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地方性的企業股權掛牌轉讓市場,冒充上市公司發售“原始股”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近期表示,按照法律法規,私募證券市場不得采取公開或者變相公開方式發行或轉讓證券。對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股權眾籌涉嫌非法違規行為,證監會有關派出機構要及時配合公安機關和有關部門查處。


利用地方性的企業股權掛牌轉讓市場,冒充上市公司發售“原始股”


嚴查“原始股”和“股權眾籌”非法活動

  

  證監會日前發文表示,“個別區域性股權市場的少數掛牌企業,在有關中介機構的協助下,宣稱已經或者即將在對區域性股權市場‘上市’,向社會公眾發售或轉讓‘原始股’,有的還承諾固定收益,其行為涉嫌非法活動;有些在區域性股權市場獲得會員資格的中介機構,還設立‘股權眾籌’融資平臺,為區域性股權市場掛牌企業以‘股權眾籌’名義從事非法發行股票活動提供服務。”


  “個別機構從事涉非活動,反映所處區域性股權市場管理制度不健全,對其掛牌企業和中介機構的管理存在疏漏,為了規範發展、防範風險,證監會函請各省級金融工作相關部門,切實加強掛牌企業監管,發現違法違規的,移送公安機關處理,對相關責任人員嚴肅問責。”


  事實上,隨著股權投資的大門越來越向大眾敞開,各種各樣的原始股騙局也開始變著花樣上演。而近期,股權眾籌投資原始股正在風口,因此也成為了各種騙局的幌子,給投資者的投資活動帶來了較大風險。

利用地方性的企業股權掛牌轉讓市場,冒充上市公司發售“原始股”


原始股騙局怎麼騙


  原始股騙局其實一直在社會上存在,但是由於原始股騙局開始與最新如證監會關注的區域性股權市場和股權眾籌等投資模式捆綁,給更多投資人帶來干擾,引起了監管部門和社會的極大關注。


  具體來說,出現最多、最新的騙局形式是,一些企業利用地方性的企業股權掛牌轉讓市場如Q板、E板掛牌的幌子,冒充上市公司發售“原始股”。近期,在國內多個地區開始不斷有類似事件發生。


  例如一些企業稱在“上海股權託管交易中心”掛牌上市,並以高額的收益作為誘餌。而很多不明真相的投資者會誤將“上海股權託管交易中心”當作“上海證券交易所”,以為融資公司是A股上市公司而被矇蔽。實際上,“上海股權託管交易中心”僅僅只是區域性的股權交易中心,企業掛牌的門檻與上交所不可同日而語。除上海股權託管交易中心外,類似的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在國內還有多個。


  這類區域性股權市場,是由省級人民政府負責監管,主要服務於所在地省級行政區域內中小企業的私募證券市場。按照法律法規,私募證券市場不得采取公開或者變相公開方式發行或轉讓證券,並且證券持有人累計不得超過200人。


  而且,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仍存在監管空白,且目前尚未與新三板、創業板等其他資本市場層級完全打通,投資者一旦購買了其中掛牌企業的原始股,將面臨股份流通性弱,股權難以轉讓與退出等問題。


  原始股發行濫用股權眾籌形式


  自從股權眾籌走紅,各種形式的投融資活動都開始拿股權眾籌來當幌子。在原始股的發行和購買活動中,一些企業以股權投資的名義,以幾倍甚至幾十倍回報作為誘惑,用線上線下公開的方式向不特定對象開展所謂的“股權眾籌”。


  股權眾籌與原始股投資的確是關係密切,因為股權眾籌投資者投資往往正是創業企業的原始股。而同時股權眾籌較其他融資方式,法律目前尚處於空白,並且政策上也給予了相對更大的創新空間。基於以上種種現狀,各種非法行為有機可乘,以股權眾籌之名,行非法集資之實。


  還有一些已經在地方股權交易中心掛牌的企業,開始通過眾籌平臺進行股權眾籌出售原始股,雖然是通過正規的平臺和非公開等合法的方式進行,但是對投資者風險提示不足,並且在一定程度上混淆上市公司的概念,實際上也是侵害到了投資者的利益和知情權。


  另外,而還有眾籌平臺稱將在納斯達克等海外市場上市。對於這種,投資者要識別風險的確很困難。


 原始股還能投資嗎


  有人認為我國現有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以及承擔新三板交易結算的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投資者只有在這三個公開市場買賣股票不存在詐騙風險。


  但是我們不認可這種觀點投資理念,畢竟股權眾籌等創新的股權投資模式的出現,對於進一步打破信息不對,體現金融的本質將起到積極的作用。作為新五板的股權眾籌,作為四板的地方股交中心,還有未來的戰略新興板、科創板都將成為重要的股權交易市場,也將成為草根投資股權中的重要出路。而規勸投資者僅僅在上述三個市場買賣股票與凸顯金融的本質與構建多層次資本市場的金融發展目標背道而馳。


  原始股並非不可以投資,同時地方股權交易中心也是地方政府設立的股權交易市場,有著當地政府的背書和政策扶植。但是投資人仍然應該保持較高的謹慎,畢竟股權投資是高風險的投資活動。


當然,目前沒有真正符合法律規範的股權眾籌,私募股權融資作為所謂目前草根投資原始股的重要方式,應該得到關注與支持,但是投資者應該選擇負責任的平臺進行投資,同時充分甄別項目的投資價值。而股權眾籌平臺若要在為區域性股權市場上掛牌企業提供股權交易服務,也應遵循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得公開或變相公開轉讓發行證券,同時不應突破200人的限制。


  另外,此外各地的股交中心也應儘快研究轉板機制,保證掛牌企業能夠有豐富的流通、轉板或者退出的渠道。才能夠讓在這些市場上的原始股的投資風險減小。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