人才,与我市认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在薪酬补贴政策上享受同等待遇。这些措施将首府大人才观进一步落到实处,大力集聚人才资源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

进一步丰富完善人才政策体系。为使“1+6”人才政策在落实强首府战略中发挥更大作用,更大力度释放政策红利,“强首府人才新政18条”在现有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丰富完善政策体系。例如,为鼓励用人单位积极引才,《措施》提出给予用人单位所支付中介费50%的补助;为使人才安居政策发挥更大作用,《措施》提出优化我市人才公租房配租条件、扩大购房补贴发放范围、加大高层次人才住房贷款支持力度;为加强技能人才培养载体建设,《措施》提出对新认定的市级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市级技能大师(名师)工作室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的奖励,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双导师制”“双元制”职业教育,加快培养支撑“南宁制造”“南宁创造”的技能人才队伍;为引导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措施》提出进一步放宽乡镇及以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市外引进条件,作为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的中级职称教师,学历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学历,年龄放宽至50周岁以下等。

重点围绕强首府战略各项发展建设任务补充政策空白。自治区和我市强首府战略有关文件明确了任务要求,例如加快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核心区建设、建设区域性科技创新中心等,需要大量的高层次人才支撑发展建设。“强首府人才新政18条”提出了加大金融人才培养力度、激发创业孵化载体活力、探索开展政府雇员制等具体措施,通过政策的引导,引进培养一批紧缺金融人才和政府部门专业化人才,孵化出数量更多的科技型企业,为强首府战略各项任务的顺利推进提供全方位人才支撑。

针对突出问题研究提出操作性强的具体措施。比如针对当前我市存在的学术交流和创新创业氛围不浓、人才流动存在体制机制障碍、人才诚信体系不健全等突出问题,“强首府人才新政18条”提出了通过给予补贴鼓励更多高水平、国际化的学术交流活动落户南宁;举办南宁商业模式创新大赛,挖掘培养创新人才;设立人才编制“蓄水池”,实现高层次人才机动编制管理,解决人才后顾之忧;建设人才信用档案等一系列具体措施,这将有助于首府南宁集聚更多人才干事创业。

来源:南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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