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 增強全民國家安全意識(六)

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 增強全民國家安全意識(六)

每年的4月15日

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 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六)

國家安全包含了

政治安全、國土安全

軍事安全、經濟安全

文化安全、社會安全

科技安全、信息安全

生態安全、資源安全

核安全等16個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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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 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六)

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 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六)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第二章 第三十一條國家堅持和平利用核能和核技術,加強國際合作,防止核擴散,完善防擴散機制,加強對核設施、核材料、核活動和核廢料處置的安全管理、監管和保護,加強核事故應急體系和應急能力建設,防止、控制和消除核事故對公民生命健康和生態環境的危害,不斷增強有效應對和防範核威脅、核攻擊的能力。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 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六)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第二章 第三十三條國家依法採取必要措施,保護海外中國公民、組織和機構的安全和正當權益,保護國家的海外利益不受威脅和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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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 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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