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資產處置新手段,追加承債主體一步到位

2020年,不良資產市場將會出現新的躥升期。

受新冠疫情的影響,各行各業復工生產都受到了一定程度波及,不良資產行業也不例外,諸如現場拍賣、談判、實地盡調方面存在諸多制約,致使原有項目處置回現速度放緩,融資難度加大。

但是承受市場短期活躍度下降的同時,業內機構和專業人士也普遍看到,疫情將增加而非減少中國金融機構亟待處置的不良資產規模,這意味著不良資產未來市場有巨大的供給潛力。

另一方面,銀行作為不良資產機構作為重要的供給方之一,其不良問題關係到中國經濟發展的穩定,雖然根據當下特殊情形,銀行業出臺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但是這些特殊時期的特殊舉措,很難保證銀行信貸資產的質量,所以從中長期來看,部分信貸資產會成為不良,金融機構會有對外處置不良資產的壓力和需求。

再一方面,信用風險一直都是金融機構各類風險中最主要的風險,現今我國信用體系建設還不完善,很多企業法人或自然人的信用觀念淡薄,經常想辦法逃廢銀行債務,不按期歸還借款或故意造成無法歸還等原因。不良資產從形成之初,已經形成了數十萬億規模。

三者共同作用之下,未來不良資產市場在較長一段時間內,規模仍會持續上升。

不良資產處置新手段,追加承債主體一步到位


1.不良資產處置典型系列:追加承債主體


面對如此龐大的市場規模,越來越多的機構和個人開始湧入不良資產行業。如何處置不良資產成了投資者關注的重中之重。

從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國家設立“四大”承接銀行的不良資產以來,不良資產處置思路有很多,其中損失類不良資產處置最常見的就是“追加承債主體”。

很多情況下,一級承債主體名下會出現無可執行財產或者說資不抵債,這要求能否在借款人、抵押人、保證人之外追索到其他主體,從而擴大承債範圍,是決定不良資產清收成功率的關鍵因素。


盡調中常見擴大承債範圍,追加承債主體的情形如下:

·債務公司是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其股東無法證明財產獨立於自己財產,那就應當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可以變更、追加股東為被執行人;

·債務人是個人獨資企業或個體工商戶,那就可以分別變更、追加投資方或者經營者為被執行人;

·債務人是合夥企業,變更、追加普通合夥人為被執行人;

·虛假出資;抽逃出資;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東未經清算,即註銷公司;

·虛假清算辦理註銷登記;

·債務人非正常經營(吊銷、註銷、歇業),其股東、出資人或主管部門無償接收其財產;

·非持股公司之間存在人格混同,公司之間應該相互承擔連帶責任。

·債務方與其存在關聯關係的公司轉移資產,則該關聯公司應在其關聯交易的範圍內,共同向債權人承擔賠償責任;


以上情況只要債務方符合其中一種,就可以追加承債主體,共同向債權人承擔賠償責任。

本文將通過實際案例,著重向大家介紹一下,如何使用開源網絡情報提高不良資產的清收成功率。


2.新式不良資產調查手段:開源網絡情報是什麼?


現今是大數據時代,每個人在網絡上有更多一個生存空間,很多個人活動也就從線下轉移到了線上,比如說日常社交使用微信,刷微博和刷抖音等等,每個人或多或少,都會在互聯網留下痕跡。

開源網絡情報,從字面理解的話,“開源”也就是從網絡數據中去獲取的情報。

互聯網的發展,創造了巨大的數據財富,而這些數據財富散落在互聯網的表網、深網以及暗網當中。故而也有“數據為王”之說,在大數據時代,誰擁有數據,誰也就擁有財富。

大數據的價值挖掘也就自然而然演變成了一個大趨勢,根據數據持有者的不同,這些數據可以分為三類:

第一種,企業數據:企業自有的、單方面的數據,比如字節跳動、阿里巴巴、美團和騰訊等等企業,平臺服務運營期間獲得的用戶數據。不過這些數據只掌握在企業內部有訪問權限的極少數人手中。

第二種,公權機構數據:特指權力機關或者政府所持有的數據,比如說公安部門所掌握的人口數據,人社局所掌握的社保數據等等,這類數據的使用條件比較嚴格,如果對外公開,常需經過脫敏脫密處理。

這兩類數據也就是我們常說到的“大數據”,絕大多數公司也只是著力於這兩類數據的挖掘和應用。但是這兩類數據數據源確定、結構化,可供挖掘的價值空間也就比較有限。

另還有一類數據,就是開源網絡數據。目前世界各國,特別是歐美等西方發達國家,都非常高度的重視開源網絡數據的挖掘和應用,據美國中央情報局統計,他們的情報資源,有70%都來源於開源網絡情報。

