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那個會劈叉的喬丹贏了

我在想中國喬丹敗訴消息一公佈,李小龍的女兒會不會虎軀一震翻身坐起,起訴真功夫的2.1億沒準有希望了。

八年!那個會劈叉的喬丹贏了

現在網上有種奇怪的論調——人家喬丹公司1990年就把商標註冊了,這是商業眼光,那會邁克爾喬丹還沒紅呢。

只想說90年喬丹罰球線起跳扣籃都扣完三年了,兩次扣籃大賽冠軍,4得分王4一陣,2搶斷王,1dpoy,1mvp...還要繼續往下說嗎?

八年!那個會劈叉的喬丹贏了

最極品的是,早在2000年,他們把喬老爺子家兩個兒子的名字都註冊掉了,有網友戲言,如果再註冊一個喬杉,就可以集滿全家福了。

在2000年左右,當來自福建晉江的他們剛更名為“喬丹體育”時,就先後註冊了“喬丹”、“QIAODAN”、“僑丹”、“橋丹”以及喬丹兩個兒子的名字“傑弗裡·喬丹”、“馬庫斯·喬丹”等多個商標。


八年!那個會劈叉的喬丹贏了

而在當年喬丹商標公示的期間,大洋彼岸的邁克爾·喬丹並沒有注意到這個問題,也沒有提出異議,這就為中國喬丹公司規避了搶注的風險。

這就是為什麼之後的商標評審委員會並不認為喬丹體育是惡意搶注,而且即使到了現在敗訴的局面,喬丹體育的大多數商標也不會面臨被撤銷的風險。

八年!那個會劈叉的喬丹贏了

中國喬丹的這波借東風傍大款的紅利應該說是吃的準準的,這裡不妨贅述段我的籃球鞋故事。

2000年那會孤陋寡聞的大導我才學會三步上籃,那會腳上穿的是30一雙的大回力,鞋底光如平面大板,零抗扭轉零緩震,水泥地上搶板落地時啪一聲大響,為我稚嫩的膝蓋帶來一陣酥麻。

在我身處的皖北小城,2000年前後並無一家耐克店,甚至連籃球鞋的概念都沒有,我們那會的夢想是擁有一雙百世流行鞋的奇怪東東。

雖然穿上它打水泥場撐不過兩月,但絲毫不能動搖它在我們那個年代的時尚霸主地位。

八年!那個會劈叉的喬丹贏了

大約是2001年,中國喬丹在我的城市擁有了一家小門面,那會的安踏還停留在運動鞋概念,匹克好像是剛起步,李寧也還未開始做籃球鞋。

那會我們打球買鞋的至高殿堂是兩個地方,一個是青島雙星籃球鞋,另一個叫做CBA籃球鞋。

八年!那個會劈叉的喬丹贏了

所以當中國喬丹開店後,天真的小城青年們趨之若鶩。雖然不斷有見過世面或是已經在省城買耐克的同學不屑的表示那不是真的AJ,但這仍不能動搖喬老爺子神蹟降臨吾等彈丸小城的堅定信念。

如果你要說中國喬丹藉著喬老爺子的光輝割了我們這些小城青年一茬稻子,不為過。

記得那會一進中國喬丹的小店,海報貼的是喬老爺子,電視放的是公牛比賽,不由的對老闆大吼一聲:這是NBA喬丹的鞋嗎?

老闆答曰:是喬丹啊,一點沒錯。只不過喬丹在場上穿的是美國喬丹,我們這都是他的訓練鞋,所以價格也不高,要不來雙試試。

現在想起,只想用方言說句:我滴孩來,你們都太精嘍。

後來直到慢慢的看了《灌籃》雜誌、《NBA時空》才對球鞋有了真正的瞭解,這是後話不提。

可能是最初這份有點特殊的經歷,在後來明白過來的我心中留下了忿忿不平的種子。所以之後對關於中國喬丹的新聞一直都會多看幾眼。到2012年,喬老爺子本尊找上門來的時候,我竟然有些樂不可支。

八年!那個會劈叉的喬丹贏了

記得當時邁克爾·喬丹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撤銷喬丹體育的78個相關注冊商標。後來2014年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維持喬丹體育的一系列商標註冊。

八年!那個會劈叉的喬丹贏了

隨後在賽場上從未屈服過的喬老爺子緊接著向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提起訴訟,被一審駁回後,喬老爺子又上訴至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2015年5月,二審再遭敗訴。得知判決結果後,喬老爺子直接表示,“我們將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過去30多年時間裡,從在NBA球場上打球的早期開始,基於我的名字和球衣號碼,我積累了聲譽並建立了國際知名的品牌。我有權保護我的名字和聲譽。”喬丹在法院判決後的聲明中寫道,“同時,中國消費者和喜歡我的球迷有權知道喬丹體育及其產品和我並沒有任何關聯。”

可是情理上我們都懂,但法理上卻來不得半點同情,任你喬老爺子名氣再大球迷再多,也敵不過漢字博大精深的玄妙解法。哪怕到現在,喬老爺子都沒有徹底打贏這場官司的關鍵就是誰也無法證明Jordan就等於喬丹。

