溺愛 和 愛 的區別

愛和溺愛的區別

我們常說“只有懂得愛別人的人,別人才會愛你。”愛要大聲說出口,愛要用行動來表達。

一、愛更是一種理解和尊重。

二、愛是一種情感的交流。

三、愛是一種行動體驗。

用微笑、擁抱、眼神來滋潤孩子的心田。給孩子多一點讚美。細心呵護,關心孩子的生活細節。

愛,也許只是一個簡單的擁抱、一個甜美的微笑、一聲輕輕的問候……也許還可以更簡單!”

給孩子說悄悄話;當孩子離開父母哇哇大哭時,我會像媽媽一樣抱起他,給他溫暖給他安慰……我用我的行動表達著我的愛意,一個不經意的撫摸,一個鼓勵的眼神,使孩子感到老師在意他、喜歡他、信任他、關心他。

愛⏩我們要讓孩子生活在愛的語言,行為和環境中,生活在愛的信任,理解和尊重中,而這種愛是有條件的愛,有原則的愛,而不是溺愛,更不是盲目的愛。

⏩溺愛:“過分愛護”,對孩子過於寵愛,由著孩子的性子,慣著孩子。溺愛即不公正的物質感情給予滿足與保護。表現形式:1⃣輕易滿足,不懂珍惜。孩子要什麼就給什麼,滿足一切要求,導致孩子對父母索取無度。2⃣孩子做什麼都對,不辨是非。3⃣包辦代替,缺乏責任心。

溺愛,會對孩子的健康成長帶來不利的影響。對於孩子的成長弊大於利。

對象不同

寵愛一般是指上級對下級,長輩對晚輩的物質感情給予與保護。

溺愛是照顧者和兒童之間的關係的一種特徵。

二、愛的程度不同,產生的影響會不同

寵愛是適當程度的愛,而溺愛即不公正的物質感情給予滿足與保護。此時照顧者庇護孩子,同時也妨礙孩子試圖作出獨立行動的任何努力。同:過分愛護。是在寵愛的基礎上過分愛護。

其實過於溺愛也是一種比較極端的教育方式,既沒有任何的原則,也沒有任何的人格與社會底線,長期以往,對於孩子和自身,都是一種傷害。

擴展資料:

父母的“中國式溺愛”要不得

父母沒有不疼愛自己孩子的,可是疼愛不能溺愛,如果變成了溺愛,那就是一種傷害,就會對孩子的健康成長帶來不利的影響。

孩子總是要長大,作為家長除了要教會孩子一些基本的生活常識和做人的道理之外,更為重要的還是要教會孩子的基本生存本領。孩子不但是一個家庭的繼承人,也是一個國家的未來。

如果由於過度疼愛孩子,把什麼都替孩子做好了,把什麼都代替了,那麼孩子就會變得有了依賴性,將來當自己面對生活和困難的時候,他就會束手無策,也就沒有了自己生存的能力。

有人說這是“中國式的溺愛”,其實這也不是沒有道理的。國外的孩子從小受到的教育就是如何獨立地完成自己必須完成的任務,處理好自己該處理好的事。而且當孩子滿十八週歲後,父母將不再為其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而我們國家的許多父母總是怕孩子吃了苦,受了委屈。

為此,家長想把什麼事都替孩子做好了。這樣的事例也許只是個例,但反映出來的問題卻是普遍的,也是讓人擔心的。中國式的溺愛是要不得的,不但會害人害己,更為重要的是還會影響一代人的健康成長。

因此,但願更多的父母都能從中受到啟發,正確地教育和引導好自己的孩子,疼愛而不溺愛,引導而不代替,這才是最重要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