這一類數據的特點,具有海量化、碎片化、無規則,而且大部分數據未經索引,分佈在不同層次,數據源大部分也都是不確定的,所以開源網絡情報數據覆蓋面更廣,價值也更加巨大。

從情報學的角度來說,開源網絡情報就是對數據進行一個蒐集,蒐集到一起就是信息,而對這些信息進行深入分析之後,就得到了知識,最後再把這些知識激活,就得到了開源網絡情報。

可見,整個開源網絡情報工作的核心就在於加工處理數據,激活知識,從而獲取目標對象精確可靠的信息。

故而建立和理清調查任務內在的邏輯關係,最為主要的操作處理開源網絡數據的網絡情報分析師,這一點福韻數據最有發言權,公司擁有專業情報分析師800+,充分利用自身的技術、方法、經驗和手段,圍繞任務需求,綜合研判、精準復位,還原出事物的本來面目。在不良資產等商業情報調查領域取得了卓越的成就。

開源網絡情報所解決的就是不良資產核心問題話題——信息不對稱。

3.開源網絡情報調查實際案例

案例背景

調查背景:債務公司A與債權人簽訂借款合同,借款2000萬元,逾期未還,債權人稱該公司經營不善,名下無有價值資產。

客戶需求:調查債務公司及擔保人潘某是否具備還款能力或存在財產轉移跡象。

客戶提供已知信息:債務公司(以下簡稱“A公司”)及潘某基礎信息,包括潘某曾用手機號,郵箱及潘某為債務公司董事長及法人。


接到需求之後,分析師就債務人在網上留下的各類信息,做了初步蒐集分析處理,還原人物畫像。同時還了解到潘某妻子鄭氏,兩人育有一兒,2019年6月份大學畢業。

接下里對債務方資產進行基本排查,最終找到債務人潘某名下一處房產,市場價初步估算總價值約500萬元。但是不足以支持償債權人債務。

因此,開始了二輪調查。

通過對A公司的關聯公司調查,得出A公司與另兩家公司關聯關係如下拓撲圖所示:


不良資產處置新手段,追加承債主體一步到位

主要有如下幾點關鍵信息:

潘某原先是B公司的法人;

B公司曾由A公司控股;

2019年6月12日,B公司股東變更為C公司;

C公司成立於2018年12月6日;

C公司控股人為鄭某。

這也就是說A公司在償債期間,把自己的子公司B公司轉讓給了C公司,這種行為極端可疑,緊接著分析師又對B公司進行了深入的調查,發現A公司曾於2018年將其名下一處土地使用權轉讓給B公司,轉讓價格1000多萬元。

而且還發現,B公司2018年—2019年曾中標3個項目,中標金額共計約2000萬元,這也是在A公司償債期間所做,另外從一家上市公司評估報告中發現,B公司一直是某上市公司(D公司)的第一大供應商。

這也就是說A公司在償債期間,將自己非常有價值的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了自己的子公司,而且最後還把這個可以實現營收的子公司B轉讓給了別人。其中很明顯存在著重大財產轉讓嫌疑。

而後再深入調查發現,潘某負責的A公司先是將自己名下的土地轉讓給了自己的子公司B,隨後潘某又將具備穩定收入的B公司轉讓給了自己兒子名義上控股的C公司。

根據《公司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利用其關聯關係損害公司利益。違反前款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參照該規定,如公司為逃避債務,向與其存在關聯關係的公司轉移資產,則該關聯公司應在其關聯交易的範圍內向債權人承擔賠償責任。

這也就是說,如果A公司轉移資產無疑,那麼B公司就應該在A公司關聯交易的範圍內,對A公司的債務共同承擔賠償責任。

後續,根據調查結果梳理報告,將A公司以及擔保人的財產線索以及財產轉移線索,一併提交給債權人。

債權人緊接著對A公司提起了訴訟,最終法院證實了A公司在償債期間轉讓B公司股權,土地轉讓也實屬是轉移A公司的資產,侵害了債權人的權益,最終法院判決了A公司償還債務,而且B公司在關聯交易範圍內共同承擔債務,向債權人承擔賠償責任。


不良資產處置新手段,追加承債主體一步到位

自此本案件終告一段落,開源網絡情報有力的解決了客戶關聯資產線索不明的痛點需求,幫助客戶找到了債務人的財產線索,以及債務人的財產轉移線索,同時為客戶創造了公司法第二十一條訴訟不明的條件,也為客戶下一步去採取法律訴訟措施提供了一個強有力的支持。

這裡有必要提醒指出:福韻數據是在完全合法合規的前提下,通過開源網絡情報獲取指定事件、人物、機構、項目等精確可靠的商業情報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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