廬陽區2020年幼兒園和義務教育階段招生方案

為做好2020年全區幼兒園、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切實維護教育公平,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中發〔2019〕26號)和《安徽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20〕4號)及《關於合肥市2020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指導意見》(合教〔2020〕57號)等規定,現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落實全國、全省、全市教育大會精神,切實規範中小學招生秩序,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推進教育優質均衡發展,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提升人民群眾對教育改革發展的獲得感、幸福感和滿意度,為打造引領時尚的國際化首善之區提供智力支撐。

二、幼兒園招生

(一)轄區內各幼兒園(含企事業辦園及具有辦學許可證的民辦幼兒園)招收年滿3週歲(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含當天)的健康兒童入園。家長於2020年7月13日前持戶口簿、兒童出生證、兒童預防接種證(須經疫苗接種單位查驗蓋章)等,攜兒童到有辦園資質的幼兒園報名。

(二)雙崗幼兒園繼續招收部分智力滯後的幼兒隨班就讀。
(三)安慶路幼兒園迎松路分園建成招生。
(四)安慶路幼兒園早教指導中心繼續招收1—3歲幼兒接受早期教育。


三、義務教育學校招生

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堅持屬地管理原則,由區教體局統一組織實施,對招生工作進行全程監督,確保我區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兒童少年均能按時入學;確保殘疾兒童少年按政策接受義務教育;確保隨遷子女等按規定接受義務教育。

今年我區義務教育學校繼續應用“合肥市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報名登記系統”(以下簡稱“報名登記系統”),按照“線下預審,線上登記校驗,線上線下報名同步進行”要求,實行網上報名登記。

(一)公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原則

1.“劃片免試”原則。適齡兒童少年按劃定的學區入學,不舉行任何形式的考試或測試。

2.“兩個一致”原則。適齡兒童少年戶籍與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一致並單獨立戶;適齡兒童少年戶籍地址與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獨立產權房產地址一致。

(二)公辦小學招生

1.區屬各小學按劃定的學區,招收本學區內適齡兒童入學。小學入學年齡為年滿6週歲(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含當天)。

2.7月11日-7月13日由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持父母身份證、戶口簿、房產證、兒童出生證、兒童預防接種證(須經疫苗接種單位查驗蓋章)攜子女到學區內小學報名。補報名時間為7月17日。

3.紅星路小學是我區開設智障兒童輔讀班的實驗學校,招收我區適齡智障兒童就學。

4.淮河路第三小學映月校區建成使用,按照劃定的學區招收一年級新生。

5.廬陽實驗小學啟用新建成校園,長江路第三小學鋼鐵新村分校搬遷至新校址。

6.7月25日至8月20日,各小學發放新生錄取通知書。

(三)公辦初中招生

1.報名條件。凡符合我區“兩個一致”原則的小學畢業生,經區招生辦審核認可後,可在我區報名升學。

2.報名時間、地點和手續。在區屬小學就讀的畢業生,由各小學攜帶畢業生登記表、學籍卡,於7月1日-5日到區招生辦辦理集體報名手續。補報名時間:7月8日。在外區、外地就讀且符合我區“兩個一致”原則的小學畢業生,願意回我區升學的,持小學畢業證書(或學校就讀證明)、學籍表(需學校蓋章)、房產證(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戶口簿和1張一寸免冠彩照,於7月13日-7月15日到區招生辦(地點:合瓦路170號合肥市第三十六中學內)辦理報名手續。補報名時間:7月23日。

3.分配辦法。凡符合“兩個一致”並通過招生報名的學生分配到學區內的中學。

4.發放通知書。8月10日-15日,各初中學校發放新生錄取通知書。

(四)民辦學校招生

1.招生範圍。根據民辦學校在審批地範圍內招生的規定,廬陽轄區內民辦學校在廬陽區範圍內招生。民辦義務教育學校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報名條件與公辦學校一致。民辦學校招生計劃由區招生辦審定,按照“線上報名,搖號錄取”的原則實行網上報名、錄取。各民辦學校根據免試入學原則和批准的招生計劃制定學校招生方案,招生方案、招生簡章和招生廣告報區招生辦審核同意後方可向社會公佈。

2.報名辦法。報名民辦學校的學生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於7月4日—7月17日,通過“合肥市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報名登記系統”網上登記。未招滿的民辦學校網上補登記時間7月23日—7月27日。不具備網上報名條件或網上報名不成功的適齡兒童少年,進行線下報名,首輪線下報名時間:7月16日-17日;第二輪線下報名時間:7月28日。報名攜帶材料: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房產證、戶口本,或居住證、經商辦企業營業執照或合法的勞動合同等相關證明材料。報名地點:區招生辦(合瓦路170號合肥市第三十六中學內)

