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達3年的百萬勞資糾紛,法官為雙方找到“最優解”

“黃法官,我們已經收到178萬工資及經濟補償!”電話另一端,當事人李某難掩激動心情,廣東省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法官黃雪鵠的心頭大石落了地。這起長達3年之久的勞資糾紛,在法官的溫情“澆溉”下,近日終於迎來“春暖花開”。


勞資雙方因拖欠工資“翻面

法官居中尋求“最優解”

勞動者李某和李某寶是長某電氣公司的銷售人員。2017年開始,公司以延期支付、分期支付等方式拖欠兩人提成工資。2019年5月,兩人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解除勞動關係,公司方支付拖欠工資及經濟補償共計218萬餘元。案件歷經勞動仲裁、一審,最終上訴至佛山中院。


仔細閱卷後,法官黃雪鵠留意到兩名勞動者年紀較大,其中一名年近六旬。受年齡限制,加上疫情影響,兩人經濟困難,較難找到新工作。


既要解當事人燃眉之急,又要保障後續執行順利,調解是最好的解紛方式。梳理案情後,黃雪鵠髮現兩名勞動者均在公司服務超過10年,銷售業績良好,訴訟期間公司方也從未以兩人工作上存在過錯為由進行抗辯。由此,黃雪鵠判斷勞資雙方仍有一定的情感基礎,公司方拖欠提成或許另有“隱情”。


調解過程“一波三折”

耐心細緻最終促成和解

經瞭解,長某公司前幾年投資項目失敗,導致鉅額虧損,資金流出現問題,拖欠工資實屬無奈之舉。就此突破口,黃雪鵠致電公司方代表做調解工作。


“我們不同意調解!”公司方態度堅決。黃雪鵠調整思路積極勸導:“投資失利令人遺憾,但因此拖欠元老級員工的工資,不僅會影響公司在業內的口碑,也寒了在崗員工的心,不利於企業未來的管理與發展。”公司方態度似有“鬆動”。


“兩名勞動者年紀較大,經濟困難,又是公司貢獻多年的老員工,為什麼不能與他們協商調解,早日給付工資呢?”聽完法官的話,公司方最終同意進行調解。


長達3年的百萬勞資糾紛,法官為雙方找到“最優解”

長達3年的百萬勞資糾紛,法官為雙方找到“最優解”


黃雪鵠將公司方的經營難處和調解意願告知兩名勞動者,勞動者也向其提交了調解方案。從協商賠償數額、給付方式、履行時間到違約責任,面對當事人反覆的態度,黃雪鵠始終耐心釋法明理,最終勞資雙方達成一致意見,於3月16日到法院簽訂調解協議。第二天,長某公司即按照協議一次性向兩名勞動者支付共計178萬餘元的款項,雙方糾紛終於圓滿解決。


來源:最高人民法院、佛山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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