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通玄賦
通玄賦簡要地概括了斷卦的步驟與方法以及用神、忌神之間的作用關係。
易爻不妄成,神爻豈亂髮,體象或既成,無者形憂色。始須論用神,
次必看原神,三合會用局,祿馬最為良。爻動始為定,次者看空亡,六沖主衝並,刑剋俱主傷。世應俱發動,必然有改張。龍動家有喜,虎動主有喪,勾陳朱雀動,田土與文章。財動憂尊長,父動損兒郎,子動男人滯,兄動女人殃。出行宜世動,歸魂不出疆,用動值三合,行人立回莊。佔宅財龍旺,豪富冠一鄉,父母爻持世,為官至侯王。福神若持世,官訟定無妨,勾陳克玄武,捕賊不須忙。父病嫌財殺,財興母不長,無鬼病難療,鬼旺主發狂,請看考鬼歷,禱謝得安康。佔婚嫌克用,佔產看陰陽,若要問風水,三四世吉昌。長生墓絕訣,卦卦要審詳,萬千言不盡,略舉其大綱,分別各有類,無物不包藏。
第二章十八論選釋
一.論世應
凡卦中世應二爻,世為自己,應為他人,他地。世應相生相合,是賓主相投的現象和結果;世應相剋相沖,是賓主不睦的現象和結果。應生世,他利於我;世生應,我利於他。應克世,他剋制我;世克應,我剋制他。因此,凡佔與自己身體有關的事情都以世爻為用神。如身體、病情,壽數、出行吉凶等。凡佔與自己無親緣、深交關係之人或出行目的地,都以應爻為用神。
二.論原神、忌神、仇神
凡占卦時,應先看用神狀況,再看原神狀況,如用神旬空月破,得原神動來生之,或日辰月建作用神生之,等到用神出旬出破、行令值日的日子或年月,所求之事必成。如用神旺相,原神休囚不動,或動而變墓、變絕、變克、變破、變退,或被日辰、月建剋制,都屬於原神不能生用神的現象,原因是用神的根被傷害,因此,所求之事不但無益,反而有損。
占卦看用神、原神狀況的同時,還須看忌神的狀況。
1.如果忌神發動來克用神,用神在不是旬空的情況下必然受克;
2.如果卦中又有一原神發動生用神,於是忌神反生原神,這種現象稱為貪生忘克,連續相生,使神原神根深蒂固,對用神來講更加有利。
3.如果在忌神自己發動的情況下,用神是旬空之爻,這種現象稱為避空;
如果用神伏藏不出現,這種現象稱為避避兇,在避空避兇的情況下,如果月健日辰生用神,用神叫做有救,依然看作是吉。
4. 如果忌神發動化回頭之克,或月建日辰沖剋忌神,這種現象稱為賊先受害,我又何傷。
5. 如果月建日辰生扶了忌神,或者忌神疊疊克用神,即使在避空避兇的情況下,等到用神出現之時,必然受到克害。
占卦看用神、原神、忌神變化及相互作用狀況的情況下,同時還須看仇神的狀況。如果卦中仇神發動,首先原神被克,用神無根,而且在克傷原神同時,生助了忌神,增加了克害用神的力量。
三.論五行長生
占卦過程中,長生墓絕定律,是判斷用神或忌神狀態的重要依據。因此《通玄賦》中強調指出:長生墓絕訣,卦卦要審詳。
五行長生墓絕狀況:
1.木長生在亥,絕在申,墓在未。
2.火長生在寅,絕在亥,墓在戌。
3.金長生在巳,絕在寅,墓在醜。
4.水土長生在申,絕在巳,墓在辰。
五行在變爻中的狀況
五行在變化過程中,按照五行臨十二支狀態規律,除了論長生、墓、絕外,其餘的變化不以原定規律對照。以火舉例說明如下:
1.火長生在寅,凡火爻變化後為寅時,視為化長生和回頭生。
水澤節坎為水
──兄弟子水──兄弟子水
───官鬼戌土───官鬼戌土
──(應)父母申金──父母申金
──官鬼醜土──妻財午火
───子孫卯木───官鬼辰土
Ο───(世)妻財巳火──子孫寅木
2.火沐浴在卯,凡火爻變化後為卯時,視為化回頭生。
天山遁天澤旅
───父母戌土───父母戌土
───(應)兄弟申金───兄弟申金
───官鬼午火───官鬼午火
Ο───兄弟申金──父母醜土
×──(世)官鬼午火───妻財卯木
×──父母辰土───官鬼巳火
3.火冠帶在辰,凡火爻變化後為辰時,視為化洩氣。
水地比坎為水
──(應)妻財子水──妻財子水
───兄弟戌土───兄弟戌土
──子孫申金──子孫申金
──(世)官鬼卯木──父母午火
×──父母巳火───兄弟辰土
──兄弟未土──官鬼寅木
4.火臨冠在巳,凡巳火變化後為巳時,視為化伏吟,凡午火變化後為巳時,視為化退神。
以上兩種現象在卦中不會出現。
