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非瘟疫情始末丨拉豬車行駛2000多公里,竟未遇到一次查驗?

農業農村部新聞辦公室3月30日發佈,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從外省違規調入仔豬中排查出非洲豬瘟疫情。

內蒙古非瘟疫情始末丨拉豬車行駛2000多公里,竟未遇到一次查驗?

3月30日,農業農村部接到中國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報告,經內蒙古自治區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確診,鄂爾多斯市鄂托克旗某養殖戶從外省違規調入的一批仔豬發生非洲豬瘟疫情,該批仔豬共200頭,死亡92頭。

疫情發生後,農業農村部立即派出督導組赴當地開展疫情處置督導和流行病學調查工作。當地已按照要求啟動應急響應機制,採取封鎖、撲殺、無害化處理、消毒等處置措施,並對疫點內剩餘存欄仔豬進行撲殺,撲殺仔豬和全部病死豬進行無害化處理。同時,禁止所有生豬及其產品調出封鎖區,禁止生豬運入封鎖區。目前,疫情已得到有效處置,相關調查和追溯工作正在進行中。

近日,《瞭望》記者通過實地踏勘發現,改起疫情中,“動物檢疫合格證明”等證明材料均為電腦複製粘貼而來,破綻百出;裝車時即死亡1頭,運輸中又死亡19頭;拉仔豬的汽車在公路上行駛2000多公里,竟未遇到一次查驗……

養殖戶王某與合夥人賈某某、羅某某供述:3月初,賈某某在網上與家在山東省臨沂市的中介王某良取得聯繫,通過微信協商購買仔豬,約定了買仔豬的事。3月14日,賈、羅二人乘火車到達山東臨沂市,與王某良達成以每頭1800元的價格購買200頭仔豬的口頭約定。因沒在臨沂找到合適的豬源,3月17日,王某良開車把賈、羅二人帶到鹽城市大豐區,通過當地的另一名中介聯絡到了豬源和備案的運豬車。

這批仔豬是3月17日從江蘇省鹽城市大豐區一處養殖場附近購買的,當天下午幾方在大豐區一養殖場附近交易,羅某某向賣方支付36萬元,隨後通過微信向王某良支付中介費2000元、開具檢疫手續費1000元,賣方並未提供檢疫證明等手續。隨後,賈、羅二人分別搭乘運輸車和中介的車,於17日23時許到達臨沂,王某良將開好的“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動物疫病檢測報告書”“病源檢測報告書”等材料交予羅某某。隨後,羅、賈二人搭乘運輸車,沿著榮烏高速返程,於3月19日凌晨2時許抵達鄂托克旗棋盤井鎮境內的養殖場。

3月19日凌晨2時許運達,天沒亮豬就開始死,到當天下午已死亡20多頭。賈某某諮詢巴彥淖爾市的獸醫,回覆說可能是應激反應。王某說,餵了些藥後,仔豬還是一頭接一頭地死。她慌了神,趕緊聯繫了旗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 

仔豬運到當天,王某發現仔豬少了20頭,前去買豬的賈、羅二人起初解釋說,有些仔豬不合格,裝車時返場了,公安立案調查後二人才吐露實情。原來,在大豐區裝車期間,就有1頭仔豬因不明原因死亡。聽賣豬人說是應激反應,二人未當回事,將死豬當場丟棄。運輸途中陸續又有仔豬死亡,二人不敢讓王某知道,在榮烏高速內蒙古鄂爾多斯段泊江海子出口處附近丟棄13頭,在黑龍貴礦區丟棄6頭。 

疫情發生後,鄂托克旗立即啟動Ⅳ級應急響應,在農業農村部專家指導下,將涉事養殖場周圍3公里劃為疫區,全面開展流行病學調查檢測、消毒消殺及無害化處理、交通管制、案件調查、市場監督管理等工作,沿途拋棄的死豬也已進行無害化處理。

鄂托克旗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主任張榮說,按照規定,動物檢疫合格證明等證明材料應由賣豬方在所在地防疫部門辦理和提供,而這批仔豬的證明材料卻由中介提供,顯然不符合常理。經核對,“動物疫病檢測報告書”“動物檢疫合格證明”等材料上破綻百出。

比如,這批豬均無耳標,報告、證明上寫有耳標號,互相對不上,經查證標號屬於南京市而非鹽城市;“動物檢疫合格證明”上寫的起運地點為鹽城市射陽縣,實際卻為大豐區;“動物檢疫合格證明”編號為9位,實際應為10位,上面所留的動物衛生監督所聯繫電話是陝西省漢中市的號碼……

賈某某接受公安部門訊問時說,之前他沒到外地買過仔豬,沒留意中介提供的是假證明材料,也不清楚運豬需接受檢疫檢查、通過指定通道入境等規定。從江蘇省鹽城市到山東省臨沂市,再沿榮烏高速回到鄂托克旗棋盤井鎮,共2000多公里路程,途經江蘇、山東、河北、天津、山西、內蒙古共6個省區市。賈某某說,在公路上跑了近一天兩夜,沒遇到任何檢查。

4月4日,中介王某良被公安機關找到,他承認相關證明材料是委託人用電腦偽造的。

“3月27日,仔豬成批死亡,來排查的鄂托克旗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棋盤井分中心獸醫看過後,說是傳染病,手續也是假的,無法備案,於是趕緊報警。從改造豬舍到購買仔豬、飼料、獸藥、運輸,王某投入近60萬元,羅某某投入8萬元。“損失太慘了。”王某說。

來源:瞭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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