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中小微融資難融資貴需要銀行企業兩手抓

新年以後,央行兩次下調公開操作利率,兩次降準,初衷十分明顯,就是降低實體經濟融資成本,激活實體經濟活力,但是光有央行貨幣政策放鬆並不夠,關鍵是需要打通貨幣政策傳導,讓銀行敢於貸款,願意貸款,利率才能傳導到實體經濟,而不是資金淤積在金融系統內,這就不是央行所能強迫的了,畢竟商業銀行不是政策性銀行,不承擔救助責任,而是需要盈利。

中國人民銀行決定於2020年4月對中小銀行定向降準,並下調金融機構在央行超額存款準備金利率,降準是給銀行提供低成本4000億元資金,可以降低銀行60億元成本,讓銀行有更多的錢用於貸款發放並降低貸款利率;將金融機構在央行超額存款準備金利率從0.72%下調至0.35%,下調超額準備金率,是把銀行的錢從央行趕到實體經濟中,從政策上逼迫銀行更多的放貸,緩解融資難。

自從疫情在全球不斷擴散傳播以來,全球供應鏈出現局部中斷,運輸出現極大苦難,成品賣不出配件買不進,實體經濟出現了罕見的困難,尤其是中小微企業實力薄弱抗市場風險能力嚴重不足,亟待銀行能夠注入低成本資金,獲得現金流才能熬過寒冬。

因此新年第一天央行調低逆回購利率10個基點,通過MLF下調10個基點利率,引導一年期LPR利率下調10個基點,接著定向降準,很快下調7天期逆回購利率20個基點,又是下調中小銀行存款準備金率1個百分點和超額準備金利率37個基點,貨幣政策動作不斷,已經釋放了大量長線資金。

但是部分中小微企業依然反應融資難融資貴,就在於貨幣政策傳導不暢,央行釋放的資金部分淤積在銀行體系內,沒有進入到實體經濟,就在於商業銀行一方面也會有盈利的要求,需要對自己股東利益最大化服務,不分青紅皂白的放貸,是對股東利益的漠視,不是理性經濟人所為,因此銀行對信貸是有考核,出現不良貸銀行內部會有追責機制,對於決策失誤是可以追責的,會影響到信貸員的收入水平甚至內部級別的升遷,但決策失誤這個較難判斷,這種情況下,信貸員的放貸就會很謹慎,對於缺少可抵押物的中小微企業放貸熱度不高,加上某些中小微企業屬於家族企業,沒有建立起現代化的財務制度,財務制度很不透明也很不規範,資金挪用現象客觀存在,造成不良貸居高不下,加上疫情衝擊,中小微企業經營環境惡化,不良貸還會有進一步升高壓力,銀行出於自身資金安全考慮,自然不願意放貸,有了低成本資金,更願意投放給地方政府平臺、地產行業、大型國有企業、個人消費貸信用貸等。

央行釋放大量資金,下調資金利率,對部分優質中小微企業或許有幫助,但是對於大量缺少可抵押物的中小微企業可能依然無法得到寬鬆貨幣政策的甘霖,資金問題依然是一個難解的題。而盤活中小微企業成為經濟增長的重要抓手,改變中小微企業融資問題,不能單純從央行貨幣政策著手,也不能單純讓商業銀行加大貸款力度,而是需要引導中小微企業建立良好財務制度,而不是財務制度燈下黑,家族企業的一言堂,讓商業銀行很容易評價公司現金流和財務狀況,銀行可以較為簡潔的評價銀行還貸能力;另外也需要建立起完善的中小微企業誠信評價體系,讓銀行很方便的瞭解企業的誠信度是否適合放貸。

緩解中小微企業融資問題需要從銀行和企業兩個角度入手,銀行需要加大零售銀行轉型力度,企業需要培育自己的誠信度建立現代化財務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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