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障適齡幼兒入園?怎樣才能進入優質幼兒園?你最關心的10個問題都在這裡了

如何保障適齡幼兒入園?怎樣才能進入優質幼兒園?你最關心的10個問題都在這裡了

近日,上海公佈了《關於推進學前教育深化改革規範發展的實施意見》,關於《實施意見》,大家最關心的10個問答都在這裡了。

一、本市制定《關於推進學前教育深化改革規範發展的實施意見》的背景是什麼?

學前教育是國民教育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會公益事業。上海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視學前教育發展,完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建設。

目前,上海共有幼兒園1664所,其中公辦幼兒園1026所,佔比61.7%,公辦園在園幼兒佔比達到71.5%,基本建成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本市有需求的、符合條件的常住人口適齡幼兒學前三年毛入園率保持在97%以上。但同時,學前教育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仍客觀存在。本市幼兒園學位總量能夠滿足適齡幼兒的入園需求,但有的地區佈局結構仍存在矛盾,還需進一步優化;保教隊伍建設有待加強,保教質量有待進一步提高。

2018年11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關於學前教育深化改革規範發展的若干意見》,對新時代學前教育的深化改革和規範發展做出了重大決策部署,明確了學前教育改革發展的前進方向和重大舉措。為貫徹落實中央文件精神,推進上海學前教育的深化改革和健康發展,實現幼有所育的目標,市委、市政府在全面系統調研、廣泛聽取各方意見的基礎上,針對當前上海學前教育面臨的問題和挑戰,研究提出了本市學前教育深化改革規範發展的主要思路和舉措,形成了《實施意見》。

二、上海學前教育未來發展的總體目標是什麼?

1.到2020年,上海將整體建成廣覆蓋、保基本、有質量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

一是符合條件的、有入園需求的常住人口適齡幼兒學前三年毛入園率達到99%,普惠性學前三年教育覆蓋率(指本市公辦幼兒園和普惠性民辦園在園幼兒佔全市幼兒園在園幼兒總數的比例)達到85%。

二是在有條件的公辦幼兒園開設託班,鼓勵民辦幼兒園開設普惠性託班。

三是科學育兒指導服務體系將進一步完善,每年為有需求的常住人口適齡幼兒家庭提供6次以上公益免費的科學育兒指導和諮詢服務。四是擴大高校學前教育專業招生規模,著力提升教師素質,培養一批卓越教師、名師、名園長。

2.到2035年,上海將全面建成普及普惠、安全優質、多元包容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

普及普惠,是要努力讓本市符合條件、有入園需求的常住人口適齡幼兒都能接受學前三年教育,而且這樣的教育服務大多是公益普惠的。

安全優質,是要充分保障本市在園幼兒的身心健康和安全,不斷提高學前教育的質量,提供優質的學前教育服務。

多元包容,是在提供普惠性學前教育的基礎上,促進學前教育多樣發展,提供能接納不同民族、不同國籍以及特殊幼兒在內的學前教育服務,滿足一些家庭對學前教育選擇性的需要。

在全面普及學前三年教育的基礎上,上海將形成完善的學前教育管理體制、辦園體制和政策保障體系。全市幼兒園都將達到二級及以上標準,辦好每一所家門口的幼兒園,建立一支高素質的保教隊伍,為幼兒提供更加充裕、更加安全、更加優質的學前教育。

三、根據近年來上海人口的發展特點,未來上海將通過哪些措施來保障符合條件適齡幼兒的入園機會?

《實施意見》對本市各級政府提出了以下4點要求:

1.科學規劃學前教育資源佈局。要將幼兒園納入城鄉公共服務設施配套建設規劃,並且統籌考慮各種因素,科學預測適齡幼兒人口發展趨勢,適時調整本市公共服務設施設置標準。要按常住人口配置學前教育資源,每1萬人配建1所15班的幼兒園。

2.保障學前教育資源供給。《實施意見》要求各區人民政府全面落實主體責任,教育部門要全過程參與配套幼兒園和相關住宅小區的建設。《實施意見》還指出,在入園矛盾突出的時段和區域,要通過改建、擴建和資源置換等方式擴大資源供給,有效應對入園高峰。

3.提供多元化的學前教育服務。要求合理確定公、民辦幼兒園比例。在堅持公益普惠的基礎上,鼓勵社會力量提供多樣化、可選擇的學前教育服務。

4.提高幼兒園裝備配置水平。將建立健全幼兒園裝備標準和監管機制,指導幼兒園充分利用園所條件,合理佈局空間、設施,提供符合幼兒身心特點、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體現時代特色的活動環境、專用活動室、玩教具和圖書資源。

5.積極推進托幼一體化。新建和改擴建的公辦幼兒園原則上都要開設託班,尚未開設託班的公辦幼兒園積極創造條件增設託班。同時,鼓勵民辦幼兒園開設普惠性託班。

四、對落實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建設以及加大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供給兩項工作,《實施意見》有何具體措施?

