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將在貧困縣大力推廣以工代賑

本報太原4月15日訊(記者齊澤萍)為進一步激發貧困群眾內生動力,促進就近就業和穩定增收,助力我省脫貧攻堅決戰完勝,近日省政府辦公廳發佈《關於在貧困縣大力推廣以工代賑方式促進貧困群眾就業增收的通知》,要求各貧困縣在嚴格執行國務院及省政府關於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政策規定的基礎上,在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試點工作中,大力推廣以工代賑方式。

各貧困縣在制定年度資金整合方案時,要圍繞年度資金整合方案中確定的農業生產發展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任務,最大程度安排中央及省以工代賑資金用於以工代賑項目,安排其他統籌整合涉農財政資金時也要大力推廣以工代賑方式,因地制宜確定採取以工代賑方式的項目清單和財政投資規模,及時將有關責任分解落實到相關部門,明確操作程序、監管措施等。

要組織貧困群眾參與項目建設。在保證工程質量前提下,能用人工的儘量不用機械,能投工投勞的儘量不用專業隊伍,積極組織動員貧困群眾,特別是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以及受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驟減或支出驟增戶參與工程建設,最大限度吸納貧困勞動力就業。

嚴格按比例兌現勞務報酬,採取以工代賑方式實施項目的勞務報酬不低於該項目中央及省安排資金的15%。編制項目方案時,要測算在採取以工代賑方式實施的建設內容中需用於發放勞務報酬的資金規模;審批項目時,要對施工方發放勞務報酬做出明確要求;項目業主和施工單位簽訂承包合同時,要將兌現勞務報酬作為必要條件;項目竣工驗收時,要將施工單位勞務報酬的支付標準、金額和發放名冊作為重要依據。

《通知》強調,各地推廣以工代賑方式成效將納入省級對市縣年度脫貧攻堅成效考核內容。對於成效突出的市縣,將在安排年度以工代賑資金時給予傾斜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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