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農村宅基地管理執行新規!

四川:農村宅基地管理執行新規

即日起,農村宅基地管理執行新規!


四川省農業農村廳等三部門聯合下發的《關於規範農村宅基地審批和住房建設管理的通知》規定,經批准用地建房的農戶,自申請批准之日起,原則上2年內完成建房;住宅建成後應拆舊的,要嚴格按照建新拆舊要求,原則上在通過鄉鎮政府驗收後90天內拆除舊房,原有宅基地交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排使用,能復耕的必須復耕。通過驗收的農戶,在拆除舊房並將原有宅基地交還村集體後,可依法依規向不動產登記部門申請辦理不動產登記。《通知》自6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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