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難解答:怎樣區分“的”“地”“得”


疑難解答:怎樣區分“的”“地”“得”


區分“的”“地”“得”看這篇就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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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正文

看似簡單的“的”“地”“得”困擾了很多人,從中小學生到大學教授,甚至包括很多常年與文字打交道的編輯。

有人用小學語文老師教的辦法:名詞前面用“的”,動詞前面用“地”,形容詞前面用“得”。多數情況下是對的,但會有一些例外,看下面幾個例子:

大家就當前的形勢和治河中存在的一些問題,進行了深入的討論。(動詞前面用“的”)

建立靈敏度好、特異性好的評價煙氣中苯接觸的方法有助於確定煙氣中苯的暴露劑量與內劑量。(動詞前面用“的”)

爸爸買的蘋果,大的大,小的小。(形容詞前面用“的”)

小李激動得哭了。(動詞前面用“得”)

我今天特別地高興。(形容詞前面用“地”)

鑑於“的”“地”“得”的確不太好區分,有人主張乾脆不要區分,統一用“的”,甚至1984年教育部批准的《中學教學語法系統提要(試用)》中,就把結構助詞“的”“地”合為一個“的”字,並在中小學課本里實施。

但這三個字畢竟是有區別的,混用有時候會帶來意思上的不同甚至造成語病。

例如[1]:

孩子們驚恐地尖叫,女人們絕望地嚎叫,但沒有一個人去理會他們。

若將句中“地”改成“的”,該句就會被認為是個病句。

又如[2]:

這梨子我吃得。(含義側重於“這梨子我可以吃”)

這梨子我吃的。(含義側重於“這梨子是我吃了”)


所以,作為一個文字工作者,有必要把“的”“地”“得”的用法徹底搞清楚。我不是學語言文字學的,也沒有學過系統的現代漢語語法,平時工作多憑語感。好在很多文字學家對此有專門的研究,網上也能找到很多的理論與實例。但我總覺得那些內容要麼過於專業,要麼不夠全面。我整理了一些相關的資料,希望能幫助受此困擾的人們。

“的”“地”“得”在普通話裡都讀輕聲“de”,但在書面語中有必要寫成三個不同的字:在定語後面寫作“的”,在狀語後面寫作“地”,在補語前面寫作“得”。如[3]:

(1)她是一位性格開朗(描寫性定語)的女子(名詞,中心語)。

(2)頤和園(限制性定語)的湖光山色(名詞,中心語)美不勝收。

(3)她愉快(描寫性狀語)地接受(動詞,中心語)了這件禮物。

(4)天漸漸(限制性狀語)地冷(形容詞,中心語)起來。

(5)他們玩(動詞,中心語)得真痛快(補語)。

(6)她紅(形容詞,中心語)得發紫(補語)。

除此之外,“的”作為結構助詞還有以下幾種用法[4]:

(1)用來構成沒有中心詞的“的”字結構。①代替上文所說的人或物,如“這是我的,那才是你的”“菊花開了,有紅的,有黃的”;②指某一種人或物,如“男的”“送報的”“我愛吃辣的”;③表示某種情況、原因,如“大星期天的,你怎麼不出去玩玩?”“無緣無故的,你著什麼急?”;④用跟主語相同的人稱代詞加“的”字做賓語,表示別的事跟這個人無關或這事跟別人無關,如“這裡用不著你,你只管睡你的去”;⑤“的”字前後用相同的動詞、形容詞等,連用這樣的結構,表示有這樣的,有那樣的,如“推的推,拉的拉”“說的說,笑的笑”“大的大,小的小”。

(2)用在謂語動詞後面,強調動作的施事者或時間、地點、方式等,如“誰買的書?”“他是昨天進的城”“我是在車站買的票”“老張是用毛筆寫的信”。

(3)用在陳述句的末尾,表示肯定的語氣,如“這件事我知道的”。

(4)用在兩個同類的詞或詞組之後,表示“等等、之類”的意思,如“破銅爛鐵的,他撿來一大筐”“老鄉們沏茶倒水的,待我們很親熱”。

(5)用在兩個數量詞中間。①表示相乘,如“這間屋子是五米的三米,合十五平方米”;②表示相加,如“兩個的三個,一共五個”。

(6)組成“的話”,用在表示假設的分句後面,表示假設語氣,如“你有事的話,就不要來了”“明天我肯定去,如果天氣好的話”。

以上是一般情況,三者的區別是顯著的,但有的時候容易用錯。下面說說幾種容易用錯的情況[5]。

先說“的”跟“地”。我們知道,定語的後面用“的”,狀語的後面用“地”,一般不會錯。有一種情況容易搞錯:在偏正詞組中,修飾成分是雙音節形容詞,中心語是雙音節動名詞(具有名詞作用的動詞),容易用錯。例如“徹底de解決”就屬於這種情況。遇到這種情況判定用“的”還是用“地”的方法是:

