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男子幫朋友挪車500米,結果無證被查

近日,一男子為了幫朋友將車開到高速出口,開了才500米,結果被高速交警查獲。據交警部門瞭解,無證駕駛違法行為將被處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浙江一男子幫朋友挪車500米,結果無證被查

4月20日傍晚18時20分左右,紹興高速交警一大隊民警在杭甬高速上虞收費站出口,進行違法行為集中整治。民警發現,一輛藍色的英菲尼迪緩緩從收費站駛出,車子還很“猶豫”的開出來,直覺告訴民警,這輛車有問題,於是民警上去指揮車輛靠邊停車。當民警要求駕駛員出示駕駛證時,駕駛員故意在車內尋找,還說放在家裡忘帶了,遲遲拿不出證件。最後,民警通過公安網人臉識別系統後發現,駕駛該車輛的男子姓虞,並沒有取得駕駛證,涉嫌無證駕駛。

浙江一男子幫朋友挪車500米,結果無證被查

據瞭解,車上一共有兩個人,這輛英菲尼迪是從一家租賃公司租來的,原先開車的是車內另一個人陳某,當時陳某帶著朋友虞某,駕駛車輛從江蘇常州到上虞來找人談點事情。在快下上虞高速出口的時候,陳某接到公司電話,說需要他立刻把報關材料發過去,不然再過幾分鐘就停止報關了,於是陳某將車停靠在高速公路的硬路肩上,準備發送報關材料。“因為時間比較急,文件也比較多,當時以為同車的虞某有駕駛證,也沒多想,就讓他來開車。”陳某說:“準備讓他開到高速出口,等材料發送完後再換我來開。”哪想到,才開了500米,就被高速交警查獲。

浙江一男子幫朋友挪車500米,結果無證被查

原來,虞某在十幾年前學過駕駛,還考過理論考試,已經學到路考了。但因為當時家裡有事,最後沒去考路考,結果成績作廢,之後也就一直沒去考駕駛證。虞某說:“當時朋友有事,他以為我有駕駛證,於是叫我給他開下車到高速出口。”其實,虞某也知道自己沒有駕駛證不能開車的,但由於僥倖心理,覺得就開下高速幾百米路而已,不會出問題的,就沒告訴他朋友,自己沒駕駛證的事實,直接開車了。事後,虞某也表示很後悔。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處理中。

根據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規定,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無證駕駛是嚴重的道路交通違法行為,是重大交通安全隱患,也是交警部門重點、常態化打擊的違法行為。高速交警提醒,上道路行駛需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借朋友開車要事先問清楚是否有駕駛證,正在進行理論或科目考試的,也是不能駕駛車輛。

通訊員 | 章羽 蔣繼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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