1.落實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建設。一是新建住宅小區配套幼兒園由區政府統籌安排,辦成公辦園或委託辦成普惠性民辦園,不得辦成營利性幼兒園。二是各區應對已開辦的住宅小區配套幼兒園進行治理整改,根據實際情況將其辦成公辦幼兒園或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或者通過購買學位等方式,確保適齡幼兒享受普惠性學前教育的權利。

2.加大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供給。一是持續加大公辦幼兒園建設力度,鼓勵支持街鎮、集體、高校以及企事業單位等多元辦學主體提供普惠性學前教育服務。二是支持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發展,制定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認定標準和扶持政策,將提供普惠性學位數量和辦園質量作為獎補和支持的重要依據。

五、家長都希望孩子能進優質的幼兒園,《實施意見》對提升幼兒園辦園質量提出了哪些要求?

上海將著力提升幼兒園辦園質量,實現適齡幼兒從“有園上”到“上好園”的轉變。《實施意見》用了較大篇幅對提升質量提出了要求,主要有以下7點:

1.強化科學保教理念。堅持以遊戲為基本活動,合理安排幼兒在園一日生活。尊重個體差異,保護幼兒的好奇心和學習興趣。

2.全面提升園本化實施課程的質量。一是鼓勵幼兒園創新園本教研製度和方式。二是支持幼兒園實施適合本園兒童實際的課程,形成園所長效的內部機制。三是落實教研指導責任區制度,加強對薄弱園的專業引領和實踐指導。

3.開展與醫學、體育、文化等多領域結合的實踐和研究。一是探索建立醫教結合機制,加強對幼兒近視、齲齒、肥胖等的預防。二是定期開展急症救助、幼兒保健及傳染病防護等方面的培訓。三是提高教師對有特殊需要幼兒的觀察與支持能力。四是探索建立體教結合機制,做好幼兒在園期間的健康監測和管理。五是推動文教結合,開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和地方文化教育。

4.加強學前教育質量評估與監測。一是健全幼兒園保教質量評估指標體系,完善幼兒園保教質量監控機制。二是建立一支專業化的質量評估隊伍。三是重視對幼兒園活動和教育過程的評估與監測,形成動態多元的質量監測與分析反饋機制。

5.深化幼兒園與小學教育的雙向銜接。杜絕“小學化”傾向,明確幼兒園幼小銜接活動與小學低年級主題式綜合活動課程價值取向的一致性、內容的銜接性、活動形式的過渡性,建立並開展幼兒園與小學教師聯合教研機制、雙向交流機制,幫助幼兒做好入學準備。

6.加大家庭教育指導力度。一是建立社區家庭教育資源中心,健全多部門協作的家庭教育的指導機制。二是宣傳推進幼兒園與家庭合作共育,開展“互聯網+”科學育兒指導活動。三是引導家長樹立科學育兒觀,形成家庭科學育兒的良好氛圍。

7.擴大學前教育交流與合作。積極探索區域學前教育協同發展模式。推動長三角地區在學前教育管理、教科研、隊伍建設等領域的深度協作。加強國內外交流和培訓。

六、《實施意見》如何引導佔比近三分之一的民辦幼兒園健康發展?

民辦幼兒園是上海學前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民辦園的健康發展為上海幼兒提供了多樣化的教育選擇。《實施意見》主要從對民辦幼兒園分類管理和促進民辦幼兒園內涵發展兩個方面著手,引導民辦幼兒園健康發展。

1.實施民辦幼兒園分類管理。一是支持各類民辦幼兒園規範健康發展,以回應社會多元的學前教育需求。二是明確分類管理政策,促進民辦幼兒園堅持教育公益性,支持普惠性、非營利性民辦幼兒園的發展。三是要遏制民辦幼兒園過度逐利,分類治理無證辦園,完善退出機制。

2.促進民辦幼兒園內涵發展。一是引導民辦幼兒園開展符合幼兒發育特點的遊戲活動,與公辦幼兒園在保教理念、課程實施等方面協調發展。二是要進一步把民辦幼兒園師訓、教研、質量監測與評價、職稱評審、評獎評優等納入市區兩級學前教育管理體系。三是支持民辦幼兒園提供優質多樣、具有特色的學前教育服務。

七、人員隊伍質量是提升學前教育質量的關鍵因素,在加強學前教育隊伍建設方面,《實施意見》提出了哪些具體要求?

