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建造師幾年一審資格證?

二級建造師證書註冊後證書三年一審核,每次審核都要參加繼續教育,(不參加繼續教育者年審不通過) 時間原則上不得少於30小時,各管理機構和各專業委員會可根據需要進行調整。各地區、行業繼續教育的教材編寫及培訓組織工作由各管理機構、專業委員會分別負責。

註冊證書與執業印章有效期為3年,在每一個註冊有效期內二級建造師必須達到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規定的繼續教育要求,方可申請延續註冊。

繼續教育分為必修課和選修課,在每一註冊有效期內各為60學時。經繼續教育達到合格標準的,頒發繼續教育合格證書。

繼續教育的具體要求由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另行規定。

“二級建造師管理條例”規定:註冊證書與執業印章有效期為3年,3年到期後應申請延續註冊。繼續教育在3年內參加一次並考試合格即可,一般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每年都要舉辦一次,可以留意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住建廳)官網上的通知。

註冊有效期滿需繼續執業的,應當在註冊有效期屆滿30日前,按照第七條、第八條的規定申請延續註冊。延續註冊的,有效期為3年。

申請延續註冊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註冊建造師延續註冊申請表;

(二)原註冊證書;

(三)申請人與聘用單位簽訂的聘用勞動合同複印件或其他有效證明文件;

(四)申請人註冊有效期內達到繼續教育要求的證明材料。

二級建造師幾年一審資格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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