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手稿趣聞

魯迅手稿趣聞


魯迅手稿趣聞


手稿之於作家是極為重要的物事,然而文學大家魯迅是個例外。他的創作總量約在1000萬字,而《魯迅手稿全集》收錄的僅600萬字,據說一個重要的原因是魯迅通常對自己的手稿並不重視,隨寫隨扔,投稿後也不收回。

魯迅先生對手稿滿不在乎,幸好有個非常在乎的許廣平。


魯迅手稿趣聞


她常常揹著魯迅收集手稿,有些甚至是從廁所裡撿回來的。魯迅去世後,安全形勢惡化,許廣平省吃儉用,重金租下外國銀行的保險箱,保證了手稿的安全。1951年,許廣平將大部分魯迅遺稿捐獻給國家圖書館。

作家蕭紅在《回憶魯迅先生》一文中這樣寫道:“魯迅先生的原稿,在拉都路一家炸油條的那裡用著包油條,我得到了一張,是譯《死魂靈》的原稿,寫信告訴了魯迅先生,魯迅先生不以為稀奇。”

在給蕭紅的回信中,魯迅寫到: 我的原稿的境遇,許知道了似乎有點悲哀;我是滿足的,居然還可以包油條,可見還有一些用處。我自己是在擦桌子的,因為我用的是中國紙,比洋紙能吸水。


魯迅手稿趣聞


一家出版社向魯迅先生約稿,魯迅先生事先打聽到這家出版社付稿費只計算字數,標點符號除外,就發了一篇完全沒有標點的手稿過去。對方看了連連告饒,回覆說文字是極好的,只是沒有句讀,斷句十分不便。魯迅這才告訴對方;“標點符號本來就是用來斷句分行的,你們若讓我加標點可以,需得計入字數付費。”對方無奈同意,魯迅先生方才把帶標點的版本發去。所以這一次手稿成為了魯迅先生爭取合理稿酬的工具。

手稿對於研究一個作家是非常重要的,正如魯迅在《不應該那麼寫》裡,引用惠列賽耶夫的一段話:“應該這麼寫,必須從大作家們的完成了的作品去領會。那麼,不應該那麼寫這一面,恐怕最好是從那同一作品的未定稿本去學習了。在這裡,簡直好像藝術家在對我們用實物教授。恰如他指著每一行,直接對我們這樣說——“你看——哪,這是應該刪去的。這要縮短,這要改作,因為不自然了。在這裡,還得加些渲染,使形象更加顯豁些。”


魯迅手稿趣聞


所以,現在出現民國文學大家手稿拍賣出現單頁幾百萬的現象,就容易理解了。

當年,上海拉都路賣油條的,隨便拿一張魯迅手稿,完全都可以做傳家寶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