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是一個特殊群體。
紀律嚴明,秋毫無犯,組織觀念、時間觀念強,各種約束也多。在和平時期,軍人的價值似乎只有在抗洪搶險、抗震救災時才會凸顯出來。
在社會上的一般公開場合很少會看到穿軍裝的軍人,以前是條令規定,除非是執行任務,否則不允許著軍裝外出。
即使後面修改了“軍人非因公外出可以著軍服,也可以著便服”,也仍然很少軍人穿軍裝外出,因為稍有不慎,就可能讓軍人的形象蒙汙。
但不穿軍裝的軍人,依然是軍人。
只要有事,第一個衝上去的,一定是他,這也是軍人應該有的樣子,英勇無畏,敢於犧牲。
試想,一個在平時都瞻前顧後、畏首畏尾的軍人,打起仗來,怎麼可能會敢於冒著槍林彈雨奮勇向前?
我們長期生活在這樣一個和平的環境裡,戰爭一直被阻擋在國門之外,這是中國之幸、人民之幸。
但是,和平不是天賜的,也不是中國就獨如此“幸運”,如果沒有一支強大的軍隊,我們還能夠安享這樣的和平嗎?
你看不見的地方,軍人們在艱苦備戰、厲兵秣馬,你在安然入睡的時候,是軍人們在站崗放哨守衛邊疆。不錯,這是他們的職責所在。
軍人是一種職業,但又是特殊的職業。
一旦發生戰爭,就是天塌下來也要服從命令,以鮮血和生命來保衛和平,容不得討價還價,鐵的紀律已經融入軍人的血液,內化為與血肉融為一體的責任和使命。
你完全可以信賴這支軍隊,你可以放心地享受和平的安寧。
一旦戰爭來臨,他們就是鋼鐵長城。
當然,沒有人願意戰爭降臨到自己的頭上,之所以沒來,別忘了,是因為有他們!崛起的中國周邊事態不斷,戰爭隨時都可能發生,卻沒有發生。
那麼在平時呢?
但在商業化大潮侵襲下,出現了一些很不和諧的不正常現象。軍隊的靶場被擠佔蠶食,軍人優先成了所謂的特權,假軍牌、假軍裝、假軍官證氾濫,屢禁不絕,嚴重損害軍隊形象,社會輿論反過來又對軍人進行指責,等等。
面臨指責時,為了軍民團結,許多人不願也不敢站出來據理力爭。似乎只要和地方人員發生爭執,軍人就是錯的,是有損軍人形象,一些軍人家屬在家鄉發生衝突,軍人知道後也不能理直氣壯地維權。
久而久之,就縱容社會上的一些不正之風,甚至視法定權益為特權,就像車站裡的軍人優先購票窗口,排隊的永遠大多不是軍人,軍人專屬候車處、休息處,也往往擠滿了非軍人群體等等。
隨著國家政策的推行,軍人保障體系越來越完善,從法律的手段來捍衛軍人的合法權益自然很好,但是軍人是人民的子弟兵,民擁軍、軍愛民,軍民魚水關係是優良傳統。
社會群體對於軍人的尊崇,應該發自內心,形成一股擁軍愛民的良好社會風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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