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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國時期 (公元前770年 — 前476年)

(4)公元前286年 — 前223年

《莊子》記彭祖等導引之土,與出土戰國《行氣玉銘》可為印證。

湖北雲夢睡虎地十一號秦墓出土竹簡1100餘枚,其中《日書》乙本有秦楚月名對照,知其當書於初置南郡後不久。

魏安釐王十九年,作《梁十九年鼎》,此前後還有《樑上官鼎》。

昭王時秦作《高奴禾石權》。

湖北雲夢睡虎地秦簡、天水放馬灘秦簡均有不避秦王政諱者,當書於此前。

楚作《楚於酓肯鼎》等多種器物。

天水放馬灘秦簡《墓主記》寫於是年。

楚作《楚王酓忎鼎》等器。

湖北雲夢睡虎地秦簡《語書》書於是年。

湖北雲夢睡虎地四號秦墓出土木牘家書二件。同出石硯、石磨棒、墨各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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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氣玉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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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十九年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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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王酓忎鼎》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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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 朝 (公元前221年 — 前207年)

實行“書同文字”,命李斯、趙高、胡毋敬分別編纂《倉頡篇》、《爰歷篇》、《博學篇》,以小篆寫定,頒行全國。

程邈於獄中改定小篆,當在此前。

大量鐫刻權量詔辭,隨標準權量發至全國各地。

立《嶧山刻石》、《泰山刻石》、《琅邪刻石》,傳為李斯所書。

秦簡《編年記》記事止於是年,或即墓主人喜之卒年。《編年記》書年至始皇三十年,或以為此即墓葬時間,非是。

立《之罘刻石》、《東觀刻石》

立《碣石刻石》

立《會稽刻石》

在權量上原有的始皇詔辭旁加刻二世詔辭,即傳世“兩詔權”或“兩詔量”的由來。

在秦望祭諸山始皇刻石旁加刻二世詔辭及從臣名字,仍由李斯書,今所存《琅邪刻石》即此。

據載秦書有八體,以用途、場合之不同而並行,即大篆、小篆、刻符、蟲書、摹印、署書、殳書、隸書,日前尚不能完全得到實物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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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嶧山刻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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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罘刻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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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稽刻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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