八年!那個會劈叉的喬丹贏了

首先,Jordan只是美國的一個姓氏,就是現在的NBA叫喬丹的也大有人在,而把喬丹翻譯成中文也還分幾種譯法,在粵語裡,就像羅納爾多被翻譯成朗拿度一樣,“Jordan”的翻譯則是“佐敦”。

即使不談粵語,“Jordan”在中文裡還有一種譯法叫約旦。所以在去年男籃世界盃時,人家匹克贊助了德國、澳大利亞、新西蘭、尼日利亞、塞爾維亞、黑山和伊朗7支球隊。

八年!那個會劈叉的喬丹贏了

而中國喬丹唯獨就單單贊助了約旦,這就叫狡兔三窟,一語雙關。你AJ說我是蹭喬丹的流量,那我就要當約旦的忠粉。只是此事搞懵了好多球迷,當時還有傳聞喬丹是阿巴斯的面子...不好意思,即使在當年大鯊魚阿巴斯也只是模子,沒有這麼大的面子。

八年!那個會劈叉的喬丹贏了

而且喬丹體育跟約旦男籃的關係由來已久,2013年7月24日,喬丹體育贊助的約旦隊和JORDAN品牌贊助的中國江蘇男子籃球隊還進行了一場國際男籃挑戰賽,上演了一出“喬丹德比”。

真不知喬老爺子對此作何感想,對於約旦男籃,中國喬丹可以瘋狂贊助,但你美國的喬老爺子總不能改名叫邁克爾 約旦吧。

八年!那個會劈叉的喬丹贏了

你要說喬老爺子就一直這麼憋屈沒反擊嗎?那你錯了,對於中國喬丹,喬老爺子每次行動的時機都頗為精準。

早在2011年11月25日,中國證監會發行審核委員會就審核通過了喬丹體育IPO(首次公開募股)的申請,按計劃該公司將於2014年3月底前正式掛牌上市,並有望成為第一家登陸A股市場的體育用品企業。

八年!那個會劈叉的喬丹贏了

可就在中國喬丹體育要上市之前,美國的AJ喬老爺子給其來了個結結實實的釘板大帽,老爺子卡著點提出中國喬丹撤銷商標的申訴。這直接導致中國喬丹這個預計發行股數1.13億股,融資10.64億元的“中國民族品牌”第一次上市計劃胎死腹中。

八年!那個會劈叉的喬丹贏了

所以,這二位是徹底的槓上,不存在任何調解的可能。2016年,最高法院通過再審,對邁克爾·喬丹與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喬丹體育股份有限公司商標爭議行政糾紛進行公開宣判。

根據判決,喬丹本人對中文“喬丹”享有姓名權,對拼音QIAODAN、qiaodan不享有姓名權。而據說當時喬丹本人對宣判結果表示滿意,“非常高興看到最高人民法院認可了我保護自己名字的權利”。

可是這事依舊沒完,2019年4月,喬丹體育登陸上交所主板的上市申請再次通過初審,目前正在等待批文,市場此前預期該公司有望在2020年登陸A股市場。

而此時,與之纏綿近十年的喬老爺子再次陰魂不散的出現了。如今中國喬丹終審敗訴,為後續的上市進程再添變數。

此事一出,好多朋友可能搞不懂一件事,為什麼2015年的中國喬丹能勝訴,那些將LOGO男詭辯為打乒乓球的路數為啥現在不好使了呢?

八年!那個會劈叉的喬丹贏了

其實在大導我看來這無外乎外因和內因兩點,內因在於中國新聞網聯合數字100市場研究公司發起了那項在線調查,這成功的推翻了"雙方已分別形成了各自的消費群體和市場認知"這一錯誤認定。

2015年中國喬丹能勝訴的一大關鍵原因在於那時認定,喬丹體育並不是像之前套用“姚明”“易建聯”名號的皮包公司所擁有的殭屍商標。喬丹體育被認為是一家發展穩定的企業,並擁有了自己的品牌效應。

“發展穩定的企業”這前半句絕對沒錯,但這“有了自己品牌效應”的這後半句,不知會有多少跟大導年少時經歷一樣的人想要控訴這段血淚史。

八年!那個會劈叉的喬丹贏了

一個站在巨人肩膀上爬牆的人,無視腳下的巨人,一再強調自己在爬牆。這種鮮廉寡恥的論調,直接促使著那些參與在線調查的人堅定給出自己的真相。

而外因則是我們中國的知識產權保護在不斷完善下逐步進入了正軌。在2017年,最高法在《商標授權確權司法解釋》中明確了姓名權可以作為現行《商標法》所規定“在先權利”,可以排斥商標保護“註冊優先”的一般原則。

在2019年通過的《商標法修正案》中,更是將惡意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賠償額提高到1倍以上5倍以下。堅決打擊“白嫖硬蹭傍名人”這一無下限的擦邊球行為,可以更加彰顯中國司法的公正嚴肅、更加表明我文明古國對知識產權保護的一視同仁。

八年!那個會劈叉的喬丹贏了

立業先立人 立人先立德依靠消費者的錯覺去贏得市場永遠只是暫時的,把欠了多年的道歉補上,把缺位多時的誠信立起,認真去思考什麼才是真正的中國民族品牌。

如仍強撐著不下馬,中國真的不在乎有沒有自己的喬丹。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