3.錄取辦法。報名人數小於或等於招生計劃,直接錄取;剩餘的招生計劃可組織一次補錄(仍實行網上報名錄取),經市教育局批准後可跨縣域招生,但不得跨市招生。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由區招生辦通過“報名登記系統”實施電腦搖號,邀請紀檢監察機關現場監督或公證部門現場公證,學校不得自行選擇性錄取。

(五)其他群體入學

1.殘疾兒童少年入學。落實“一人一案”,依法保障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公辦學校要按照劃定的學區範圍,保障能夠接受普通教育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隨班就讀。盲童、聾啞兒童少年及不具備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智障兒童到合肥特殊教育中心就讀。對不具備到校接受普通教育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各校要實施規範、有效的送教上門工作,併為其建立學籍,納入學籍管理。

2.隨遷子女入學。繼續執行市教育局《轉發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保障進城務工農民隨遷子女義務教育的通知》(合教〔2010〕111號),切實保障符合政策條件的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區招生辦設立報名點,7月24日—7月26日集中受理隨遷子女入學現場審核材料。補報名時間:7月30日—7月31日。審核材料:

(1)適齡兒童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戶口簿。

(2)適齡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我區的居住證,需在我區持證連續居住滿一年(居住證截至2020年8月31日滿1年。因疫情影響,居住證在2020年1月23日至4月8日到期,未及時辦理簽註手續的,該時間段視為未中斷)。

(3)適齡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一方的合法經商或務工證明:經商企業人員出示營業執照;務工人員出示與用人單位簽定的合法的勞動合同。

(4)除以上材料外,上一年級的學生,需出示出生證和預防接種證(經疫苗接種單位查驗蓋章)。上七年級學生出示小學畢業證書。其他非起始年級學生,出示原就讀學校蓋章的學籍表(或就讀證明)。
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可到距居住地相對就近的報名點學校辦理材料審核、報名登記手續。報名點:42中湖畔分校、36中、長江路第三小學鋼鐵新村分校、五一小學、四河小學、紅星路小學北環陽光校區、六安路小學榮城花園分校、躍進小學、安慶路第三小學大楊分校。

3.住房租賃人員子女入學。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快推進合肥市住房租賃試點工作的通知》(合政辦秘〔2017〕175號)規定,具有我區戶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本市無住房,以單獨租賃的成套房屋作為唯一住房並登記備案的一年級或七年級新生,由區招生辦統籌安排入學。

4.引進人才子女入學。按照《關於修訂〈合肥市引進高層次人才子女接受基礎教育保障辦法〉的通知》(合人才〔2019〕10號)執行。

5.華僑、華人、港澳臺胞人員子女和外籍人士子女入學。由區民族宗教和外事僑務局(港澳臺辦)出具證明,由區招生辦統籌安排入學。

6.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公安民警等軍人子女入學。按照公安部、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號)執行。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建立全市消防救援隊伍保障機制的意見》(合政辦秘〔2019〕64號)文件執行。軍人子女入學按照《合肥市關於〈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的實施細則》(合教〔2019〕258號)文件執行。

7.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一線醫務人員子女入學。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支援湖北醫務人員激勵關愛十項措施的通知》和《關於全力做好一線醫務人員保障服務工作切實關心醫務人員身心健康若干措施的通知》(合疫防指〔2020〕34號)文件執行。

8.軍隊轉業幹部安置隨遷子女入學。軍隊轉業幹部安置至本行政區內,隨遷子女需要入學的,由區招生辦統籌安排入學。

9.適齡兒童少年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憑相關材料,享受本區適齡兒童少年同等義務教育入學政策。

(1)父母一方戶口不在我區的適齡兒童少年戶口隨另一方在我區房產所在地並實際居住。

(2)父母離異的適齡兒童少年戶口與人民法院或者民政部門認可的撫養人(與其共同生活的父或母一方)在我區房產所在地並實際居住

(3)父母均為公派出國人員的適齡兒童少年戶口隨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我區房產所在地並實際居住。

(4)烈士子女。

四、相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區政府分管副區長為組長,區教體局主要負責人為副組長,區委宣傳部、區教體局、公安廬陽分局、區司法局、區民族宗教和外事僑務局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廬陽區2020年幼兒園、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教體局,區教體局主要負責人兼任辦公室主任。區招生辦諮詢電話:65699982、65551770—8800。各幼兒園、中小學要成立本校(園)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工作責任,健全工作機制,堅持陽光招生,主動接受社會監督,確保各項工作規範有序。維護招生秩序,維護社會穩定。

