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慶市多部門為復學復課“保駕護航”

全市學校自2020年4月7日起分類分批、錯時錯峰開學。其中,4月7日普通高中畢業年級開學,中職學校參加升學考試的畢業年級學生同步開學;4月17日初中畢業年級全市同步開學;5月6日普通高中、中職學校、初中其他年級和小學開學;學前教育機構暫不開園,具體開園時間另行安排。

“一切為了孩子”,按照要求,我市各部門及各學校要嚴細認真做好校園防疫工作,重點抓好防校外、管校內、校園內外多個關鍵環節的有效銜接,用最嚴格的要求、最嚴密的防範、最嚴實的措施,確保師生健康安全。

在我市教育部門及各學校全力做好春季開學疫情防控的同時,公安、市場監管、城管等部門也迅速行動,採取有力措施,為學校有序復學復課保駕護航。

市公安局:校內校外強化安全防範指導,在社區治安、交通安全等方面細化措施

1.全面檢查安全風險隱患。在開學前逐校逐園檢查“人防、物防、技防”設施建設情況,依法填寫《中小學幼兒園安全防範工作檢查情況記錄》和《校園安全檢查隱患通知書》,明確問題清單,落實整改責任單位、責任人。

2.加大校園內部安全防範指導力度。督促學校落實主體責任,大力推進技防智慧平安校園設施建設,按規定配齊配強專職保安員,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裝備器械,加強對安保人員業務和技能培訓,確保校園安保力量發揮作用,嚴禁未經許可人員進入校園,嚴防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帶入校園。高度關注校外接送人員聚集情況,及時提示學校因地制宜控制人員密度,防止發生聚集性交叉感染。

3.切實加強涉校糾紛排查化解。全面摸排校園周邊矛盾糾紛,指導學校開展校內矛盾糾紛排查,高度關注由於疫情防控需要產生的新型矛盾糾紛。對排查出的矛盾糾紛要及時做好化解工作,對有違法犯罪傾向的,要及時進行警示教育,並落實管控措施。

4.加大校園治安巡邏防控力度。按規定設置護學崗,調派充足警力開展校園及周邊巡邏工作,上放學期間開展視頻巡查,及時發現並盤查校園門口及周邊形跡可疑人員、聚集人員。對在校園周邊滋事、擾亂秩序的,要迅速出警處置,嚴防發生惡性案件和有影響事件。

5.適時對重點人員動態研判管控。對校園周邊居住的境外歸國人員、揚言報復社會、刑滿釋放人員、吸毒人員、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等重點人員要逐人建立工作臺賬,落實工作措施。對矛盾激化、行為失常、有傳染傳播新冠疾病風險的高危人員,要依靠基層組織,會同有關部門加強教育引導。對有極端暴力犯罪傾向等重點人員要及早發現、及時干預。

6.加強校園周邊交通秩序治理和校車管理。交警部門在復學前要對校園周邊道路交通設施進行排查和完善。在復學後一週內,組織開展為期一週的校園交通秩序整治行動。集中開展校車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指導學校和運營者做好車輛消毒通風、司乘培訓、乘車記錄等工作,查處校車超速、超員行駛,堅決取締違規接送學生的“黑校車”。掌握學生復學交通方式選擇情況,在早、晚高峰時段要加強學校周邊道路停車引導,規範學生上下學期間車輛集中接送、集中停放,保證有序停車。

市場監管局:加大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的監管,嚴查"三無"

1.全力貫徹落實工作方案,嚴查食品原料採購儲存關。

2.強力推進學校“明廚亮灶”工作,確保完成2020年100%的工作目標。

3.依法落實獲證校外託管機構公示制度,引入社會監督消除校外託管機構食品安全風險隱患。

4.強化校園周邊食品經營單位監督檢查,嚴查“三無”、過期、問題“五毛”食品等違法違規行為。

5.各縣區市場監管局將強化協調、統籌安排、壓實責任、履職盡責,根據復課開學進度,復課一家,檢查一家,合格一家,供餐一家,確保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

市城管局:加大校園周邊環境衛生、流動商販的治理與管控

1.加大校園周邊環境衛生整治力度。增加保潔力量,對校園周邊的果皮箱和垃圾箱每天進行清理,做到垃圾日產日清。重點清理各類垃圾、飄浮物、噴塗和張貼類小廣告。

2.加大執法管控力度。每個學校均要固定執法人員負責,定期定時開展巡查工作,禁止校園周邊佔道經營,清理校園周邊的流動商販,依法上限處罰各類違法佔道經營行為。

3.協助做好情報信息蒐集、處置突發事件。注意收集與疫情、校園安全相關的情報信息,及時通報學校、衛健和公安機關。校園周邊發生突發事件時,協助學校和公安機關做好處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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