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不起,真的傷不起,願賴寧的事蹟不要再重演下去了

小英雄賴寧離開我們已經32年了。他和他的事蹟也漸漸被人們所遺忘。

他生前是四川省雅安市石棉縣中學一名初二學生。他,品學兼優,社會責任感很強。1998年3月13日,石棉縣海子山電線短路,使山林發生火災,他和小夥伴們一起揮動樹枝參與救火。縣領導發現了,讓汽車把孩子們運到山下去。半路上,賴寧卻偷偷地跳下車,堅持參與救火。最後,他獻出了年僅15歲寶貴的生命。


傷不起,真的傷不起,願賴寧的事蹟不要再重演下去了


賴寧的事蹟被報告以後,他被團中央和國家教委授予“少年英雄”。他的事蹟一度被寫入小學課本,照片也被掛在教室走廊、四周牆上。一段時間以來,他成為青少年爭相學習的楷模。

隨著《北京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的出現,鑑於賴寧未成年人的身份,該條例認為賴寧精神過度宣揚和鼓勵未成年人見義勇為,被認為與保護未成年人原則不符。簡而言之,學習賴寧精神不等同於讓孩子學他救火。慢慢地,賴寧也漸漸淡出人們的視野,他的事蹟也被從教科書中移出,英雄人物巨照也被移入歷史的角落。

我們為賴寧高度的社會責任感深深地點贊,也為他那輕率的做法而感到非常惋惜,從此,國家將失去一個品學兼優的棟樑之才,父母也將留下永遠的傷痛。

就在賴寧犧牲了32年之後,四川省劍閣縣又上演了五位大學生手拉手救人的感人故事。

3月12日,四川劍閣縣五名大學生舉行高中聚餐。偶遇一男子墜河,他們立刻手拉手組成梯隊救人。最終,大學生何鑫、羅東兩位不幸落水,雙雙獻出21歲寶貴的生命。


傷不起,真的傷不起,願賴寧的事蹟不要再重演下去了


3月14日,四川劍閣縣政法委授予五位大學生“見義勇為公民”的光榮稱號。

像這樣的事例,真不知道,在中國,以後還會再上演多少?

蘇一凡說:“我們關心集體,幫助他人本來是件好事,但凡事要量力而行。自己能力不夠,要向專業人士求救,協同救助。不要盲目施救。不然,害了自己,也幫不了集體,救不了他人。傷不起,真的傷不起!願賴寧的事蹟不要再重演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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