教師隊伍素質是辦園質量的核心。通過多年的發展,上海有了一支高水平的幼教師資隊伍,未來還將在師資隊伍的專業化素養以及人才儲備和培養方面有一系列舉措。

1.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實施意見》指出,要落實《新時代幼兒園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將師德師風作為幼兒園教師准入、考核、聘任和評價的首要內容。園長負有對隊伍建設和保教質量的主體責任,要培養教師有愛心、善傾聽、會交流、負責任、重保教的學前教育職業素養。

2.依標配齊配足教職工。幼兒園要嚴格按照教育部《幼兒園教職工配備標準(暫行)》配備各類人員。不斷完善公辦幼兒園教職工配備標準,引導和監督民辦幼兒園依法配足配齊教職工並保障其工資待遇。

3.完善學前教育專業人才培養培訓體系。一是建立“中職—高職—應用型本科—專業學位碩士”相銜接的貫通培養體系。二是擴大已有學前教育專業點的招生規模,建設高校幼兒衛生健康或幼兒保健專業。三是優化人才培養課程體系,提高學前教育人才專業化水平。四是完善幼兒園教師研訓體系,強調幼兒教師藝體等專業技能和研究幼兒能力的培養。五是提升保育員、營養員、安保人員的工作規範化水平。

4.依法保障幼兒園教職工地位和待遇。一是要完善保教結合的學前、衛生保健教師隊伍建設體系,完善衛生保健教師編制核定和職稱(職務)評定等機制。二是要求各類幼兒園依法依規足額足項為教職工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三是完善向第三方購買保育服務的機制,鼓勵第三方為公辦幼兒園非編保育人員繳納年金,鼓勵民辦幼兒園完善教師年金制度。四是引導民辦幼兒園依法保障教職工的合法權益。

八、學前教育事業發展需要經費投入的保障,《實施意見》對經費投入提出了哪些要求?

《實施意見》主要提了三個方面的要求:

一是要優化經費投入結構。健全學前教育經費投入機制,多種形式擴大普惠性資源,健全幼兒資助制度。

二是要健全學前教育成本分擔機制。科學核定本區域幼兒園辦園成本,依法加強對民辦幼兒園收費行為的監督管理。制定公辦幼兒園生均經費標準,合理確定並動態調整撥款水平。

三是強化經費績效管理。落實學前教育預算績效管理全方位、全過程、全覆蓋,實現學前教育經費預算和績效管理一體化。

九、對於推進學前教育的信息化建設,《實施意見》有何具體要求?

學前教育的信息化建設注重信息化環境創設,注重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管理效能。主要包括以下具體要求:

1.加強學前教育信息化環境建設。探索構建信息科技支持下的幼兒園智慧教育環境、智能生活空間和家園共育平臺。

2.促進信息技術有效融入學前教育教學過程。鼓勵教師常態化利用信息技術開展教學模式創新研究與實踐。

3.提升學前教育數據管理水平。實現學前教育數據的全面、及時、精準採集與歸集共享,構建過程性評價診斷模型。

十、為了保障學前教育各項工作的開展,《實施意見》提出了哪些機制建設完善的要求?

《實施意見》要求建設完善六大保障機制。

一是強化組織保障。加強黨對學前教育事業的全面領導,健全市、區兩級托幼和學前教育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充分發揮幼兒園黨組織作用,保障正確辦園方向。

二是強化部門協同。建立與完善托幼管理網絡,健全教育部門主管、各相關部門分工負責、協同配合的工作機制。對此,《實施意見》進一步明確了各部門的職責分工。

三是完善安全防控。保障幼兒園及周邊安全,提升幼兒園人防、物防、技防能力,實現安全技術防範設施覆蓋幼兒集體活動區域。健全幼兒園安全教育活動機制,實施幼兒園園方責任綜合險,完善幼兒園風險化解機制。

四是強化動態監管。構建覆蓋各級各類幼兒園的安全風險防控體系和辦園質量監測體系。完善信息備案及公示制度,健全家園溝通渠道。

五是強化督導問責。將學前教育發展和規範辦園情況納入對區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責任的綜合督政內容和區政府履行教育職責年度自評公報。實行幼兒園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制度。建立督導問責機制和專項督查機制。

六是營造良好氛圍。積極開展宣傳教育活動,傳播科學育兒理念和知識,營造學前教育改革發展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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