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炸出一群妄想不勞而獲的女人

剛看到一篇文章,以中立角度解讀了《新婚姻法》,尤其是其中財產分割部分。即婚前財產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割,包括房產證加名字也沒用;婚後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對半分。

結果評論區都炸開了鍋,很多女人表示這是在保護男性財產,更可笑的是有人直接說“女人要是都經濟獨立了,要需要男人幹嘛?”

首先,《新婚姻法》並沒有偏向男性或者女性,他保護男性婚前財產,同時也保護了女性婚前財產,甚至解決了一些經濟條件比較優越的剩女的難題。因為這部分經濟條件比較好的剩女如果向上選擇,基本都是已婚人士,如果向下選擇,又怕小鮮肉騙吃騙喝。

其次,我不知道某些女人心中婚姻是什麼,是你下半生的衣食保障?還是你為了繁殖後代找個人“借種”?至少我從小認知的婚姻,都是兩個人因為相愛而相伴,各自脫離原生家庭,組建新的家庭。

嚴格來說,男性並沒有為女性提供任何經濟扶持的義務。這個社會沒有誰欠誰的,哪怕是你的父母,也不欠你的。他們養育你,你也會為他們養老,這基本屬於等價交換。他們願意為你付出多少,那也是他們自願的,你不能脅迫。

很多女人總說,自己為家庭付出多少多少,因為生育和帶孩子耽誤了事業,所以才會在經濟上弱勢,需要男性補償。

那好,我這裡有一份方案,在座的無論男女都可以看看:

第一,關於生育。目前市場價是試管50W,D孕30W,合計80W元。用這個方式,既可以保證孩子是雙方的,又免去女性受生育之苦。如果雙方都同意要孩子,不妨一邊出40W。

當然,如果女人不想出這40W也可以,那就收下男方的40W,自己去生。不過那你就別再逼逼什麼十級疼痛耽誤事業之類的,因為這是你自己的選擇,你也拿到了應有的補償。

第二,關於養育。做家務加帶孩子的保姆,一個月算1W到1.5W吧,雙方AA共同出資,請一個。徹底解放女人。

當然,如果男女任意一方不願意出這個錢也不是不可以,那就收下對方的錢,自己去做。

第三,關於家庭開支。買房買車以及所有家庭開支,全部AA,不得索要彩禮。

如何?這個方案夠公平嗎?我想大部分男性是會同意的,畢竟買房少出的一半加上彩禮可不止40W。問題是有多少女人敢接招呢?

很多人說社會重男輕女,所以女性應該從婚姻獲得補償。這簡直是謬論。

我從小出生在這座不大不小的城市,我從沒見過任何一個女性被剝奪繼承權,繼承權都是平分,不論男女;也沒見過誰過年必須在婆家過或者清明節只給婆家祖先上墳;甚至我們這裡隨母姓的都不少,並不是什麼倒插門,而是壓根沒人在意一個代號,你喜歡你就拿去,也沒有什麼祠堂或者族譜。

而且我們這一代結婚,幾乎都是夫妻單獨買房子自己過自己的,沒見過誰和男方父母一起住。更沒聽過因為生不出孩子甚至生不出兒子離婚的。

當然,你可能要說我們這裡是個例。我也只是想告訴你,不要總以為誰都跟你們村裡似的,社會上不是誰都重男輕女。重男輕女的是你的父母,你的親戚,你的家族。冤有頭,債有主,誰重男輕女你去找誰補償,而不是總想著男方補償你。

換句話說,農村也有金鳳凰,同樣有走出農村來事業有成的人。這些人早就往更高檔次爬了,會繼續與這些重男輕女的低等人糾纏不清嗎?而你沒這個本事爬不上去,難道不該審視下自己嗎?

而要說傳統,傳統還有三從四德呢,傳統嫁妝必須多於彩禮呢,你怎麼不遵守呢?

不要總是為自己的無能,自己的不勞而獲找藉口。現在某些女人整天就想著怎麼釣金龜婿,出賣自己的靈魂,出賣自己的生育價值,就為了不勞而獲。最可笑的是,這些不把自己當人的人,偏偏是整天一口一個女權的人。

最後,剛才我又收到一條評論,說女人如果經濟獨立,可以通過試管自己生孩子,而男人不行。於是這位女性詛咒男人未來只會絕後。

我想說,這些女士,你可能搞錯了一點,我並不稀罕孩子,也不稀罕什麼延續香火傳宗接代。我說了,我的婚姻不是為了繁殖,而是因為愛情,因為陪伴。我和你天然不在一個社會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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