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情不為情傷,重利不為利困

重情者終為情所傷,重利者終為利所困,這似乎是古往今來人們逃不掉的兩個問題,不是落在情的陷阱,就是落在利的陷阱。

情的對象是人,人心會變,人有不確定性,這便是重情者的最大陷阱。即是情,就有相互屬性,不能一廂情願,要對等,要互尊,要互愛。古今多少故事,不正是因為那份情少了“相互”二字,才成為悲劇。兩情相悅,你儂我儂,伯牙子期的故事,也正因為世間少有,才傳為美談佳話。

利的對象是物,物有確定性,這是重利者的優勢,而重利者的最大陷阱也在於此,重利而無情,最終將自己也物化。即是利,就有分、有爭、有享,所以利的關鍵是分寸,是公正,是取之有道、得之應得。

利慾薰心、見利忘義、無情無義的結局,各種電影電視早已反覆排演過了。現實中卻不多見這種極端的例子,多的是拿情感綁定你的利益,或者拿利益綁定你的情感,像螞蟻一樣一點一點的噬咬你,讓你隱隱作痛又不劇烈疼痛,讓你不忍傷害情感而不得已捨棄利益,或者讓你不願損害利益而不得已委屈情感,最後失去自主權,為情所累、為利所困。

所以要避開情和利的陷阱,最關鍵的,是要會辨認。

小的時候環境惡劣,感受了太多的人心冷暖,知道真情實意在這世上是稀缺的,所以我重情,也更懂得辨認真情。小的時候積貧積弱,父母一生勤勞卻貧病交加,所以我重利,也更懂得自力更生、得失不擾我心。情與利的陷阱,古往今來不知陷了多少人,少有人能在情與利之間自由穿梭,做個遊俠——重情不為情傷,重利不為利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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