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小升初招生流程怎么走?最新动态解读来了

这个文章比较长,家长们可以慢慢细读一次,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私信给我哦。


昨日,《佛山市义务教育民办学校2020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正式在佛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征求公众意见(4月17-4月23日)。目前的方案明确佛山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公开招生分两轮进行,第一轮实行统一报名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第二轮实行补录。下面小慧老师给大家初步解读一下方案内容:

佛山小升初招生流程怎么走?最新动态解读来了

第一轮招生分为两个阶段。

01、第一轮第一阶段

所有学校均参加第一阶段报名录取,在第一阶段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继续通过第二阶段报名录取。

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依报名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电脑摇号实行“双随机”,对报名学生随机排序后再随机摇号。

办学层次同时包括小学和初中的同一所民办学校,在第一轮第一阶段单列计划招收本校自愿校内直升初中的小学毕业生: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的,首先直接录取本校毕业生,剩余招生计划在公开报名学生中录取。

02、第一轮第二阶段

第一轮第一阶段录取结束后,

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剩余的招生计划,面向全市进行第二阶段录取。第一轮区内报名人数超过公开招生总计划数的学校,补录时面向本区招生。有直升招生资格的学校补录时应优先录取在第一轮未被录取的本校小学毕业生。

重点内容

第一阶段已被录取学生不能参加第二阶段报名。第一轮录取结束后,被录取学生须在市平台确认入读,在规定时间内不确认入读的,录取资格自动取消,也不能参加第二轮补录。第二轮补录滚动进行,录满为止。

学校招生计划。

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纳入所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统一管理。分类核定第一轮第一阶段公开招生计划。华英学校公开招生计划的55%面向禅城区生源招生,45%面向其他四区生源招生;各区辖学校可在保证宿舍位置前提下,按不超过公开招生计划的10%的比例预设面向区外生源的招生计划。

具有直升招生资格的学校,应首先按本校小学毕业生人数且不超过核定的公开招生总计划数,足额预设校内直升招生计划。校内直升、区内和区外招生计划分别录取本校、本区外校和外区报名学生。各类公开招生计划根据实际报名情况动态调整,报名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相应报名学生后,剩余计划数按先区内后区外的原则自动调整。

学生报名条件

我市义务教育民办学校的招生对象包括:

1、具有本市户籍或学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2、具有相关证明的非户籍常住人口适龄随迁子女,包括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为本市户籍或持有有效期内本市居住证(含港澳台居住证)、单位驻地在我市的现役军人及在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在我市居住的华侨及外籍人员子女。

报名时间安排

2020 年义务教育民办学校第一轮公开招生工作时间为5月1日至6月30日,第一轮公开招生工作结束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可进行补录。

所有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应于9月10日前将学校最终录取结果上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并录入市平台。

昨日,《佛山市义务教育民办学校2020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正式在佛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征求公众意见(4月17-4月23日)。目前的方案明确佛山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公开招生分两轮进行,第一轮实行统一报名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第二轮实行补录。下面小慧老师给大家初步解读一下方案内容:


第一轮招生分为两个阶段。

01、第一轮第一阶段

所有学校均参加第一阶段报名录取,在第一阶段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继续通过第二阶段报名录取。

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依报名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电脑摇号实行“双随机”,对报名学生随机排序后再随机摇号。

办学层次同时包括小学和初中的同一所民办学校,在第一轮第一阶段单列计划招收本校自愿校内直升初中的小学毕业生: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的,首先直接录取本校毕业生,剩余招生计划在公开报名学生中录取。

02、第一轮第二阶段

第一轮第一阶段录取结束后,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剩余的招生计划,面向全市进行第二阶段录取。第一轮区内报名人数超过公开招生总计划数的学校,补录时面向本区招生。有直升招生资格的学校补录时应优先录取在第一轮未被录取的本校小学毕业生。

重点内容

第一阶段已被录取学生不能参加第二阶段报名。第一轮录取结束后,被录取学生须在市平台确认入读,在规定时间内不确认入读的,录取资格自动取消,也不能参加第二轮补录。第二轮补录滚动进行,录满为止。


