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派驻检察室工作 延伸法律监督触角

推进派驻检察室工作 延伸法律监督触角

为了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进程,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的侦查监督,促进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根据《宝鸡市人民检察院、宝鸡市公安局派驻公安机关执行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工作办法(试行)》以及宝鸡市人民检察院、宝鸡市公安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全市公安机关深化检查监督工作的通知》,金台区院深入推进派驻检察室工作,进驻金台公安分局“一站式”执法办案中心,着力加强“两项监督”工作力度。

推进派驻检察室工作 延伸法律监督触角

近日,金台公安分局二级执法办案中心即将正式投入使用,在此之前,金台区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与公安机关及时沟通,就检察室办公环境配置、监督原则、内容、方式、流程等问题达成共识,细化执行派驻检察室工作制度,由金台区院第二检察部派一名员额检察官、一名书记员常驻检察室,分设长期派驻检察室与临时查询工作点,通过公安机关执法中心平台信息系统履行监督职责,实现数据信息共享,定期对公安机关办案系统中的刑事案件、行政案件实施法律监督。金台区院通过制定具体检察室工作职责、实现制度上墙、分类设计工作台账、及时工作留痕等方式,结合“一站式”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的特点,开拓建立案件集中监督、闭环监督、全程监督的办案新模式。

推进派驻检察室工作 延伸法律监督触角

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室工作是检察机关实现侦查监督职能的重要举措,将侦查监督工作起点前移,依托执法办案中心平台,实现对全区所有刑事案件和部分治安案件的实时监督,全面了监督范围、加强了监督力度。

同时,二级办案中心与派驻检察室合体具备较强优势,即在依托执法办案中心集约化、一站式特征与派驻检察室监督前移的特点,可以搭建公、检双方开展刑事速裁、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的合作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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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宝鸡市人民检察院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室主任谭少芳带队检查金台区院派驻公安机关“一站式”执法办案中心检察室,充分肯定了金台区院在执法办案中心设立检察室,推进“两项监督”工作的做法,并对派驻检察室工作进行全面指导,提出了相关完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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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台区检察院将持续深入推进派驻检察室工作,着力加强“两项监督”,同时与公安机关进行商讨沟通,处理好监督与办案的关系,严格贯彻刑事诉讼法的要求,扎扎实实将工作开展好,确保检察监督向执法办案一线延伸,实现检警良性互动,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作者:陈楠 杨薇

来源:陕西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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