(二)規範招生管理。區教體局和各幼兒園、中小學要認真貫徹省市教育主管部門招生入學有關工作要求,嚴格落實 “十項嚴禁”和“六個杜絕”等規定,完善招生管理辦法。各公辦中小學按劃定的學區招生,不得違規招收學區外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民辦學校按照省教育廳皖教基〔2020〕4號文件規定在審批地範圍內招生。

各中小學嚴格實行均衡編班,嚴禁設立重點班、快慢班和各種形式的實驗班、雙語班、特色班等。按課程標準嚴格執行零起點教學要求。嚴禁以各類特長生名義招生,嚴禁任何單位或個人以任何形式宣傳中考成績排名、“中考狀元”和升學率。

認真貫徹教育扶貧和學生資助有關要求,嚴格執行《合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合肥市加強控輟保學提高義務教育鞏固水平實施方案的通知》(合政辦〔2018〕53號)規定,履行義務教育控輟保學法定職責。認真排查並依法依規嚴肅查處社會培訓機構等以“國學班”“讀經班”“私塾”等形式替代義務教育的非法行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無正當理由未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或造成輟學,情節嚴重或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三)強化監督檢查。區教體局要健全違規招生責任追究機制,招生期間及招生結束後,組織開展逐校排查工作,及時糾正和嚴肅查處各種違規違紀招生行為。

招生工作納入對學校和校長的考核。堅持零容忍態度,發現一起,核實一起,查處一起,通報一起,絕不姑息。凡發生違規招生行為的,對公辦學校主要負責人和相關人員進行責任追究;對於民辦學校記入過程性計分管理,並與年檢、獎補資金掛鉤,按不低於10%的比例核減下一年招生計劃,情節嚴重的將給予暫停招生或年檢不合格等處理。對於存在與公辦學校入學掛鉤的違規宣傳等行為的校外培訓機構,給予責令整改、追究責任人責任、納入“黑名單”,計入年檢等處罰。

(四)優化教育服務。各幼兒園、中小學要嚴格落實國家、省、市疫情防控要求,制定招生疫情防控預案和應急處置方案,按照分時錯峰原則做好常態化疫情防控形勢下招生諮詢、報名登記、入學報到等工作。各校園要強化政治意識和大局意識,增強責任感、使命感,熱情、耐心、細緻地做好家長的諮詢和服務工作。各義務教育學校要在學校微信公眾號、校園公示欄等平臺發佈致家長一封信、學校招生簡章,公佈本校招生範圍、報名時間、報名條件等信息,充分、深入、細緻解讀招生政策,確保學生及時瞭解應知須知的政策內容。要切實做好義務教育學校招生人員培訓,指導學生家長做好網上報名登記工作。要積極宣傳廬陽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成效,引導適齡兒童少年就近入學。提醒家長不聽信任何機構或個人虛假宣傳,樹立科學教育觀念,把培養孩子的好思想、好品行、好習慣作為家庭教育的首要任務,理性幫助孩子確定成長目標。各小學要面向畢業班學生及家長宣傳省示範高中指標到校生、普通高中招生錄取等“三項改革”以及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費政策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增強學生和家長對基礎教育改革發展形勢、教育資助政策的瞭解和把握。

附件:

1.廬陽區2020年各小學學區界定
2.廬陽區2020年各中學學區界定
3.廬陽區2020年隨遷子女入學報名點一覽表
4.招生工作諮詢電話


附件1

廬陽區2020年各小學學區界定

1.合肥市紅星路小學(本部)
長江中路以南,徽州大道以東,環城南路以北,環城東路以西。

2.合肥市紅星路小學北環陽光校區
北二環路以北,阜陽路以東,合九鐵路線以南,東與新站區相接的區域。

3.合肥市紅星路小學國際部
(1)潁上路以西,固鎮路以北,北二環路以南,鳳淮路以東。
(2)界首路以西,鳳台路以北,鳳淮路以東,固鎮路以南。
(3)京福花園。

4.合肥市南門小學(本部)


長江中路以南,金寨路以東,徽州大道以西,環城南路以北。

5.合肥市南門小學森林城校區
北二環路以南,四里河路以西,沿河路以北,綠楊路以東。

6.合肥市南門小學恆盛皇家花園校區
(1)大房郢水庫以東,耀遠路以北,清河路以南(往西至大房郢水庫,往東至新站區),東與新站區相接的區域。
(2)蒙城北路以東,耀遠路以南,凌湖路以北,阜陽北路以西。

