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8日,
浦城縣人民檢察院召開
內設機構改革工作動員部署大會
傳達精神
黨組成員、政治處主任傅耕林同志公佈了浦城縣人民檢察院內設機構改革工作實施方案。
動員部署
黨組書記、檢察長林建同志作動員部署講話,對內設機構改革提出四點意見:
一、提高政治站位,統一思想,深刻認識改革的重要性
二、加強組織領導,統籌推進,確保改革平穩順利完成
三、珍惜難得契機,積極作為,主動融入改革發展大局
四、保持政治定力,嚴明紀律,確保改革取得預期成果
此次內設機構改革實行“3+2”機構設置模式,即“辦公室,政治部(司法警察大隊),第一、二、三檢察部”模式。
我們來看看
改革後
浦城縣人民檢察院的內設機構有哪些?
2、政治部(司法警察大隊)
3、第一檢察部
4、第二檢察部
5、第三檢察部
浦城縣人民檢察院將以堅持強化檢察監督、服務檢察工作為中心,合理設置機枃,科學配置職能,優化整合資源,促進檢力下沉,逐步建立和完善符合司法活動規律和檢察權運行規律、體現檢察職業特點的基層檢察院內設機構體系,為依法履行檢察職責提供堅強的組織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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