如果這個詞組處於主語或賓語的位置,寫“的”,如果處於謂語的位置,寫“地”。下面以“徹底de解決”為例來具體說明:

(1)徹底的解決,還需要一些時間。

(2)矛盾得到了徹底的解決。

(3)這個長期困擾我們的難題已經徹底地解決了。

(4)我們必須徹底地解決這個阻礙當地農村經濟發展的問題。

(1)中“徹底de解決”處於主語的位置,(2)中“徹底de解決”處於賓語的位置,所以這兩個句子中都用“的”。(3)(4)中“徹底de解決”都處於謂語的位置,所以用“地”。其中(3)“徹底de解決”不帶賓語,(4)“徹底de解決”帶賓語。

應當注意,有的時候這種偏正詞組充當賓語的時候,“的”“地”都能使用,但用“的”跟用“地”意思有細微差別。例如:

(5)他喜歡劇烈的運動。

(6)他喜歡劇烈地運動。

體味一下這兩個句子會發現,(5)是說喜歡很用力、動作猛烈的運動項目,也就是說,表明的是喜歡的運動種類。(6)是說喜歡很用力、動作猛烈地進行運動,也就是說,表明的是喜歡的運動方式。這時,要根據表達的意思來細心確定使用“的”還是“地”。

再說“得”跟“的”在使用中易混用的情況。

有的時候,句子裡可以用“得”,也可以用“的”,都說得通,不過意思有區別。例如:

(7)快得誰也追不上。

(8)快的誰也追不上。

(7)是述補結構,整個句子是說明“快”的程度。(8)中的“快的”是名詞性的“的”字結構,整個句子是主謂結構。這裡的“快的”是說話人所指的某個人或事物,例如可以用來指跑步跑得快的人:“參加1500米比賽的運動員不少,慢的落在後面老遠,快的誰也追不上,一眨眼就不見了。”

再如:

(9)做得非常好。

(10)做的非常好。

(9)是述補結構,整個句子是對“做”這一行為的結果的說明。同時,也可以看做是對“如意”的程度的說明,是對“好”的程度的判定。因此,這種句子可以看做是“說明結果或程度”。(10)是主謂結構,其中的“做的”是名詞性的“的”字結構。這裡的“的”字結構是用來指某一事物的,例如可以用來指學生的手工習作:“街上賣的功能單一;同學們自己做的非常好,質量不錯,功能多樣,樣式也很新穎。”

“得”跟“地”也有容易混淆的情況。例如:

(11)高興得跳起來。

(12)高興地跳起來。

這兩個句子都能成立,但意思有所不同:

(11)是說明當事人的心情,語意側重在“高興”。我們可以將其擴展,使意思更顯豁,例如:“劉敏聽說自己考上了重點大學,高興得跳了起來。”因此,“高興得跳起來”是說“高興”的程度。

(12)是說明“怎麼樣跳起來”,語意側重在“跳”,我們可以將其擴展,例如:“王東輝剛到操場,幾個同學就邀請他跳繩,王東輝跟同學們一起高興地跳起來。”所以,“高興地跳起來”是說“跳起來”時的狀態。

因此,需細緻地根據表達的意思來選擇“得”或“地”。比如,“這次測試,她考de特別出色”中,應該用“得”;“村民們正在緊張de收割麥子”中,應該用“地”。

另外,“應該清醒de認識到”中,“應該”是助動詞,充當狀語,跟後面的中心語構成狀中結構。後面的中心語也是狀中結構,因此“清醒”後應該用“地”。

還有一種專家意見也不統一的情況,在“感到非常de難過”“進行深入de研究”這樣的結構中,到底應該用哪個?為此,《咬文嚼字》編輯部還組織過討論。下面摘錄幾篇[6],感興趣的朋友可以讀一下。

賓位動詞不用“地”

朱文獻

新語法體系《中學教學語法系統提要(試用)》中說,狀語後面的“地”也可以寫成“的”,但定語後面的“的”不能用“地”,即使賓語中心語是由動詞充當。

賈平凹《我這樣讀體育報》(《中國體育報》1998年9月18日第4版)中說:

