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個“剛剛好”媽媽


做個“剛剛好”媽媽

臨床心理科 劉華清

有個媽媽對孩子的要求比較嚴,這個孩子非常不高興,就跟媽媽講了三種笨鳥的故事:第一種感覺自己笨,就先飛;第二種飛累了,不想飛;最後一種自己不飛,就下一個或者一窩蛋,做什麼?說培養孩子代替爸爸媽媽去飛,飛得更高、飛得更遠。

這對母子的對話充分體現出兩點,第一,家庭充滿了幽默感;第二,作為一個孩子給父母講這個故事,還是很有意義的。也希望我們父母去思考:我們怎樣才能真正理解孩子?怎麼把自己成長過程中沒有實現的願望和期待放在孩子身上啦?

我常常說,在孩子長大的過程中,我們要做那個“剛剛好”的媽媽。何謂“剛剛好”媽媽?就是我們常常提到的“60分”媽媽。我們有的家長在自己小時候被照顧的不夠,所以拼命地想補償給自己的孩子;還有的家長自己就有個“100分”媽媽,導致自己也想做個“100分”媽媽。但是媽媽們,尤其是青春期、十二三歲上初中以後的孩子的媽媽,我們只需要做一個剛剛好的媽媽,就夠了。

在胎兒期,有人把媽媽比喻為一百分媽媽,因為孩子在媽媽的子宮裡邊,不愁吃、不愁穿、不愁喝的。孩子生下來以後,我們要做95分的媽媽,比如說一歲之前。兩三歲,我們做90分的媽媽,上幼兒園了,我們要做80分、70分的媽媽。上初中,我們要做60分的媽媽。也就是說孩子越小的時候,我們照顧的越好,要理解滿足孩子所有的需要和願望,尤其是在一歲半以內,儘量我們去揣摩,去理解,孩子是怎麼想的,他需要什麼,尤其是不會表達,不會說話的時候。

從上幼兒園開始,我們就要學會慢慢的放手。比如說兩三歲的時候,孩子要自己過馬路,當然我們不會允許,我們可以慢慢去和她商量。而上了幼兒園,孩子自己穿衣、疊被子、吃飯、上廁所,他都能自己做好,就能得到幼兒園老師和阿姨的肯定。而如果在家裡的時候被媽媽、奶奶或者姥姥過分照顧,他在幼兒園穿衣吃飯的速度和質量與其他小朋友相比就差得多,他就會感覺到自卑,不如其他的孩子,就很可能不喜歡上幼兒園等等。所以,如果兩三歲的孩子要表現勇敢和獨立,要自己穿衣服了,我們也要允許他嘗試,允許他犯錯誤,不犯錯誤的孩子長不大。

如果你始終做一百分的媽媽,事事照顧,那就成溺愛,甚至到5-6歲、7-8歲了,還在給他餵飯、穿衣服。往往到上幼兒園、小學的時候,表現不如其他的同學,他自己感覺到不如其他的孩子,很可能就不願意上學校,很可能就不願意去和同學交往。

孩子小時候照顧得太好了,做一個完美的媽媽,其實是一個媽媽焦慮的表現,意味著你什麼都不行,要由我來照顧你。但如果過分補償給孩子,照顧孩子,往往對孩子的成長是不利的。我們該做什麼?不該做什麼?我們需要真正學習一些兒童青少年的心理學知識。越小的時候照顧得越好,對孩子的發展越好,孩子慢慢長大的時候父母就慢慢放手,孩子能做到的事情讓他自己做,這樣孩子就能感覺自己很成功。我們慢慢地做一個剛剛好的媽媽,對孩子來講,其實是尊重孩子。不管孩子多小,他內心的精神世界其實和我們大人是相近的,甚至一樣,或者超出我們大人的精神世界。

外面的物理世界是有限的、客觀的,或者是固定的,而我們精神世界的想象是無限的。所以,儘管我們的孩子小,但是他觀察到的、感受到的東西要比我們大人想象得多的多,我們一定要放下我們自身的不快樂,尊重孩子、詢問孩子的意見。儘管孩子很小,我們要徵求孩子的意見,做到觀察、啟發和信任,這是至關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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