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那個“重男輕女”的媽35年的愛與恨

我和我那個“重男輕女”的媽35年的愛與恨

文|公子逸

我遠嫁七年了。

這七年,我只有過年的時候,才會回孃家。我過年回孃家並不是因為我想回,而僅僅是因為我不能忘了我還有父母。

這次因為疫情的關係,過年,我沒有回孃家。我把這個消息告知父母后,鬆了一口氣。為了避免他們覺得我“不孝”,我還把我過年準備帶給他們的禮物都錄了視頻發過去。

他們對我的不能回孃家,也沒有多少的遺憾。他們只是覺得我既然不能回去,東西也帶不回去,是不是應該在金錢上有所補償。

我媽說:“咱家的電費也該交了,家裡冷,我跟你爸都不捨得開空調,怕費電。今年的豬肉也特別貴,我們都捨不得買肉做餃子吃。”

我內心一聲冷笑,卻依舊跟我媽說:“我一會給你點錢,你不用怕費電,也不用嫌豬肉貴。我反正回不去了,這點錢就當是我對你們的孝心了。”

我媽高興地掛了電話。

我和我那個“重男輕女”的媽35年的愛與恨

而我也已經失去了計較的心情。

其實,很多年前,我不是這麼“善解人意”的。如果我媽這樣說,我會直接懟回去:“你們有錢養著兒子和兒媳婦,有錢養著孫子,就沒錢交電費,沒錢買肉了?你想給我要錢就要錢,沒必要說這些沒用的。”

那時候的我,心裡憋著一口氣,覺得我父母重男輕女。而我始終接受不了他們的重男輕女。因為不能接受,於是奮力反抗。到最後的結果是,我照樣不能不管他們,而且還落了一個“不孝”的名聲。

每次我這樣反抗我媽的重男輕女時,我媽就會哭訴自己的委屈:“我難道沒養你嗎?我偏心眼你弟弟,是因為我指著你弟弟養老。我以後又不指望你養老。我養了你這麼大,你給我花點錢,買點東西,不應該嗎?你小時候,我沒給你買吃買喝嗎?難道你是自己長大的嗎?你怎麼就這麼個別,別人家的女兒都知道孝順親媽,怎麼就你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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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無言以對,因為我真的不是自己長大的。我真的是我父母養大的。

只是,他們的養,跟我想象中的養完全不一樣。

我今年35歲了,我跟我媽之間的愛恨,也持續了35年。

我媽的孃家重男輕女,我媽在那樣的家庭里長大,根深蒂固地覺得男孩就是比女孩重要。

我一出生,我媽就是失望的。

她想要一舉得男,沒想到來了一個黃毛丫頭。她會管我吃,管我喝,還會給我買衣服。但是,她就是從心裡不喜歡我。她一門心思地想要再生個男孩。

第二年,我弟弟出生了。

自從我弟出生後,我弟就成了我媽的心肝寶貝。我媽是含在嘴裡,怕我弟化了,捧在手心裡,怕我弟掉了。至於我,她完全放置在了一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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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孩子,從小就是不一樣的待遇。

我弟弟能吃兩個雞蛋,我從小就被告知我不喜歡吃雞蛋。於是,雞蛋成了我這輩子最不喜歡吃的東西。一直到坐月子,我都沒能吃下去一個雞蛋。

同樣是做一件錯事,我弟從未捱過我媽的打。而我一直到上大學,都會挨我媽的巴掌。

同樣是上學,我學習優異,我媽卻不想讓我上大學。即使,我的老師給她打電話說,這是我一輩子的前程。我媽都只說了一句話:“我供不起。”

而我弟明明沒有考上,我媽即使借錢,也要讓他去上大學。

兩個孩子都上大學,我的生活費是300塊,其餘自理。我弟的生活費是1500塊,不夠了,還會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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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媽理所當然地做著這一切,她從未覺得有什麼不妥。

我也曾經表示過抗議。

我媽的說法是:“你怎麼這麼不懂事,那是你親弟弟。別說我該疼他了,就是你也該疼他啊。你弟去上大學,男孩子要面子,要請同學們吃飯,自然花錢要多點。你一個小丫頭片子,要那麼多錢幹什麼。咱們村裡多少不讓閨女上大學的,能讓你去上大學,就夠對得起你了。你看看那誰家閨女,人家都是勤工儉學,一分錢不花家裡的,還給家裡掙錢。”

