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降壓藥物的禁忌證(一)


常見降壓藥物的禁忌證(一)


一號人物:ACEI

(血管緊張素轉化酶抑制劑)


代表:依那普利、卡託普利、苯那普利、賴諾普利等


ACEI是通過競爭性抑制ACE(血管緊張素轉化酶)發揮降壓作用的一類藥物。自20世紀80年代上市以來,大量循證醫學證據顯示,該類藥物對於高血壓患者具有良好的靶器官保護和心血管終點事件預防作用,ACEI以其顯著的降壓作用及廣泛的應用範圍成為高血壓治療的基石之一。


雖然ACEI具有良好的耐受性,但仍可能出現罕見且危險的不良反應,其禁忌證如下:


▎絕對禁忌證:


妊娠:ACEI可影響胚胎髮育,育齡女性使用ACEI時應採取避孕措施;計劃妊娠的女性應避免使用ACEI;

血管神經性水腫:可引起喉頭水腫,呼吸驟停等嚴重不良反應,危險性大;臨床一旦懷疑血管神經性水腫,患者應終身避免使用ACEI;

雙側腎動脈狹窄:可因急性腎缺血腎小球灌注壓不足引起急性腎損傷;

高鉀血癥(>6.0 mmol/L):ACEI抑制醛固酮的分泌導致血鉀濃度的升高,較常見於慢性心力衰竭、腎功能不全以及補充鉀鹽或聯用保鉀利尿劑的患者。


▎相對禁忌證:


血肌酐水平顯著升高(>265 μmol/L);

高鉀血癥(>5.5 mmol/L);

有症狀的低血壓(<90 mmHg),多見於心衰,血容量不足等腎素-血管緊張素-醛固酮系統(RAAS)激活的患者;

有妊娠可能的女性;

左室流出道梗阻的患者。


▎臨床用藥注意事項


儘量選擇長效製劑以平穩降壓,同時避免使用影響降壓效果的藥物,如大部分非甾體抗炎藥(其中阿司匹林劑量≥300 mg時)、激素等;

應用ACEI治療前應檢測血鉀、血肌酐以及估算腎小球濾過率(eGFR),給藥由小劑量開始,在患者可耐受的前提下,逐漸上調至標準劑量;治療2~4周後應評價療效並複查血鉀、血肌酐與eGFR,若發現血鉀升高(>5.5 mmol/L)、eGFR降低> 30% 或血肌酐增高> 30% 以上,應減小藥物劑量並繼續監測,必要時停藥;

出現乾咳、低血壓等不良反應時應積極處理,避免引起患者治療依從性的下降;

若單藥治療血壓控制不佳時,則應考慮加量或採用聯合治療方案,禁止ACEI與血管緊張素受體阻滯劑(ARB)聯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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