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龍地產旗下項目因“服務費”遭投訴:開發商和代理公司誰擔責?


萬龍地產旗下項目因“服務費”遭投訴:開發商和代理公司誰擔責?


近日,位於吉林省長春市的萬龍銀河城四期項目遭到多名業主投訴,稱項目存在以優惠之名收取業主“服務費”的情況,並質疑開發商涉嫌變相加價的價格行政違法行為。

據相關業主描述,其在萬龍銀河城北區購買四期住宅一套,在交首付款時,因當時售樓處的置業顧問一直提到“2萬抵一口價”,並解釋意思就是交2萬元可以享受最低價、團購價,業主隨即交付2萬元併購買房產。但後續業主卻發現,其所購買房產的實際成交價格與房產備案價格相同,未享受任何優惠,此前交的2萬元搖身變成了“服務費”。

對此,開發商表示:該筆費用發生在客戶與代理公司之間,並簽訂了服務費協議,目前客戶提出異議屬於客戶與代理公司之間的合同糾紛,應走訴訟渠道解決,公司願意協助客戶解決。

還有萬龍銀河城西區的業主也投訴稱,其購買房屋時,售樓處說想要優惠必須交3萬元可以抵扣6萬元,但業主同樣發現最後購房的單價和備案價也是一樣的,並無任何優惠,而開的票據上顯示“3萬元是服務費”。

資料顯示,萬龍銀河城北區和萬龍銀河城西區的開發商分別是吉均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和長春市萬盈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據天眼查資料,這兩家公司均是長春市萬龍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簡稱“萬龍地產”)的全資子公司。而萬龍地產是萬龍集團的旗艦公司。官網資料顯示,萬龍集團成立於1998年,2019年全年資產租售總收入約2.07億元,全年物業費總收入2485萬元,全年新增土地儲備386.1公頃。

萬龍地產此前曾因為代理公司資質問題遭到處罰。長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今年1月發佈的2019年三、四季度行政處罰信息顯示,萬龍地產的全資子公司長春市萬盈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曾因委託沒有資格的機構代理銷售商品房,被給予警告,並處以1萬元罰款。

那麼,萬龍地產對旗下項目的服務費亂象是否承擔責任,公司如何選擇代理銷售公司,及對其合規性又有何判斷及約束舉措呢?中國網財經記者通過電話等多種形式聯繫萬龍地產,但均未獲得回應。

北京金訴律師事務所主任王玉臣律師在接受中國網財經記者採訪時表示:“一般來講,開發商是不能收取服務費的,因為銷售服務本身就是為開發商賣房服務的,不存在服務費問題,也不能額外收費;如果存在購房優惠,需要有相關的書面約定,以及實際抵扣的記錄,不是開發商說有優惠就有優惠。如果萬龍地產是替其他第三方收費,也應當由業主和其他第三方直接建立合同關係,要明確究竟是什麼費用,不能以購房服務費為由就收取了,並且還要看是否存在服務,是否有收費資格,標準是否合法合規等。”

王玉臣律師提醒業主,在遇到類似情況時,首先要清楚開發商收取費用的性質以及收費所對應的服務內容是什麼;其次務必注意服務費的收取單位究竟是誰,同時業主對於所付的所有費用,都有權要求對方開具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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