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於競爭、勇於超越、追求進步、追求卓越”的考評法解讀


“敢於競爭、勇於超越、追求進步、追求卓越”的考評法解讀


一、以“進步法”考評學生的實踐

筆者在做班主任和做年級管理時,特別重視“敢於競爭、勇於超越、追求進步、追求卓越”的精神的培養,在成績考評時,一改原來用過重點線、普通線的考評方法,而是用“進步法”進行考評,以進步衡量學生,督促各個層次的學生都以進步為目標,從而調動所有學生的積極性。

並且,此種算法,可以實現不同班級的不同學生的橫向對比。

一是,建立學生成績變動檔案

建立筆者每次考試都保存、整理、分析每個學生每個學科的全市或者全校的名次和總成績的名次,建立學生成績變動檔案,為執行“進步法”考評建立準確的數據。

二是,確定“進步”比較的起點數據

一般以分班前的全市統考,或者期中期末統考為起點數據;分完班後,全市名次因為學生選課的不同會導致市名次不再準確,所以基本是分完班後,對每個組合的每個學科的名次、總成績的名次重新進行計算,從而確定“區(校)名次起點數據”;分完班後如果再有全市統考,就有了“市名次起點數據”。

三是,確定“進步”計算公式

(一)區統考學生個人考評成績=(QAn-QAy) ÷最高分×50+(QBn-QBy) ÷最高分×50(只看和分班時的區名次對比)。

QAn為本次考試自己所有學科的區名次和,QAy為分班後所有學科的區名次和;

QBn為本次考試時的總分區名次,QBy為分班後的總分區名次;

(二)區統考學生個人考評成績=(QAn-QAy) ÷最高分×50+(QBn-QBy) ÷最高分×50+(QAn-QAn1) ÷最高分×50+(QBn-QBn1) ÷最高分×50(既看和分班時的區名次對比,又看和上次考試的區名次對比)。

QAn為本次考試自己所有學科的區名次和,QAy為分班後所有學科的區名次和;

QBn為本次考試時的總分區名次,QBy為分班後的總分區名次;

QAn為本次考試自己所有學科的區名次和,QA1為上次考試所有學科的區名次和;

QBn為本次考試時的總分區名次,QB1為上次考試時的總分區名次。

(三)市統考學生個人考評成績=(QAn-QAy) ÷最高分×50+(QBn-QBy) ÷最高分×50+(QAn-QAn1) ÷最高分×50+(QBn-QBn1) ÷最高分×50(既看和分班時的區名次對比,又看和上次考試的區名次對比)+(SAn-SAy) ÷最高分×50+(SBn-SBy) ÷最高分×50+(SAn-SAn1) ÷最高分×50+(SBn-SBn1) ÷最高分×50(既看和分班後第一次市統考的名次對比,又看和上次市統考的名次對比)。

QAn為本次考試自己所有學科的區名次和,Ay為分班後所有學科的區名次和;

Bn為本次考試時的總分區名次,By為分班後的總分區名次;

An為本次考試自己所有學科的區名次和,A1為上次考試所有學科的區名次和;

Bn為本次考試時的總分區名次,B1為上次考試時的總分區名次。

SAn為本次市統考自己所有學科的市名次和,SAy為分班後第一次市統考所有學科的市名次和;

SBn為本次市統考的總分市名次,SBy為分班第一次市統考總分市名次;

SAn為本次市統考自己所有學科的市名次和,SA1為上次市統考所有學科的市名次和;

SBn為本次市統考總分市名次,SB1為上次市統考的總分市名次。

二、以“進步法”考評教師的構想

現在的分科,導致考評教師、班級混亂,出現的不公平現象,出現了考評政策多變,筆者認為也可以棄用過重點線、普通線的考評方法,而是用“進步法”進行考評,以進步衡量教師,督促各個層次的教師都以進步為目標,從而調動所有教師的積極性。

並且,此種算法,可以實現不同組合的不同學科的老師的橫向對比。

一是,建立教師成績變動檔案

建立筆者每次考試都保存、整理、分析每個學生每個學科的全市或者全校的名次和總成績的名次,以學生各個學科與總分的名次,建立教師成績變動檔案,為執行“進步法”考評建立準確的數據。

二是,確定“進步”比較的起點數據

一般以分班前的全市統考,或者期中期末統考為起點數據;分完班後,全市名次因為學生選課的不同會導致市名次不再準確,所以基本是分完班後,對每個組合的每個學科的名次、總成績的名次重新進行計算,從而確定“區(校)名次起點數據”;分完班後如果再有全市統考,就有了“市名次起點數據”。

三是,確定“進步”計算公式

(一)區統考教師個人考評成績=(QAn-QAy) ÷人數 ÷最高分×50(只看和分班時的區名次對比)。

QAn為本次考試自己所帶學生的本學科的區名次總和,QAy為分班後自己所帶學生本學科的區名次總和。

(二)區統考教師個人考評成績=(QAn-QAy) ÷人數÷最高分×50++(QAn-QAn1) ÷最高分×50(既看和分班時的區名次對比,又看和上次考試的區名次對比)。

QAn為本次考試自己所帶學生的本學科的區名次總和,QAy為分班後自己所帶學生本學科的區名次總和;

QAn為本次考試自己所帶學生的的總分區名次總和,QAn1為分班後自己所帶學生的總分區名次總和;

(三)市統考教師個人考評成績=(QAn-QAy) ÷人數÷最高分×50+(QAn-QAn1) ÷人數÷最高分×50+(既看和分班時的區名次對比,又看和上次考試的區名次對比)+(SAn-SAy) ÷人數÷最高分×50+(SAn-SAn1) ÷人數÷最高分×50(既看和分班後第一次市統考的名次對比,又看和上次市統考的名次對比)。

QAn為本次考試自己所帶學生的本學科的區名次總和,QAy為分班後自己所帶學生本學科的區名次總和;

QAn為本次考試自己所帶學生的的總分區名次總和,QAn1為分班後自己所帶學生的總分區名次總和;

SAn為本次市統考自己所有學生本學科的市名次總和,SAy為分班後第一次市統考自己所帶學生本學科的市名次總和;

SAn為本次市統考自己所有學生本學科的市名次總和,SAn1為上次市統考自己所有學生本學科的市名次總和。

三、以“進步法”考評的相關說明

1、以以上六種算法,靈活變通,可以生髮出很多種算法,也可以用來計算不同組合、不同層次、不同起點的學生、教師、班級的成績對比。

2、算法看似複雜,其實做出來計算程序後,每次代入就能快速生成結果。

3、此算法對於加減學生的現象,需要不斷進行增加刪除起點數據的工作,不過在設計中的程序中很容易實現。

總而言之,不以進步為目的的學習都是耍流氓,不以進步為目的的教學也是耍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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