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記於心 付諸於行——嶽普湖縣法院開展審判執行業務及司法行政相關制度考試

古人云:“天下之事,不難於立法,而難於法之必行。”任何法律制度,其價值和生命力都在於落實和發展。不執行的法律制度,無異於一紙空文。對人民法院而言,其損害的是司法公信力。

為此,嶽普湖縣法院結合縣委提出的開展“制度規範年”和“效率提升年”活動及“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活動關於建立長效機制的要求,在加強規範化、正規化管理中,年初,院黨組召開黨組擴大會議,對原有的審判工作、隊伍管理、行政管理等各項制度逐一進行了全面修改完善,逐步建立健全了法院隊伍管理、審判管理、行政管理等18項制度,將修訂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彙編成冊,發至每個部門和每位幹警手中,切實強化學習教育,增強全院幹警的制度執行意識,使遵守、執行、維護制度成為每位幹警的自覺行為,從根本上解決制度棚架、制度執行監督機制不到位等問題。

牢記於心 付諸於行——嶽普湖縣法院開展審判執行業務及司法行政相關制度考試

4月5日,嶽普湖縣法院開展審判執行業務及司法行政相關制度考試,對年初修訂完善的審判工作、隊伍建設、機關管理等各項規章制度學習掌握情況進行了全面的測試。考試時間為90分鐘,考試分值共100分,參加考試幹警在考試前面上交所有通訊設備,閉卷答題,考試結束後由審判管理辦公室、政治部統一收集並批改。

通過次此審判執行業務及司法行政相關制度考試,達到以考促學的目的,檢驗幹警對修訂完善的規章制度學習成效及掌握情況,幹警將制度牢記於心,付諸於行,確保做到各項工作每個崗位都有章可循,有據可依,真正體現用制度管人,按制度辦事的指導思想。(迪麗努爾·阿卜杜吾普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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