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益诉讼助公益林地补植复绿

本网讯 近日,满洲里市人民检察院一起历时一年有余的公益诉讼终于落下帷幕,昔日位于满洲里市东二道街公路铁路间的公益林地一度曾遭货车肆意碾压,旱季,路面板结、寸草不生,雨季,泥泞不堪、满目疮痍。如今60亩林地被修整一新,4800颗樟子松幼苗在此安家落户,栉风沐雨、生机勃勃,林地外围栏护佑,公益林地宣传牌警示世人爱护林木,此番景象令人心潮澎湃。

早在2018年中旬,该院检察官便从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案中发现了公益林地遭破坏行政机关怠于履职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位于满洲里市东二道街的公益林地因转运木材的大卡车频繁出入临近货场被长期碾压毁损。该院及时向主管行政机关制发了检察建议督促履职,几经建议,几经整改,可是整改效果并不理想,被毁林地毫无改观,破坏行为依然故我。2019年末,该院毅然对履职不力的主管行政机关提起了行政公益诉讼。法院判决被告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对毁损公益林地采取围封、树立公益林地宣传牌的保护措施,并限时补植复绿。一纸判决对于行政机关既是鞭策,又是激励。被告行政机关如期履行了应尽义务,展现了前文公益林地再现生机的喜人景象。

公益林是指为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持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满足人类社会的生态、社会需求和可持续发展的森林、林木、林地。可见公益林与我们每一个公民休戚相关,必须像爱护自己眼睛一样珍视,公益林地的保护更我们是检察机关的使命担当,也必将矢志不移,不辱使命。(马宏伟、解裕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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