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繳存單位、繳存職工:
為進一步規範住房公積金繳存和賬戶管理,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於2020年7月1日-7月20日,對住房公積金賬戶進行集中清理,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清理對象
(一)個人公積金賬戶
封存12個月(含)以上的,且無貸款、無擔保、未凍結的,符合銷戶提取的個人公積金賬戶。
(二)單位公積金賬戶
繳存單位合併、分立、撤銷、解散、破產或長期(12個月〈含〉以上)未發生資金往來的單位公積金賬戶。
二、注意事項
(一)請職工本人或單位相關人員到原繳存地住房公積金大廳現場辦理。
(二)我中心將對逾期未清理的公積金零餘額賬戶進行自行清理。
(三)請繳存單位和職工相互轉告,儘快辦理。如有疑問,請諮詢住房公積金服務熱線0635-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