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人只知潘金莲妖艳、淫荡、狠毒,谁又能理解她渴望爱情的少女心

大家都知道水浒传中的潘金莲是一个心狠手辣、淫欲无度,毒死自己的丈夫武大郎的浪荡女子,可是谁又能真正理解潘金莲当时那种渴望人权,自由,爱情的向往呢?

 潘金莲自幼为奴,后被“赏”或“卖”给矮小丑陋的武大郎为妻。这个婚姻根本没有丝毫感情可言。而在封建道德体系的束缚下,潘金莲别无选择,只好忍受。那已经是一个不幸。如果她终生没有遇见第二个男人,守在武大郎的炊屋里,枯萎凋零而终,全如中国世世代代无数平凡女性那样,那仍然是压抑人性的一个巨大悲剧。如果因此中国人民就送给潘金莲一顶道德桂冠,装饰得再美丽,也掩饰不住其下面毁灭青春扼杀人性的罪恶。 可是生活终于没有让潘金莲沿着这个悲剧走下去,却转向了另一个悲剧。 潘金莲毕竟是个活生生的人,毕竟年轻美貌,无论怎样压抑,她毕竟需要感情生活,需要性的慰藉。这一切,武大郎都不能给予她。这情况下,与武二郎的相见,便使潘金莲感情生活的意识觉醒了,而且如久枯干柴遇火,一发而不可收。但是在封建道德体系的罗网里,离婚不可能,要被视为大逆不道。她只好走许多不幸婚姻迫害下的妇女走过的道路:偷情。这是一个非人道社会压迫出来的不“道德”的行为;是一个罪恶道德体系压迫下产生的抢夺生活权力的变态抗争。当我们认同古希腊戏剧里的那些偷情乱伦的女性,赞美她们为伟大悲性女性时,我们为什么偏偏要对潘金莲那么刻薄,辱骂了几百年 如果武二郎同意了潘金莲的请求,那么根据逻辑,可能出现多种发展。第一,叔嫂通奸,长期不被发觉,在外道貌岸然,在内男盗女娼;那是中国古今社会最普遍的现象,就算事发,谁也不能说三道四。第二,叔嫂私奔成功,远走高飞,建立新生活。我相信,潘金莲一定也会当垆卖酒,伴武二郎终生,成一段历史佳话。第三,叔嫂偷情一段时间,武二郎厌倦了,拔脚离去,潘金莲要么重归旧日,与武大郎厮守,更残酷地压抑自己的人性;要么还是遇西门大官人,写出与现有《水浒传》相同的一节故事。第四,叔嫂合谋,杀死武大郎,构成同样的谋杀罪。 可是武二郎偏偏不好女色,不理解潘金莲,不愿与之偷情。于是潘金莲便面临了极大的挑战。一方面春情狂泛不可回收,一方面又无渠道可泄,这是一种最容易堕入毁灭的情绪状态。于是有权有势又有钱的西门大官人来捡便宜了,以买卖感情和肉体为业的王婆得以入手了。潘金莲为了挣脱与武大郎不幸婚姻的悲剧,堕入另一个更深重的悲剧,把被玩弄当作了爱情。 中国封建专制主义观念体系的特征之一,就是彻底否定个体的人性存在,绝对要求一切个体人性服从于群体所尊崇的理性规范。相对于社会构成,每一个体的人性都失去了存在的价值。在这种观念的统治之下,任何要求肯定个人存在价值,要求尊重个人的情感、个人意志、个人生活的想法和作法,都被认为是违反道德戒律的,都被指责为个人品质堕落。潘金莲就是这样一个社会道德罪恶的牺牲品。 不幸的是,潘金莲要求自我感情生活得到满足的欲望,终于驱使她错投西门大官人的怀抱。一方面,任何一个个体都必定折射出居于其中的那个社会群体。另一方面,任何一个个体都有一千条理由独立存在,并被肯定。因此,不管潘金莲可能有多少种生活的选择,不论她事实上怎样度过一生,她的悲剧绝不是一种个人品格上的缺欠,而是一个实实在在的社会悲剧。 把被人玩弄当作爱情,已经够悲惨了。西门大官人,还进一步把一个无倚无靠的弱女子制造成杀人犯。可以想象,如果武二郎不是那般英雄了得,没有大打出手,为哥哥报仇,那么依西门大官人的权势,潘金莲自然会逍遥法外。但是也不难估计,在玩弄潘金莲一段时间之后,西门大官人一定又会找到别的女人,而把潘金莲一脚踢开。那时西门大官人仍然会将潘金莲以杀人罪名投入死牢,或者又卖入娼门。总而言之,不论怎么设想,潘金莲总也逃不出一个悲剧的结局。

在近代社会里,自从人人平等以后,如果女方和一个不喜欢的人结婚,那么她可以选择离婚,可是在潘金莲的那个时代里女人是没有地位和人权的,和货物没什么区别,从嫁给武大郎之前的经历来看,潘金莲也是一个向往人身自由并且与之奋斗的坚强女人,可惜还是败给了地位。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