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交警將嚴厲打擊車行道上散發小廣告的違法行為

  相信不少車主都遇到過這種情況:車輛在路口等紅燈,有人突然從車窗外塞進來一張小廣告,或者直接將小廣告插在車窗和車門的縫隙中。20日,記者從市交警部門得知,為淨化道路通行環境,市交警部門將結合工作實際,持續嚴管在車行道上散發小廣告的違法行為。

  市交警支隊相關部門負責人說,在車行道上發小廣告,不但對散發者自己的生命安全構成威脅,還嚴重影響機動車的行車安全,給司機駕駛帶來安全隱患。此外,小廣告容易從車窗縫隙掉入車內,造成車輛故障,甚至影響車輛正常使用。

  近期,市交警部門將結合日常交通管理工作,嚴厲打擊在車行道上亂髮小廣告等交通違法行為,及時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隱患,為市民出行營造一個有序、安全、和諧的道路交通環境。

  《洛陽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規定,行人、乘車人不得有在車行道上停留、攔乘機動車、兜售物品、散發宣傳品、乞討以及其他妨礙道路交通安全的行為,違者將被處以罰款,涉嫌其他違法行為的,還將交由轄區派出所進一步處理。(洛陽晚報記者 郭秩銘 通訊員 田貝貝)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