7.合肥市逍遙津小學(本部)
環城北路以南,宿州路以東,長江中路以北,環城東路以西。

8.合肥市逍遙津小學金都華庭校區
蒙城北路以東,北二環路以北,阜陽路以西,合九鐵路線以南。

9.合肥市淮河路第三小學(本部)
(1)環城北路以南,環城西路以東,霍邱路以北,蒙城路以西。
(2)阜南路以南,安慶路以北,蒙城路以東,六安路以西。

10.合肥市淮河路第三小學映月校區


橡樹灣小區西邊界以西,四里河道以東,臨泉路以北,北二環路以南(不含京福花園米蘭苑、桃花社區)

11.合肥市六安路小學
(1)環城北路以南,蒙城路以東,阜南路以北,宿州路以西。
(2)阜南路以南,六安路以東,長江中路以北,宿州路以西。

12.合肥市六安路小學中鐵國際城校區
中鐵國際城東邊界以西,防汛路以南,四里河路以東,北二環路以北(不含北湖南岸公寓)。

13.合肥市安慶路第三小學(本部)
(1)蒙城路金寨路以西,環城西路以東,霍邱路以南,環城南路以北。
(2)長江中路以北,安慶路以南,蒙城路以東,六安路以西。

14.合肥市安慶路第三小學靈溪校區
大房郢水庫以東,清河路以北(往西至大房郢水庫,往東至新站區),北與長豐縣相接,東與新站區相接的區域。

15.合肥市安慶路第三小學大楊分校
大楊村、王墩社區、草塘社區、龍王路西郢社區。

16.合肥市虹橋小學
(1)五河路以南,蒙城路以東,沿河路以北,阜陽路以西。
(2)北一環路以南,阜陽路以東,沿河路以北,板橋河以西。

17.合肥市雙崗小學
(1)北一環路以南,蒙城北路以東,五河路以北,阜陽路以西。
(2)竇小橋小區(不含竇小橋小區)以南,蒙城北路以東,北一環路以北,合瓦路和阜陽路以西。

18.合肥市亳州路小學
(1)北一環路以南,四里河河道以東,沿河路以北,亳州路以西。
(2)亳州路北段以南,肥西路以東,北一環路以北,合鋼三廠宿舍區以西(不含合鋼三廠宿舍區)。

19.合肥市杏林小學
北二環路以南,阜陽路以東,臨泉路以北,板橋河以西。

20.合肥市南門小學上城國際分校
(1)北二環路以南,蒙城北路以東,鳳台路以北,阜陽路以西。
(2)祥源房地產開發公司開發的小區(上城國際)。

21.合肥市長江路第三小學海棠花園校區
北二環路以南,潁上路以東,臨泉路以北,蒙城北路以西。

22.合肥市長江路第三小學鋼鐵新村分校
(1)鳳台路以南,蒙城北路以東,竇小橋小區(含竇小橋小區)以北,阜陽路以西。
(2)臨泉路以南,阜陽路以東,北一環路以北,板橋河以西。

23.合肥市南國花園小學
蒙城北路以西,禹王亭路與亳州路以東,北一環路以北,臨泉路以南

24.合肥市長江路第二小學栢景灣校區
(1)北一環路以南,亳州路以東,沿河路以北,蒙城路以西。
(2)亳州路北段以南,合鋼三廠宿舍區以東(含合鋼三廠宿舍區),北一環路以北,亳州路以西。

25.合肥市長江路第二小學橡樹灣校區
(1)桃花路至合九鐵路線以東,臨泉路以北,北二環路以南,鳳淮路以西(不含桃花社區、京福花園)。
(2)禹王亭路以西,亳州路北段以北,臨泉路以南,肥西路以東。

26.合肥市廬陽實驗小學
(1)潁上路以西,固鎮路以南,界首路以東,鳳台路以北。
(2)潁上路以西,鳳台路以南,臨泉路以北,鳳淮路以東。

27.合肥市四河小學
四里河河道經北一環路至肥西路以西,臨泉路以南,南沿河路以北,四里河路以東。

28.合肥市五一小學
(1)蒙城北路以西,中鐵國際城東邊界以東,耀遠路以南,北二環路以北。
(2)桃花社區。

29.合肥市六安路小學榮城花園分校
(1)蒙城北路以東,凌湖路以南,合九鐵路線以北,阜陽北路以西。
(2)阜陽北路以東,合九鐵路線以北,耀遠路以南,東與新站區相接的區域。