我的這些行為遭到我的朋友甚至我的愛人差不多有十次地譏笑:憑你那個樣子是體育人才嗎?你幹得了體育還是懂得體育?我當然也有十次地反駁。

句中的“譏笑”“反駁”雖然是動詞,但它們都不是謂語動詞,而是在賓語的位置上,充當了賓語中心語(即“賓位動詞”),它們已臨時獲得了名詞的性質(過去稱作“動詞名物化”)。賓位動詞前的修飾語是定語,定語和中心語間應用“的”。

在中小學語文課本中,此類用法俯拾皆是。如:

英雄們……和城裡的敵人展開了激烈的鬥爭。(小學語文《飛奪瀘定橋》)

皇帝所有的衣服從來沒有獲得過這樣的稱讚。(初中語文《皇帝的新裝》)

首先,我代表黨中央、國務院,並以我個人的名義,向北京大學全體師生員工,表示熱烈的祝賀!(高中語文《在慶祝北京大學建校一百週年大會上的講話》)

上面例子中的“鬥爭”“稱讚”“祝賀”都是賓位動詞,它們前面的修飾語都是定語,故兩者之間的結構助詞用“的”而不用“地”。

不得不用的“的”

李培森

“感到非常de難過”“進行深入de研究”中,“難過”“研究”都是賓語,賓語的修飾語是定語,而定中關係用“的”,因此,此處的“de”應寫作“的”。

主張此處用“地”的,強調的是“難過”是形容詞,“研究”是動詞,而形容詞和動詞的修飾語應該是狀語,狀中關係應用“地”。但是,那是指形容詞、動詞充當謂語時的情況,在形容詞、動詞充當賓語之後,它們的語法功能就發生了變化,這一點被主“地”派忽略了。

我認為,應該首先明確“de”所在的結構在句子中的成分(主、謂、賓),然後再根據成分來判斷“de”所在的結構是定中關係還是狀中關係,最後再根據定中或狀中來決定是用“的”還是“地”。

比如:“十二分的不情願寫在她的臉上。”“極度的瘋狂在他眼中跳躍。”根據《現漢》(第5版),“情願”是動詞,“瘋狂”是形容詞,單獨看“十二分de不情願”“極度de瘋狂”,可以說它們是狀中關係,用“地”也可,用“的”也可。但是當它們在句中作主語時,“十二分de不情願”“極度de瘋狂”就是定中關係,所以只能用“的”,用“地”就錯了。

“進行”“感到”不一樣

傅滿義

“進行”“感到”都是動詞,但它們屬於不同的小類,所帶賓語的性質也有所不同,應區別對待。朱德熙先生在《現代書面漢語裡的虛化動詞和名動詞》中指出:“進行”之類的虛化動詞“要求的賓語是表示動作的名詞性成分。符合這個要求的語法成分只有兩類:一類是表示動作的純名詞,另一類是兼有名詞和動詞性質的名動詞”。

“進行”後帶純名詞,如“進行手術”,名詞賓語前只能加定語,如“進行外科手術”。

“進行”後帶名動詞(如“調查”),名動詞體現出來的是它的名詞性的一方面。具體來說,名動詞只受定語修飾,如“進行一些調查”“進行農村調查”,不受副詞修飾,如不能說“進行馬上調查”;名動詞本身不帶賓語,如不能說“進行調查農村”;名動詞聯合充當“進行”的賓語時,只能組成名詞性聯合結構,如“進行觀察和分析”,不能組成動詞性聯合結構,如“進行又觀察又分析”。這樣看來,“進行認真de調查”中“調查”是名詞性的,其中的“de”只能寫作“的”。

“感到”是個心理動詞,以帶非名詞性賓語為主,如“感到有問題、感到很舒服、感到事情難辦”等,偶爾可帶名詞性賓語,如“感到問題的嚴重性”。“感到非常de難過”類似於“感到很難過”,因此,更多人將“難過”當作非名詞性賓語,其中用“地”的居多。

