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縣:做到“四個協同”提高黨外幹部工作水平

黃河新聞網長治訊:近年來,沁縣縣委始終把黨外幹部培養選拔工作緊緊抓在手上,將黨外幹部工作納入全縣幹部隊伍建設和人才發展總體規劃,定期研究會商。完善落實縣委與縣人大、縣政協的溝通協調機制,及時研究解決黨外幹部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完善組織部、統戰部培養選拔黨外幹部協同工作機制,出臺了《關於建立黨外幹部培養選拔協調配合機制的意見》,做到儲備黨外人才、強化教育培訓、搭建鍛鍊平臺、完善選撥程序“四個協同”,提高了黨外幹部工作水平。

抓好源頭儲備。由組織、統戰部門共同建立黨外後備幹部信息庫,數量為同級後備幹部總數10%,並實行動態管理,每兩年調整一次。目前,沁縣黨外人才庫中重點掌握對象27人。

注重培養鍛鍊。將黨外幹部教育培訓納入全縣幹部教育培訓總體規劃,每年舉辦培訓班不少於1期;將黨外幹部納入全縣黨政幹部輪崗交流、掛職鍛鍊計劃,規定每年要有1-3名。

完善選拔任用程序。由組織、統戰部門共同做好黨外幹部推薦、提名、考察工作,在動議和討論決定黨外幹部的任免、調動、交流、掛職鍛鍊前,需徵求統戰部門意見。

規範管理考核。注重加強對黨外幹部的考核管理,統戰部門負責與黨外幹部的日常聯繫,經常向所在單位瞭解其現實表現,向人大、政協及黨派、團體瞭解參政議政及發揮作用情況。

健全聯席會議制度。組織、統戰部門通過召開聯席會議的形式,定期溝通情況、協調工作,並對黨外幹部培養選拔有關事項進行會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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