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有意思的文章实际上是书信,没有伪装,在查令十字街84号

书的名字叫《查令十字街84号》,一个手头拮据的美国女剧作家和英国一家古旧二手书店二十多年的书信往来的集子。当然,这家店就是在伦敦的查令十字街84号。

毛姆曾经说过,最有意思的文章实际上是书信,没有伪装,不多修饰的散发着生活的味道。就像简奥斯丁一本正经的在信里和自家姐妹讨论绸缎的价格,数落邻桌太太小姐的矫揉造作。看起来,奥斯丁和汉芙还真有些相似,只是汉芙所书写的一切都围绕着她的书。

最有意思的文章实际上是书信,没有伪装,在查令十字街84号

汉芙受不了美国“不是标价奇贵的珍本就是到处都是的邋遢书”转而去英国的马克斯与科恩书店邮购“于是二十年的前尘旧事娓娓而来。

汉芙列出的犄角旮旯的书名,德尔先生便到处去搜寻购买,于是一封一封的书信来往,美元换成英镑,英镑再换成美元,本就该只是生意上平平淡淡的几笔帐却因为汉芙的古灵精怪而有趣起来。

但是这样的事情,就是他们没有在一起啊,因为在一起就不足让人珍惜了,而且我想不是很多人都有勇气去打破一个现实的梦罢了,他们靠着书信可以慰藉灵魂,不是更好吗?

最有意思的文章实际上是书信,没有伪装,在查令十字街84号


差一点见面,就差一点吧,很多事,遗憾才会让人记住而且永生不忘。

遥想当时,一切缘分,皆起于书。未嫁的那个痴狂,已婚的那个稳重。那痴狂多半为书?那稳重多半为卿?她是自由之人自由之身,为书的痴狂在信里,从来都是无拘无束地发个痛快。

她曾把他称作“唯一了解我的人”,她对他信任如斯,只指定作者和书名,书的版本这样的大事都完全交由他决定。他却是早已为人夫、为人父的君子,通信三年,他仍礼仪周全,固执地称她作“汉芙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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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去后,他的妻子揭露他们有“如此相通的幽默感”,他“曾那么喜爱读她的来信”,他还“博学”而“饱富学识”。那么那十几年来,他的博学和幽默,一定是费尽心思才掩藏起来的吧?这情感,天涯相系,隐而未发,必令他们都,满心欢喜吧?也只是欢喜而已,别人任何和爱有关的语言,都从未曾见他们,轻轻起于唇端。

这本小书,完全无关乎颜如玉,更无关乎黄金屋,我们只是在这个爱书成痴的女子身上,看见自己为书或静、或思、或狂的影子。我们也如这个女子一样明白,书是我们朝夕相处的灵魂伙伴,我们藉由它联通万古岁月,联通整个世界。

我还在读这本书,喜欢的话,可以看同名视频。

本文由“合群不如和自己”创作,喜欢关注同名公众号,爱你们,陌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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