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陽市出臺離退休幹部職工黨組織工作經費補貼標準

為進一步加強揭陽市離退休幹部職工黨組織書記隊伍建設,確保離退休幹部職工黨組織工作有序運轉、活動正常開展、作用充分發揮,推動新時代離退休幹部黨建工作全面進步全面過硬,揭陽市委組織部、揭陽市委老幹部局和揭陽市財政局聯合制定出臺《關於建立離退休幹部職工黨組織工作經費保障機制的實施意見(試行)》和《關於做好離退休幹部職工黨組織書記工作補貼發放工作的方案》,對保障範圍、保障標準和經費渠道進行明確,全面加強離退休幹部黨建工作經費保障。

揭陽市出臺離退休幹部職工黨組織工作經費補貼標準

一是明確保障範圍。全市各級各部門各單位按照《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試行)》等黨內法規的有關規定,在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單獨單獨成立的離退休幹部黨委、黨總支、黨支部享受工作經費保障。擔任離退休幹部職工黨組織書記的離退休幹部享受工作補貼保障。

二是明確保障標準。市級機關企事業單位離退休幹部職工黨組織工作經費按照黨員人數以每年5000元、4000元和3000元的標準落實,離退休幹部職工黨組織書記工作補貼以每人每月300元的標準落實;縣級機關企事業單位離退休幹部職工黨組織工作經費及黨組織書記工作補貼可參照市級標準執行,具體標準由各縣(市、區)委老幹部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研究確定。

三是明確經費渠道。市級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幹部職工黨組織工作經費和黨組織書記工作補貼,按原單位經費供給渠道,列入各單位年度預算;縣級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幹部職工黨組織工作經費及黨組織書記工作補貼,由各縣(市、區)委老幹部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按照現行經費保障政策確定。國有企業離退休幹部職工黨組織工作經費及黨組織書記工作補貼,列入各企業預算,按照中央關於國有企業黨組織工作經費的有關規定統籌安排。

【來源】南方雜誌黨建頻道

【供稿】揭陽市委老幹部局

【文字校對】華成民

【值班主編】郭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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