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新冠肺炎賠償免費納入校園保險,學生最高限賠10萬元

4月13日,浙江分批覆課首日,寧波市宣佈在現行承保的校園保險中,免費擴展新冠肺炎的賠償責任或限額。

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從寧波市教育局瞭解到,該市校園保險包括校(園)方綜合責任保險、教職工校(園)方責任保險和學生幼兒綜合保險,前兩項由學校購買,學生幼兒綜合保險由家長為學生購買。

目前,寧波市購買校責險的多為公立學校,參保率超過90%;參保學生幼兒綜合保險的大、中、小學生和幼兒人數達121萬人次,覆蓋率超過90%。

寧波市教育局13日宣佈,經市保險機構評估認證,決定從浙江省政府規定的分批覆學復課之日起至保險終止日期,在現行承保的校園保險中,免費擴展新冠肺炎的賠償責任或限額:如發生因新冠肺炎疫情引發的各類事故,校責險、教職工責任險每校每次限額賠償100萬元,學生和教職工每人分別限額賠償10萬元和20萬元;學生幼兒綜合保險方面,如投保人無異議,疾病保險金額將從原來的2萬元提高至10萬元。

此外,寧波鄞州區還推行市、區“防疫雙保險體系”。

4月11日,鄞州區教育局與保險機構簽下浙江復學復課校(園)防疫防控綜合保險第一單,為全區16萬多名學生和教職員工提供價值約5.6億元的風險保障。

據悉,此次保障對象是鄞州區教育局及其管轄範圍內的中學、小學及幼兒園在讀學生、教育系統教職員工、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因新冠肺炎導致疾病身故或住院治療的,每校給予最高400萬元的保險保障,每次事故責任限額200萬元,每人身故賠償限額50萬元,每人確診賠償(一次性給付)1萬元,每人住院津貼限額3000元,每天50元;因政府主管部門要求集中隔離,隔離費用每人每次事故賠償限額1000元,同時無免賠額、無免賠天數、不設置等待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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