5.火帝旺在午,凡巳火變化後為午時,視為化進神,凡午火變化後為午時,視為化伏吟。
以上兩種現象在卦中不會出現。
6.火衰在未,凡巳火變化後為未時,視為化洩氣。凡午火變化後為未時,視為化相合。
(1)化洩氣
風山漸火山旅
───(應)官鬼卯木───父母巳火
Ο───父母巳火──兄未土弟
×──兄未土弟───子孫酉金
───(世)子孫申金───子孫申金
──父母午火──父母午火
──兄弟辰土──兄弟辰土
(2)化合
天山遁風山漸
───父母戌土───父母戌土
───(應)兄弟申金───兄弟申金
Ο───官鬼午火──父母未土
───兄弟申金───兄弟申金
──(世)官鬼午火──官鬼午火
──父母辰土──父母辰土
7.火病在申,凡巳火變化後為申時,視為化相合。。凡午火變化後為申時,視為化仇神。
(1)化合
風山漸雷山小過
Ο───(應)官鬼卯木──兄弟戌土
Ο───父母巳火──子孫申金
×──兄弟未土───父母午火
───(世)子孫申金───子孫申金
──父母午火──父母午火
──兄弟辰土──兄弟辰土
(2)化仇神
天山遁水山蹇
Ο───父母戌土──子孫子水
───(應)兄弟申金───父母戌土
Ο───官鬼午火──兄弟申金
───兄弟申金───兄弟申金
──(世)官鬼午火──官鬼午火
──父母辰土──父母辰土
8.火死在酉,凡火爻變化後為酉時,視為化仇神。
風水渙巽為風
───父母卯木───父母卯木
───兄弟巳火───兄弟巳火
──(應)子孫未土──子孫未土×──兄弟午火───妻財酉金───子孫辰土───官鬼亥水
──(世)父母寅木──子孫醜土
9.火墓在戌,凡火爻變化後為戌時,視為化墓。
天山遁艮為山
───父母戌土───妻財寅木Ο───(應)兄弟申金──子孫子水
Ο───官鬼午火──父母戌土───兄弟申金───兄弟申金
──(世)官鬼午火──官鬼午火
──父母辰土──父母辰土
10.火絕在亥,凡火爻變化後為亥時,視為化絕。
天山遁天風媾
───父母戌土───父母戌土
───(應)兄弟申金───兄弟申金
───官鬼午火───官鬼午火
───兄弟申金───兄弟酉金×──(世)官鬼午火───子孫亥水──父母辰土──父母醜土
11.火胎在子,凡火爻變化後為子時,視為化克、化衝、化反吟。
(1)化克
風山漸艮為山
───(應)官鬼卯木───官鬼寅木
Ο───父母巳火──妻財子水
──兄弟未土──兄弟戌土
───(世)子孫申金───子孫申金
──父母午火──父母午火
──兄弟辰土──兄弟辰土
(2)化衝與化反吟
風山漸地山謙
Ο───(應)官鬼卯木──子孫酉金
Ο───父母巳火──妻財亥水
──兄弟未土──兄弟醜土
───(世)子孫申金───子孫申金
──父母午火──父母午火
──兄弟辰土──兄弟辰土
12.火養在醜,凡火爻變化後為丑時,視為化洩氣。
雷風恆地風升
──(應)妻財戌土──官鬼酉金
──官鬼申金──父母亥水
Ο───子孫午火──妻財醜土
───(世)官鬼酉金───官鬼酉金
───父母亥水───父母亥水
──妻財醜土──妻財醜土
四.論月破
月建所衝之爻被稱之為月破之爻。月破之爻是關鍵原因的體現。因此,
月破之爻發動,能生克卦中之爻,卦中之爻發動,也能生克月破之爻。所以,測卦的當月雖破,出月不破,測卦的當天雖破,值日不破。月破最喜逢合填實,逢合就是日建與月破之爻相合,填實就是月破之爻臨日建之時。因此,不能將月破之爻簡單看作為無用,它發揮作用是遠應年月,近應日時。如果月破之爻安靜又逢旬空衰弱,再遇動爻或日辰、月建克害,這種情況稱為真破或到底破,才能視為無用之爻。
五.論旬空
凡卦中旬空之爻,是神機在卦中的體現。旬空之爻分為有用和無用。
1.有用之爻
(1)旬空之爻在卦中發動。
(2)有日辰生扶。
(3)有動爻生扶。
(4)發動之爻變空。
(5)作伏神時旺相。
2.無用之爻
(1)休囚安靜。
(2)有日辰克害。
(3)有動爻克害。
(4)作伏神時被克。
(5)休囚月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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