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羲之《十七帖》之二 《逸民帖》

逸民帖


王羲之《十七帖》之二 《逸民帖》

逸三井本


王羲之《十七帖》之二 《逸民帖》

逸上野本


王羲之《十七帖》之二 《逸民帖》

逸臺北故宮本


吾前東,粗足作佳觀。吾為逸民之懷久矣,足下何以方復及此,似夢中語耶。無緣言面為嘆,書何能悉。


註釋:

包世臣以此帖為寄郗愔。理由是郗愔與羲之“同具逸民之志”。“吾前東粗足作佳觀”,王弘撰、津田鳳卿、應成一等皆謂“佳觀”指會稽自然風界優美。疑誤。郗愔既同羲之一樣有"逸民之志”,作“夢中語”"則不合其思想狀態。而吾“前東”(辭官以前)和辭官以後,自然風景不會有大的變化。故“佳觀”者,當指其為內史的政跡而言。我意此書仍可能系寄周撫。周撫因不理解義之為何官為民,並有微詞。羲之向他解釋辭官原因並以路遠不可能當面解釋清楚為憾。東,指會稽,會稽在首都建康之東。《晉書》中“東土”、“東中”等皆指會稽,這是當時的習慣用語。義之永和十ー年(公元355年)辭官不仕。此帖應書於辭官後不久。"方”字,有人釋為“等”字,因字形相近難辨。


1.我以前在會稽任內史時,政績可以說相當不錯。(但是)我想辭官做平民的想法很久以前就有了。足下為何在談到此點時好像說夢話一樣呢?沒有機會當面解釋為憾。(這樣複雜的事情)只靠寫信哪能說得清楚呢!


2.我上次東行(或以前在東山時),好山水好景色也看得差不多了。我抱有隱居作隱逸之民的想法已經很久了,您先生在回信中說到這個怎麼還好像說夢話一般。沒有機會與你見面詳談,徒有嘆息。書信又怎麼能說得清呢。


王羲之《十七帖》之二 《逸民帖》

王羲之《十七帖》之二 《逸民帖》

王羲之《十七帖》之二 《逸民帖》

王羲之《十七帖》之二 《逸民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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