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林:漠視“禁酒駕”鐵律 司機被抓現行

黃河新聞網呂梁訊月黑風高夜,燈火闌珊處。幾杯酒下肚,總有些“勇士”心存僥倖、鋌而走險。

案例1:4月6日21時30分,當事人彭某在柳林縣307國道穆村路段駕駛一輛車牌號為晉JWQ2**的小型轎車,被正在夜查的民警當場查獲,經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測試,酒精含量為69.0mg/100ml,屬於酒後駕駛,民警依法對其進行處罰。

案例2:4月5日20時40分,當事人劉某義在柳林縣307國道穆村路段無證駕駛一輛無牌輕便二輪摩托車,被正在夜查的民警當場查獲,經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測試,酒精含量為47.5mg/100ml,屬於酒後駕駛,民警依法對其進行處罰。

柳林交警溫馨提示: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請不要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謹記“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切勿讓一杯酒,一腳油門毀了美好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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