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召開全市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工作會商會

湘潭市召開全市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工作會商會

為著力解決當前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執法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和難點,加強和改進派出所消防監督工作,4月1日上午,湘潭市召開全市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工作會商會。市消防救援支隊支隊長劉紅軍出席會議。市公安局治安、法制、情報信息研判支隊負責人,部分縣市區公安局副局長、派出所負責人以及市消防救援支隊相關科室人員、縣市區消防救援大隊大隊長等參加會議。會議由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韓偉主持。

會上,市公安局治安支隊傳達了相關消防工作文件精神,就《湘潭市公安局關於加強公安消防監督工作的通知(討論稿)》進行解讀;市消防救援支隊防火監督科就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界定標準、市縣兩級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清單以及派出所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建檔標準、建檔範本進行解讀。

會議內容

座談交流

隨後,與會人員圍繞消防體制改革後,公安機關和消防救援機構任務分工、公安機關消防工作職責範圍及開展日常監督檢查、消防專項整治、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等工作,消防執法監督辦案工作,消防監督管理系統的應用,公安派出所消防業務培訓,如何打造湘潭消防工作亮點以及建立市縣所三級公安機關和消防救援部門工作對接配合聯動機制等方面工作進行交流探討,並就部分工作達成共識。

劉紅軍支隊長指出

隨著消防體制改革的深入,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執法工作還存在一定誤區、盲區和爭議。但是,無論消防體制怎麼改,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職責是不變的。全市公安、消防要擱置爭議、密切配合、共同努力,構建湘潭基層消防監督執法新格局,在全省打造示範樣板。一是以問題為導向,同心協力抓好基層派出所消防監督執法工作。各級公安、消防機構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執法理念,堅持消防監督模式、程序、標準、責任不變,正視問題短板、履行職責,切實做好消防監督執法工作。二是堅持權責對等,積極主動的推進監督執法工作。公安、消防機構要加強溝通、密切配合,發揮優勢、彌補不足,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履行相關職責。三是突出重點,確保社會面火災形勢穩定。要重點防範“小火亡人”事故發生,將工作做深做細;要關注農村及邊遠地區,發揮鄉鎮派出所民警點多、面廣、情況熟的優勢,切實做好基層火災防控工作;縣市區消防救援大隊要加強同轄區派出所溝通培訓,每季度針對派出所民警開展一次消防業務培訓、開展一次現場聯合執法,每月對派出所執法案件進行分析、評比。

就公安派出所進一步做好消防監督工作韓偉副局長強調

一是統一思想認識。消防安全責任重於泰山,要落實法律法規賦予公安派出所的消防工作職責,牢記“守土有責、守土盡責、履職免責”,逐級落實消防監督責任,杜絕失控漏管現象的發生。二是嚴格規範執法。要認真學習公安部、省廳、市局相關文件精神,嚴格按照新修訂的《消防法》,規範執法辦案程序和執法行為。三是要加強協同配合。公安、消防機構既要分工負責又要協同配合,加強信息共享和協調溝通,確保執法工作無盲區。四是強化督導考核。市公安局已將消防工作納入績效考核內容,治安支隊要與消防支隊溝通商議,儘快制定具體的考核細則和標準,切實督促公安派出所盡責履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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