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威海市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的通知

4月15日,威海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政策文件,《关于调整威海市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的通知》

关于调整威海市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的通知

环翠区人民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促进土地优化利用,引导土地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等相关法律规定,经研究,确定对威海市区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进行调整。调整范围包括环翠区、高区、经区和临港区。基准地价更新基准日为2019年1月1日。土地使用年期设定为国家法定最高出让年期,即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0年。本次调整的基准地价是不同级别商服、住宅、工业、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四类用地价格。其他用地价格可参照相关或相近用途类别确定。

本通知自2020年4月1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4月10日。《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威海市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的通知》(威政发〔2017〕26号)文件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废止。

威海市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1日

其中“威海市区土地级别范围表”、“威海市区基准地价表”小诸葛为您整理如下:

关于调整威海市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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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商住用地设定容积率为1.6,工业用地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设定容积率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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