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者的噩夢,聯建糾紛、融資糾紛、債務糾紛?是什麼引起的??

說到購房者的噩夢,就會想到一個詞“爛尾樓”,已辦理用地、規劃手續,項目開工後,因開發商無力繼續投資建設或陷入債務糾紛,停工一年以上的房地產項目。而爛尾樓同時也破壞城市形象,浪費土地資源,破壞投資者信心。對居民生活帶來不便。

買了爛尾樓怎麼辦?

那些工程在很多時候,都是因為官司纏身而引起的,如聯建糾紛、融資糾紛、債務糾紛等,這些糾紛歷史積怨很深。我們要弄清產權歸屬。萬一購房者真的遭遇了爛尾樓,首先要做的還是學會"自救",通過法律等手段儘可能保障自身的權益。

按照規定,若房企破產宣告時房屋尚未建成,或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後,管理人決定不再繼續修建未建成的房屋,就會造成破產企業對購房人債務履行事實不能的情況。

按揭貸款買房和對賣方分期付款買房,這兩種買房的方式會對房地產企業破產時,房屋的權利歸屬產生不同影響。因此,購房者首先應諮詢專業的法律意見,弄清自己的權利問題。在搞清楚產權歸屬後,購房者則應儘量與其他業主一起,獲得最大限度的法律支持。

購房者的噩夢,聯建糾紛、融資糾紛、債務糾紛?是什麼引起的??

如果是由於資金短缺造成的爛尾,可以多方尋求貸款,以追加投資。利用該房產作抵押,向一家或多家銀行申請貸款,待工程竣工投產後,逐步償還銀行貸款。

另一方面,可以尋找合作者,共同開發。開發商可以尋找合作伙伴,以入股分成方式進行後期開發,所謂共同投資,共同開發,共同分享利益。

此外,拍賣轉讓也是可行的,但是下家是比較難找的。這個方法比較公開透明,產權清晰,沒有糾紛,轉讓後,原開發商可以收回大部分投資。目前很多地方都是採取這樣的形式對爛尾樓進行處理。比如2006年成都的匯通大廈就以4.015億元拍賣,當時預計買主還要投入2.5億元完成後續建設。

我想退房!!

若是開發商因為資不抵債而破產,遭遇"爛尾"危機,則不可將房子退給發展商。因為退房以後,購房者拿不到購房款,只能拿到收據或欠條。購房者和發展商之間的關係,將由買賣關係變為債權債務關係。

假如發展商最後因資不抵債,不得不宣佈破產,其資產被法院拍賣,而根據破產法償債先後的規定,消費者比一般債主更容易得到發展商的補償款(特別是消費者已經通過預購、獲得了房屋產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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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自救!!

當樓盤陷入爛尾的僵局,業主自救能否成為爛尾樓起死回生的救命稻草?

這背後需要業主大量付出,以及政府部門積極作為多方斡旋協調,處理不當則可能出現業主“財房兩失”的情況。“首先業主內部是否團結,同意實施自救的方案,其次在自救的過程中,各種法律上的債權關係十分複雜,涉及多方的糾紛如何協調,僅僅依靠業主的力量是遠遠不夠的,而且就算樓盤盤活、成功復工了,後續小區的物業維護、房屋的產權證如何辦理又是一大麻煩,因為業主說到底並不是開發商。

屆時會出現“摸著石頭過河”的自救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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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買房是一件大事,因為它關係到我們的生活質量和幸福,所以買房很重要。買房一旦出了問題,將成為您揮之不去的煩惱。所以買房一定要謹慎,很多暗藏的陷阱或誤區,其實只要稍加註意就可以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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