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覺現在的人,普遍幸福感比較強,這是為什麼?


感覺現在的人,普遍幸福感比較強,這是為什麼?

感覺現在的人,普遍幸福感比較強,這是為什麼?(原問題)

從我耳聞目睹的角度獲知,現在的人恰恰是幸福感普遍不強呢。也就說明你只是感覺了表面,而並非實質。

從一個方面來說,能夠顯擺自己的幸福感,大多是婚後的女人。在不同的圈子裡晾曬自己的吃穿住行玩,這裡面本身隱含了不少意思:

其一,這就是我的生活,我需要認同,我等待別人豔羨的目光。

其二,這恰恰是我憧憬的生活,我的偶然,其實是我所願擁有的必然。

其三呢,避免不了包裝的成分,這個世界身份可以作假,慾望能夠炒作,當然背後是不排除有其濃重的商業目的呢。

我們分條解答。

真正幸福的人,是別人不經意間看到了她的幸福,而不是她主動炫耀的幸福。我們也可以這樣來說,假如一個人生在幸福當中,也就是大眾所共識的物質優渥,精神充實,情感豐富,存在溫暖,那麼一般來說她對幸福的感覺更多來自於別人的反差的眼光。而她自己沒有反差很大的經歷的話,她的幸福感覺並不是很明顯的。

她會對別人的生活不屑一顧,也會對別人的苦痛和平庸視若罔聞,她習慣了自身生來就擁有的一切,自會看得稀鬆平常而不甚珍貴。沒有感覺,自不會怎麼去顯擺。她並不是怕激起別人的嫉妒、怨恨,而是與生俱來的東西,真不會深刻懂得它們的價值。也正印證了那句俗話:失去才懂得它的珍貴。

相反,無論如何幸福的境遇,如果成為家常便飯,人都會麻木而無視。她們反倒會可能追求一些新奇特的感受和情境,冥冥中,她們對未曾經歷的事件更加期許。

如果是第二種情況,平常的時候遇到偶然的確幸。就好比四、五十年前的小孩子過年,為啥要盼望過年?過年能穿新衣、戴新帽,過年能吃好的、玩新的,過年還能掙壓歲錢、盡情玩而不受大人訓斥,雖然可能是幾角錢,那可比給現在孩子一千元還快樂無比呢。

所以,好多人就把最好的一面體現在大家的面前。比如,當她搬遷新房的時候,購置新車的時候,成為新嫁娘的時候——哪怕是伴娘——出去旅遊的時候,孩子拿到大學錄取通知書的時候,等等。如果你要引起全體人員的共鳴,凸顯自己的確幸,這是最好不過的事兒了,自己遇見了,或者得到了。別人也曾得到過,最起碼也有得到的可能。

這就是幸福的共鳴!

第三種,對於包裝出來的幸福,真的無可厚非,實屬平常所為。但是,我們就是如此的鐘情於幸福,不管,幸福就是吊在無聊人面前永遠夠不著的紅蘿蔔也罷,還是幸福屬於夢魘人的甜蜜微笑,但我們就是憧憬著幸福呢。

也許,你傷害了別人,你為的是幸福。你透支了身體,你也為幸福。你逢迎了人類所有卑劣的因素,你都可以說你為幸福呢,但是,幸福最終能俘虜所有人的心靈。因為你確實相信,幸福,你真的有份,並且理所應當。所以,一切以幸福為終點的行為,都是極其正常的。拿虛偽的包裝來說事兒,沒有不迎刃而解的時候,因為有善意的謊言,並不排除披著羊皮的狼。

說到幸福,所有不幸的人,所有未曾偶遇幸福的人,都有權利,這是人之生命的最大夢想。

我們的真實的幸福在哪裡呢?拿個不合適的比喻來講,我們都會畫鬼——我們心中有共同的恐懼,而不論是誰畫的鬼,都大體不離人的醜陋的變態的形狀。

幸福呢,我們又能看到別人的幸福,卻實在看不到自家的幸福。美夢,往往出現在別人的夢裡。所以說,幸福的感覺就是支撐我們活下去的勇氣,而幸福的形狀呢,誰都能描述,大體又在別人的身上,我們卻夢幻般地做出幸福的樣子了——不同程度地。所以就是:現在的人普遍幸福感比較強。現在的人,普遍做出幸福的樣子。現在的人其實真正幸福的並不多,才做出了幸福的樣子。別人的幸福恰恰補充了自己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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