30.合肥市育新小學
(1)四里河路以東,臨泉路以北,北二環路以南,省農科院以西(含農科院)。
(2)北湖南岸公寓。

31.合肥市永紅路小學
西二環路以東,北二環路以南,綠楊路以西,順河北路以北。

32.合肥市躍進小學
照山社區,高橋社區,龍王社區,夾塘社區莊南組、莊北組。

33.合肥市南門小學湖畔花園分校
大楊鎮十張村、謝崗村、三場村、水庫村、崗西村。盛和佳苑小區,建材三廠生活小區,湖畔新城回遷小區森園、鑫園、磊園、晶園、淼園,時代傾城,麓湖府。

34.合肥市古城小學
(1)崔崗村、瞿咀村、堰稍村、陳龍村、三十崗村等所有村民組和汪堰村大田埠、小田埠、官塘、小河北、菜北、菜南、衛衝等六個自然郢。
(2)風景村、東瞿村所有村民組。
(3)柴衝村俞大、俞小、餘小、柴衝、大劉村民組和下柴衝、小朱崗、馮大三個自然郢。
(4)汪堰村的汪堰、吳郢兩個自然郢。
(5)三十崗鄉風景村牌坊郢。

備註:《合肥市人民政府關於統籌推進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合政[2018]48號)中規定:配套學校建設與服務範圍內住宅建設首期項目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交付使用。因此各小學學區不包含學區地塊內正在開發建設且規劃配套建設小學的新建小區。若規劃配套學校不能與小區同步交付使用,該小區符合市、區入學政策的適齡業主子女入學由區招辦統籌安排。


附件2

廬陽區2020年各中學學區界定

1.合肥市第三十六中學
蒙城北路以東,義井路和合瓦路和北一環路以北,合九鐵路線以南,東與瑤海區相接的區域。

2.合肥市第四十二中學
(1)宿州路以西,阜南路以南,長江中路以北,花園街和阜陽路以東。
(2)宿州路以東,長江中路以北,沿河路以南,環城東路以西。
(3)桐城路以東,環城南路以北,環城東路以西,長江中路以南。

3.合肥市第四十二中學中鐵國際城校區
(1)四里河路以西,淮王路以南,洩洪道以東,北二環路以北
(2)淮北路以西,防汛路以南,四里河路以東,北二環路以北
(3)蒙城北路以西,淮北路以東,北二環路以北,耀遠路以南

4.合肥市第四十二中學湖畔分校


(1)綠楊路以西,順河路以北,北二環路以南,西與蜀山相接的區域
(2)四里河路、淮王路和洩洪道以西,北二環路以北
(3)防汛路以北,四里河路以東,大房郢水庫以西,北與長豐交接
(4)三十崗鄉區域

5.合肥市第四十五中學六安路校區
(1)環城西路以東,長江中路以北,花園街、阜陽路以西,阜南路以南。
(2)環城西路以東,環城南路以北,桐城路以西,長江中路以南。

6.合肥市第四十五中學橡樹灣校區
(1)北二環路以南,潁上路以西,臨泉路以北,四里河河道以東。
(2)北一環路以北,界首路以西,四里河路以東,臨泉路以南。

7.合肥市第四十五中學森林城校區
(1)四里河路以西,沿河路以北,北二環路以南,綠楊路以東。
(2)北二環路以南,四里河路以東,臨泉路以北,四里河河道以西。
(3)鉑悅廬州府小區,國貿天成小區。

8.合肥市第四十五中學工業區分校
(1)合九鐵路線以北,蒙城北路以東,東與新站區相接,北與長豐縣相接的區域。
(2)蒙城北路以西,電廠路以北,西到水庫,北與長豐縣相接的區域。

9.合肥市第四十七中學
(1)蒙城北路以東,北一環路以北,合瓦路以西,義井路以南。
(2)板橋河以西,沿河路以北,北一環路以南。
(3)阜南路以北,宿州路以西,沿河路以南,環城西路以東。

10.合肥市廬陽中學
(1)穎上路以東,臨泉路以北,蒙城北路以西,北二環路以南。
(2)界首路以東,臨泉路以南,北一環路以北,蒙城北路以西。
(3)新華文景苑。

備註:《合肥市人民政府關於統籌推進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合政[2018]48號)中規定:配套學校建設與服務範圍內住宅建設首期項目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交付使用。因此各中學學區不包含學區地塊內正在開發建設且規劃配套建設中學的新建小區。若規劃配套學校不能與小區同步交付使用,該小區符合市、區入學政策的適齡業主子女入學由區招辦統籌安排。


廬陽區2020年幼兒園和義務教育階段招生方案

廬陽區2020年幼兒園和義務教育階段招生方案

廬陽區2020年幼兒園和義務教育階段招生方案


來源:安慶路第三小學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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