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想責之切,必先愛之深

我在辦公室經常批評一個屢屢犯事兒的學生,有時氣急了,會把書卷成一個筒,去敲他的頭,當然,高高舉起,輕輕落下,力道、表情要掌握得恰到好處。

時間久了,學生很自覺,一見我捲紙筒,就低下高大的身體,任我敲打。

高二時,文理分科,這個學生分到另一個班,一個年輕的女老師成了他的班主任。該生仍然屢屢犯事,仍然常常被叫去辦公室訓斥。

有一天,年輕的班主任也像我一樣,氣急敗壞,就拿書去敲打這個學生的頭。不料,學生當即翻臉,出口髒話連篇,甚至握緊拳頭,想要拳腳相向,讓人目瞪口呆。

若想責之切,必先愛之深


年輕的老師很是不解,問我:“我經常見你敲他頭,他都服服貼貼,我才敲了一下,他就發瘋,為什麼?”

我回答:“你只見我敲他頭,卻沒見我陪他淋過雨,請他吃過飯,為他捱過罵,替他求過情,我為他所做的這一切才換來可以敲打他的這一特權,而你不曾替他做過什麼,他憑什麼允許你敲他頭呢?”。

愛之深,責之切。你連愛都不曾付出一分,你的“責”就顯得充滿惡意。

若想責之切,必先愛之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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