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關於完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一級響應措施的通告

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完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一級響應措施的通告


南京市關於完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一級響應措施的通告


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完善新型冠狀病毒

感染的肺炎疫情一級響應措施的通告

為全面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實保障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省政府關於啟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的決定,現就完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一級響應措施通告如下。

一、依法採取以下強制措施

1、一律停止大型群眾性活動,包括:演唱會、音樂會等文藝演出;大型體育賽事;撞鐘、廟會、敬香祈福等民俗活動;展覽、展銷和人才招聘等。

2、影劇院、娛樂場所、網吧、浴室、體育場館等非市民日常生活必需的場所一律暫停營業。

3、圖書館、博物館、文化館(站)、美術館等文博場館暫行閉館,公園、動物園等各級各類景區一律暫停開放。

4、全市培訓機構(含托幼機構)一律停止開展線下服務。

5、所有農(集)貿市場、超市等各類經營場所一律不得銷售活禽,嚴禁非法養殖、加工、經營各類野生動物。所有寵物商店(醫院)一律暫停營業。

6、嚴禁大規模操辦婚喪喜事,必要時須報當地政府部門審批。

7、所有人員出行公共場所一律佩戴口罩。

二、嚴格實施衛生檢疫

1、在車站、機場、港口,高速公路、國省道幹線、縣鄉公路、卡口等,對所有來寧人員開展體溫檢測和健康登記。兩週內去過湖北或途徑湖北、與湖北地區人員或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有接觸史的,必須主動報告現場查驗人員。

2、各旅行社、旅館、酒店等暫停湖北地區來寧人員訂單,已預訂客房訂單的主動聯繫退訂並全額退款。對已入住的湖北地區來寧人員必須統一安置到集中醫學觀察場所。

3、湖北地區來寧人員必須實行居家醫學觀察或集中醫學觀察,抵寧14天內如有發熱等症狀必須立即至指定醫療機構發熱門診留驗篩查。

4、對隱瞞不報、拒不配合的,可強制執行並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三、限制前往湖北地區

1、旅行社不得組團前往湖北地區,暫停開設前往湖北的旅遊線路。

2、各客運公司暫時取消前往湖北地區的省際班車。

3、非必須,本市人員不要前往湖北等地區。

四、實施嚴格消毒管理措施

1、對各類公共場所、公共交通工具、農貿市場、養老機構等人員密集場所實施嚴格消毒,必要時實施封閉管理。

2、嚴格實施醫療機構內現場控制、消毒隔離、個人防護等,做好醫療垃圾和汙水處理,嚴防交叉感染。

3、湖北地區車輛來寧,一律在入寧卡口實施消毒處理。

五、快速開展病毒檢測

1、具備PCR檢測能力的醫療機構對湖北地區來寧發熱病例開展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和流行病學線索調查。

2、集中全市優質醫療資源,全力救治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

六、加強物資保障供應

1、對於短缺的醫療、防控應急物資裝備和居民所需日常防護物品,全力組織貨源採購,鼓勵本地企業生產保供。

2、必要時可臨時徵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設備。

3、對囤積居奇、哄抬物價等不法行為依法嚴肅處理。

七、全民動員群防群控

1、各行政、企事業單位要建立防控機制,嚴格排查,發現情況及時報告屬地防控指揮機構。

2、大力組織開展愛國衛生運動,開展城鄉環境衛生整潔行動,組織開展“除四害”活動。

3、街道(鎮)、居(村)委會協助做好疫情信息收集、報告、人員分散隔離及公共衛生措施實施,組織市民開展群防群控。

4、鼓勵市民群眾提供湖北地區來寧人員線索。

對本通告有關內容如有疑問,請撥打12320、025-68787761或各區防控辦進行電話諮詢。

南京市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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