總之,“進行”“感到”性質不同,所帶的賓語性質也不同,參考答案是:“進行深入的研究”和“感到非常地難過”。

五點意見

邢福義

“感到非常de難過”中,de應該寫成“的”還是寫成“地”,我有五點意見。

第一,“的”“地”分工,有好處。如“嚴肅的問題,嚴肅地對待”,清晰地顯示語詞間的結構關係。如果都寫成“的”,如“嚴肅的問題,嚴肅的對待”,效果就比不上前者。

第二,狀語後邊的de,如果有人寫成“的”,不要認為是錯誤。“主語+非常+de+形容詞”中,“非常”後邊用“地”,沒問題。如:態度非常地殷勤|預感非常地不好。但是,如果有人寫成“的”,不能說是錯的。例如:他幫著把行李拿上車,態度非常的殷勤(諶容《夢中的河》)|那年高考結束的時候,我的預感非常的不好(安頓《絕對隱私》)。

第三,在“感到+非常+de+形容詞”的結構中,“非常de+形容詞”仍然是個狀中結構。我手邊有個現當代文學作品語料庫,共有657 134個句子。其中寫成“感到非常的+形容詞”的,共有3句:感到非常的不方便(孫犁《風雲初記》) |感到非常的輕鬆(周而復《上海的早晨》)|感到非常的難堪(王小波《未來世界》)。寫成“感到非常地+形容詞”的,只有1句:感到非常地痛苦(白帆《寂寞的太太們》)。

第四,跟“非常”同類的程度副詞,如“十分、極度”等,作狀語時後邊如果出現de,既有人寫“地”,也有人寫“的”。例如“十分”:這個念頭十分地頑固(李佩甫《羊的門》)|我們十分的痛心(馮志《敵後武工隊》)。又如“極度”:極度地疲憊(馬蘭《閱讀與對話》)|感到極度的空虛(周而復《上海的早晨》)。

第五,書面語中,讓“的”“地”分別作為定語和狀語的標誌,這是一種人為的規定。這種規定,不宜僵化,不宜當成非如此不可的“規範”,否則會脫離社會語言文字運用的實際。我主張,在拿不準的時候,寧可選用“的”,免得出錯。舉個例子:“談到國內形勢,我們還應對中國抗日戰爭加以具體的分析。”(毛澤東《論聯合政府》)如果寫成“加以具體地分析”,這就錯了。

編者附言

本次討論,眾說紛紜,頭緒比較多。這也從一個側面反映了“的”“地”問題的複雜性。在眾多的觀點中,我們想清理出幾條可作為“公約數”的原則,作為運用“的”“地”的實用指南。

1.“的”“地”分工比不分要好,利於表達的精密化。

2.定語和中心語之間肯定用“的”。

3.狀語和中心語之間不一定用“地”。

4.充當謂語的狀中結構,中心語是動詞的,基本上用“地”,極少用“的”;中心語是形容詞的,有的用“的”,有的用“地”(程度副詞作修飾語的大多用“的”)。

5.充當主語或賓語的原“狀中結構”(是否已經轉化為定中結構暫不作結論),傾向於多用“的”少用“地”。

6.“的”“地”的區分不是機械的,實在難以分辨時,傾向用“的”。

對同一個語言現象,不同的語法體系會有很不一樣的理論解釋。如對“感到非常de難過”中可以用“的”,就至少有兩種解釋,一是狀中結構可以用“的”,二是其中的“難過”已經名詞化,“非常的難過”是定中關係。到底哪種解釋更合理,語法學家可以繼續討論,我們需要明確的是,這裡用“的”是不“犯法”的。

感謝會診的專家,尤其是語法學方面的知名學者,是他們的努力讓“的”“地”的使用有了基本清楚的“路線圖”。當然,由於問題本身的複雜性,“的”“地”的區分問題還沒有徹底de解決。讓我們懷著期望,以待來日。

目前看來,“進行認真de研究”基本達成共識,“研究”作賓語,“認真de研究”屬於定中結構,宜用“的”。但“感到非常de難過”仍存在很大分歧,實際工作中有的編輯乾脆把“de”刪去,以避免被質檢計錯。但我認為因為怕出錯而刪去的修改方式是不足取的。像這種有爭議的內容一般也不宜計錯。

[1]劉峻豪.“的”“地”有別.咬文嚼字,2006(11):41.

[2]朱文玉.關於“的”“地”“得”的規範使用.文學教育,2014(2):42-43.

[3]高玉林,陳林森.關於“的”“地”“得”的分工.瀋陽:遼寧電大人文學院 ,2016:245-247.

[4]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詞典編輯室.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北京:商務印書館,2016:272-273.

[5]杜永道.缺失的語文課——那些被你輕視的常識.北京:人民日報出版社,2013.

[6]《咬文嚼字》編輯部.“的”與“地”:此時用哪個.咬文嚼字,2006(11):3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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