学校招生计划。

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纳入所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统一管理。分类核定第一轮第一阶段公开招生计划。华英学校公开招生计划的55%面向禅城区生源招生,45%面向其他四区生源招生;各区辖学校可在保证宿舍位置前提下,按不超过公开招生计划的10%的比例预设面向区外生源的招生计划。

具有直升招生资格的学校,应首先按本校小学毕业生人数且不超过核定的公开招生总计划数,足额预设校内直升招生计划。校内直升、区内和区外招生计划分别录取本校、本区外校和外区报名学生。各类公开招生计划根据实际报名情况动态调整,报名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相应报名学生后,剩余计划数按先区内后区外的原则自动调整。

学生报名条件

我市义务教育民办学校的招生对象包括:

1、具有本市户籍或学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2、具有相关证明的非户籍常住人口适龄随迁子女,包括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为本市户籍或持有有效期内本市居住证(含港澳台居住证)、单位驻地在我市的现役军人及在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在我市居住的华侨及外籍人员子女。

报名时间安排

2020 年义务教育民办学校第一轮公开招生工作时间为5月1日至6月30日,第一轮公开招生工作结束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可进行补录。

所有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应于9月10日前将学校最终录取结果上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并录入市平台。

重点注意

民办学校招生报名和录取统一在市平台进行。学生需登录市平台注册用户,并选择所属区身份。

1、同时符合2个以上区条件的,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区报名;

2、具有佛山户籍或学籍的本市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可选择本人户籍、学籍中的其中一个条件报名;

3、非本市户籍学籍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根据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条件报名。

选择报名身份的同时填报第一轮第一阶段志愿,每位学生可平行选报不多于3所学校的志愿。可选志愿包括市属学校志愿、所在学校直升志愿、所在区学校区内招生志愿、外区学校区外招生志愿。

其中,选报校内直升志愿的学生,必须是该校小学毕业生,且具有本校六年级完整学籍,并以毕业学校所在区为唯一报名身份。

第二阶段重新填报志愿,在第一阶段已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核但未被录取的学生,可在公布的第二阶段招生计划中平行选报不多于2所学校的志愿。

第二轮补录由学校组织实施,依报名免试录取,在第一轮不具备报名资格或已报名但未被录取的学生自行联系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报名补录。

招生报名流程:

1、学生登录市平台,选择所属区报名身份和第一次填报志愿。

2、各区教育局对选择本区报名身份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

3、学生自行在市平台查询报名资格审核通过情况,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可在规定时间内修改报名身份和志愿学校等信息。

4、各区教育局审核修改了报名信息的学生资格。

5、修改了报名信息的学生自行在市平台查询报名资格审核通过情况。

第一轮第一阶段录取

1、各区教育局公布第一阶段报名情况,统一对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按报名名单分派录取名单,统一对应随机录取的学校进行电脑随机摇号,并对录取名单进行公示。

2、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各区教育局公布各学校第一阶段录取结果,学生登录市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第一轮第二阶段录取

1、各区教育局公布各学校第一阶段录取情况,以及需进行第二阶段录取的学校名单和招生计划。

2、已通过资格审核且第一阶段未被录取学生第二次填报志愿。

3、各区教育局公布第二阶段报名情况,统一对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按报名名单分派录取名单,统一对应随机录取的学校进行电脑随机摇号,并对录取名单进行公示。

4、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各区教育局公布各学校第二阶段录取结果,学生登录市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确认入读

第一轮两个阶段被录取的学生登录市平台确认入读。

入学注册

1、确认入读学生到校注册。

2、各学校将注册入读名单上报区教育局审核,由各区教育局上传市平台备案。

第二轮补录

1、各区教育局公布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名单和补录计划。

2、在第一轮不具备报名资格或已报名但未被录取的学生自行联系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报名补录,由录取学校将补录名单报区教育局审核,由各区教育局上传市平台备案。

录取结果备案

1、各学校将全部注册学生名单上报区教育局审核,由各区教育局上传市平台备案。

2、市、区教育部门依据市平台数据进行学籍登记。

佛山市教育局将从4月17日- 23日佛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方案公开征求意见后,将抓紧修改完善,尽快以规范性文件正式印发,按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要求,同步开展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


来源 | 佛山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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