我無言以對。

加上每次給我媽要生活費,我媽都要罵我一遍。我從大二開始,就開始了打工生涯。

我媽不知道我小小年紀,就已經自己揹著兩箱子傳單,坐著火車從一個城市,到另一個城市,開始忙碌奔波了。

等到大三開始,我沒再跟我媽要過一分錢。而我媽也從來沒問過我需不需要錢。

我媽對於我的人生是沒有任何規劃的。她覺得她能讓我上大學,已經是仁至義盡。她不關心我的工作,不關心我的艱難,只要我不給她添麻煩就行。

她甚至在我開始掙錢後,開始對我有要求。那就是我的錢,有一部分應該用來給她買衣服,買禮物,因為她養了我20幾年,現在到了我該反哺的時候。

我和我那個“重男輕女”的媽35年的愛與恨

她曾經不斷地跟我強調過“羊羔跪乳”這樣的典故。

我結婚的時候,沒有要彩禮。我媽一邊說著“你這麼便宜就把自己嫁出去了,父母白養你了”,一邊把我婚前攢的10萬塊錢都拿走了。

她美其名曰,她要給我攢著。然後,等到我弟弟買房子的時候,她就把那些錢都給了我弟弟。等我買房子的時候,給她要,她說:“你不給你公婆要錢,你給我要錢。那10萬塊錢就當你婆家給咱家的彩禮了,你給他們要買房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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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我跟我老公吵架,帶著孩子回了孃家。我媽非常不高興,她就在外邊唉聲嘆氣了一晚上。她在無聲地向我表達:

“別人家的女兒結婚了,給父母帶來福利。我沒有給他們帶來福利,現在還給他們添麻煩。”

第二天,我就帶著孩子回了婆家。我走的時候,我媽說:“你以後要是不打算離婚,就不要動不動回孃家。我結了婚,跟你爸打成什麼樣,都沒回過孃家。女人嫁了人,過得好不好都要看你自己的本事?”

那次之後,不管我和老公吵到什麼樣的地步。我寧願出去租房,寧可大晚上在河邊坐一個晚上,也再沒回過孃家。

我和我那個“重男輕女”的媽35年的愛與恨

35年,我真的沒有從我媽身上感覺到她有一絲愛我。

她對我的感情,僅僅是,她生了我,養了我,她有我這麼一個女兒。至於愛,她從我一出生就沒想過要好好愛我。

我遠嫁七年,剛開始會想家。那次吵架回孃家之後,我再也沒想過她。每年過年,我會回一次家,給他們錢,給他們買東西。如果我不能回去,那麼這些東西到家了就可以了。

他們對於這種狀態也表示了習慣,我的東西,讓他們感覺有這麼一個女兒。我的東西,讓他們覺得,沒有白養我。這些東西,對於他們而言,已經足夠了。

而我,只要知道自己有這樣的父母,並且按照他們的預期回報了他們,他們也不會再苛求我。

因為他們對我的打算本來就是,養大了,嫁出去,成了別人家的人,跟他們也就沒什麼關係了。他們再從我身上要一些錢,算是要回了養我的錢,彼此就算是兩清了。

我和我那個“重男輕女”的媽35年的愛與恨

有人說:“一個人連父母都不愛,她不會愛任何人。”

我曾經很愛我的父母。即使到現在,他們有了病痛,他們痛苦難受,我也會忙前忙後,細心照顧。

可是,我知道,現在我對他們,已經不是愛了。

僅僅是反哺。

我覺得他們養育了我,我對他們有責任。

我沒辦法給予他們有溫度的愛,恰恰是因為他們給我的愛就是沒有溫度的。

我和我那個“重男輕女”的媽35年的愛與恨

我不愛任何人嗎?

我愛所有曾經善待過我的人。

就像《不完美的她》裡的穆蓮生,她無法選擇自己的父母。但是,她卻能選擇愛誰,不愛誰。

她曾經很愛自己的母親穆靜。可是,失望太多了,絕望太多了,傷害太多了。她就會自動逃離。

我不必自動逃離,我只是不願意過多地想起。

我一年多沒有回過孃家了,但是我一點也不想我媽。

如果說,不愛父母的人,不會愛任何人。

那麼,不愛孩子的父母,會愛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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