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來的東西還沒暖熱,就被偷走了,算誰的

2019年11月28日晚22時左右,被告人張某因沒錢上網,遂乘車來到寶雞市陳倉區某鎮的街道尋找盜竊目標。經過一番踩點,張某鎖定了某星商店,便持一根細鋼筋將某星商店的門鎖撬開。除了抽屜裡三百元現金外,張某還將櫃檯上二十多條香菸裝進一個大箱子帶走。走出沒多遠,張某發現路邊有一個監控,他因害怕被監控拍下,於是將偷來的一箱香菸放在路邊,自己到路對面背對監控處將偷東西時穿的外套脫掉扔進了垃圾桶。意外的是,當被告人張某返回路邊時,他偷來的一箱香菸竟然不翼而飛。經鑑定,張某盜竊價值共計5220元。最終寶雞市陳倉區人民檢察院將被告人張某以盜竊罪向陳倉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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